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0-1、40-3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完成整改目标并通过自查自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已同意予以销号,现将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验收销号公示表中的联系单位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