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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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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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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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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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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000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另管理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补助金,春节、建军节开展慰问活动。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
2.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指导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不断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3.扎实做好褒扬纪念工作。组织开展清明节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
4.认真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做好《红河英烈大典》编撰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屏部队4个。提升军人家庭荣誉感,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扎实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
5.做细做实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工作,推进退役军人金融服务优惠政策落实。
6.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7.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07,575.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29,069.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78,506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9,580.8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纳入预算;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29,069.26元,其中:本年收入13,129,069.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29,069.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51,335.7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纳入预算;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507,575.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29,069.26元,其中:基本支出3,989,568.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41,765.2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预算时民生资金预算在基本支出,本年度预算在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139,5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3,10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时民生资金预算在基本支出,本年预算在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2,83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598,850.8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工资等。与上年对比增加30,370.88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增资。
3.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239,47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4,955.36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208(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三属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70元,主要原因为三属补助人员增加。
5.208(类)08(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2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120元,主要原因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人数减少。
6.208(类)08(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120元,主要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立功受奖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382,131元,主要原因为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屏部队经费、座谈会经费本年度预算在2082804功能科目。
7.208(类)08(款)08(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8.208(类)08(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693,88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春节、八一节慰问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46,600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城镇重点优抚对生活象困难补助人数;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9.208(类)09(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8,381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经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保险等。与上年对比减少67,000元,主要原因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保险减少。
10.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24年预算数为415,805.9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办公经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107,639.2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11.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100,5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12.208(类)09(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750,000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减少45,846元,主要原因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减少。
13.208(类)0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31,4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医保、精神病护理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08,199.98元,主要原因为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经费减少,人数减少。
14.208(类)2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18,927.3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35.24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人员职务变动,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各种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
15.208(类)28(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清明节、公祭日祭扫活动。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新增功能科目。
16.208(类)28(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屏部队,座谈会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新增功能科目。
17.208(类)28(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509,246.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073.67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各种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
18. 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1,232.3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8,897.13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19.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63,097.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8,176.31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0.210(类)11(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58,933.05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8,800.75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公务员基本医疗基数调整。
21.210(类)1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47.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0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22.210(类)14(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99,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与上年对比增加399,000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新纳入预算经费。
23. 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069.6元,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增加51,814.0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29,069.26元,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89,568.26元,项目支出9,139,501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2,246,964.86元;302商品服务支出597,619.6元;303对个人与家庭服务支出10,269,484.8元。310资本性支出1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1,335.7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纳入预算;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7,77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261,000元,较上年减少918.62元,下降0.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6,000元,较上年减少918.62元,下降0.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0次,共预计接待188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918.62元,减少原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陪同人员,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0项,安排项目资金9,148,007元,其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50,000元,三级指标:维修烈士墓313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逐步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管理,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费补助资金30,000元,三级级指标: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人数涉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云转联[2004]9号 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焕文公园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20,000元,三级指标:完成祭扫活动2次,根据《烈士褒扬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开展纪念活动。清明节、9.30公祭安排各项纪念活动、像烈士墓敬献鲜花、关怀慰问烈士遗属。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活动。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经费646,400元,三级指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人数涉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自主择业军队转移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屏部队经费100,000元,三级指标:春节、八一慰问驻屏部队个数,指标值=4个,慰问驻屏部队次数,指标值=2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慰问。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170,220元,三级指标:三属补助人数,指标值>=25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补助人数,指标值>=28人;优抚对象困难补助人数,指标值>=300人;民兵民工补助人数,指标值涉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2023年年末发放人数测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110.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021.04元,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624,325.98元,其中,流动资产393,408.32元,固定资产3,230,917.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22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1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89.85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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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402201109493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