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水行政行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对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屏县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祥(局党组书记)
白 韬(局 长)
成 员:卫 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 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章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 霖(局办公室主任)
张福忠(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许 庆(局水政监察科科长)
何双龙(局水资源科科长)
李宝忠(局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科科长)
赵 俊(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分管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案件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作,负责案件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根据案情需要可邀请聘请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案件法制审核工作。行政执法案件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后,最终决定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审议事项参照《石屏县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执行。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
石屏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