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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53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1200000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学习、宣传、推广、运用相关政策,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负责整合林草优势资源,优化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集中化储备林木、林地资源,实现可持续绿色发展。负责石屏县行政区域内林业碳汇(碳票)开发工作,开展林业碳汇(碳票)项目策划、储备和开发利用,做好登记、制发、交易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实现碳汇(碳票)转化林草生态价值。组织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开发地块资源监测,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负责林业碳汇(碳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和拓展应用,积极探索碳汇(碳票)+生态司法+生态修复+金融+文旅等,推进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学习、宣传、推广、运用相关政策,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负责石屏县行政区域内林业碳汇(碳票)开发工作,开展林业碳汇(碳票)项目策划、储备和开发利用,做好登记、制发、交易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实现碳汇(碳票)转化林草生态价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0169.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169.4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570169.47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0169.47元,其中:本年收入570169.4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0169.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169.4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0169.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0169.47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69.47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增加570169.47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2024年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790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180.48元;事业单位医疗28682.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78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54.88元;事业机构支出394683.48元;住房公积金43276.32元。

与上年对比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增加27907.00.00元,增长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8180.48元,增长100%;事业单位医疗增加28682.51元,增长100%;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4784.8元,增长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654.88元;事业机构支出增加394683.48元,增长100%;住房公积金增加43276.32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0169.47元,项目支出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工资170904.00.00元,津贴补贴17520.00.00元,奖金13792.00.00元,绩效工资1776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180.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82.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84.80.0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5200.28元,住房公积金43276.32元,工会经费3310.08元,退休费27807.00.00元,办公费91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增加170904.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17520.00.00元,奖金增加13792.00.00元,绩效工资增加1776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58180.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8682.5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4784.80.0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200.28元,住房公积金增加43276.32元,工会经费增加3310.08元,退休费增加27807.00,办公费增加9100.00.0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去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21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本单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无车辆,不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

2024年2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1200111



附件【石屏县森林生态运营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180309376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