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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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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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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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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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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0000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镇居民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辖区基本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亚门诊综合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医技科等临床科室;办公室、防保科、医务科、药房、收费室等后勤科室。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属乡镇中心卫生院,其性质国家已划定为公共卫生职能,主要职责承担着全镇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爱卫办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主要用于急诊急救、公共卫生下乡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活动开展。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95,26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41,262.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1,154,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84,478.2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39,278.26元;医环境及条件不断提高病人数增加,事业收入预算增加145,2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41,262.9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1,262.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1,26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收入739,278.26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人数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就医环境及条件不断提高病人数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795,26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41,262.9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1,262.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9,278.26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人数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支出984,75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72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补差人员工资支出 。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8,5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与上年相比,增加67,742.7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正常调增。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8,51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与上年相比,增加12,132.00元。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7,019,89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7%,与上年相比,增加478,892.71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变动。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工资。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99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6,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部分。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0,43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与上年相比,增加33,661.3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末进行预算在职人员较去年进行预算时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9,35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与上年相比,增加124,027.2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7,64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反映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与2023年相比增加17,351.2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86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2023年相比增加3,958.3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641,262.90元,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支出10,641,262.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9,278.26元,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人数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降低0.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90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降低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00.00元,较上年降低1,00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变化原因为公务车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卫生院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元,我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57,535,391.69元,其中,流动资产6,890,834.12元,固定资产47,969,027.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190.00元,无形资产2,622,339.77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68,33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333,570.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2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0111
附件【附件2: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预算2024年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