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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295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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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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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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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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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000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2、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屏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协商一致。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石屏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立项重建。2023年,石屏灌区(石屏灌片)工程部分累计完成投资21909万元;完成水瓜冲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小箐水库、赤瑞水库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稳步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库监测设施安装、石屏县异龙湖北岸小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蔡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等项目建设;完成2座小(1)型、27座小(2)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加快推进马鞍山水库、大练庄水库、马六塘水库、老可拉水库、大桥河新城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累计完成“76”代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49914万元;完成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818万元。
2、抓牢水旱防御。加强排查监测和预报预警,完成水工程防汛抢险救灾专业队伍组建、物资储备及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逐一落实各类责任人386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运用计划(方案)396个,落实全县62座水库安全责任人,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26条;在“安全生产月”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中取得全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43名的优异成绩,被红河州水利局通报表扬;年内辖区内未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3、保障饮水安全。累计完成投资约338万元,有序推进石屏县2023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累计完成投资约13500万元,稳步推进石屏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实施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动态监测、动态清零,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开展全面排查6次,办理政府救助平台反映饮水安全问题4件。2023年2月,获农田水利改革工作推进显著单位,被红河州水利局通报表扬。
4、提质河湖管护。一是强化履职尽责,深化“河(湖)长+”工作机制,建立河(湖)长工作提醒机制,2023年,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湖)8758次,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培训6次。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河长清河”及河道排口排查,动态排查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完成整改销号自查“四乱”问题3个、妨碍行洪突出问题1个;按时限要求完成水利部反馈241个遥感疑似图斑整改销号;拖龙黑水库、黄草坝水库、大练庄河成功创建州县级美丽河湖名录,并同步向省级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待审查命名;落实河(湖)长制经费300万元,组织开展清河行动128次,组织干部群众6250人,出动287台机械设备,清理河渠274km,清理垃圾、淤泥6.6万余m³,异龙湖入湖河道水质稳定达标。
5、助力生态提质。坚持调蓄结合、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联合调度,全年完成库塘蓄水4988.07万m³;三个提水工程共计提水972.6万m³,累计向异龙湖实施生态补水1038.85万m³,有效助推异龙湖水环境质量提升;有序推进泸江石屏段、大沙河及拖竜黑水库3个名录绿美河湖创建工作;高冲水库被列入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
6、强化行业监管。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双控制度,严格执行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进一步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有序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通过了水利部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2023年2月获《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水利部办公厅通报表扬。二是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9516km²,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0.87万元;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9个,验收2个,全面完成遥感监管疑似图斑复核10个。三是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和日常巡河检查力度,加强全县范围内的地下水取用监管,完成豆制品工业园区内10口非法取水井封堵,及时制止3起非法打井取水的违规行为,依法征收水资源费118.34万元。
7、夯实队伍建设。全面压实党的建设任务,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从严从实抓好“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全省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作风能力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水利发展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及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科、建设运行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科、水政综合执法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为空表,2023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42,99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33,833.02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58.9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601,213.79元,下降4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515,394.35元,下降41.72%,主要原因是:(一)2023年财政下拨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2,261,000.00元,(二)2023年财政未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支出,(三)人员较2022年减少4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石人社发〔2023〕43号),考上公务员后辞职1人;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85,819.44元,下降90.36%,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县人社局拨入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5,434,405.55元。其中:基本支出6,946,454.72元,占总支出的15.29%;项目支出38,487,950.83元,占总支出的84.7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624,386.53元,下降43.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55.05元,下降0.13%,主要原因(一)人员较2022年减少4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石人社发〔2023〕43号),考上公务员后辞职1人,(二)补发2022年1月至2023年艰边津贴,从2023年6月按新标准发放艰边津贴;项目支出减少34,615,231.48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3年较2022年减少22,61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6,454.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3,861.47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593.25元,占基本支出的8.5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753.1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87,950.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198,485.5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以前年度水利工程完工项目工程款经费1,892,000.00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完工项目工程款支付。
2.石屏县异龙湖补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高冲水库、黄草坝水库变更新增项目费1,437,000.00元,主要用于黄草坝水库新增水库右岸金属丝围栏1200米,并沿水库管理范围线埋设界桩77颗,黄草坝水库新增至水库东岸、北岸,建设钢制围栏800米,并沿水库管理范围线埋设界桩44颗。
3.石屏县2023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四期)45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工程,添置提运水设备。
4.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我县范围内增加自动雨量站,更换已建站点中的部分设备,进一步保障站点运行正常。
5.云南省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屏县异龙湖北岸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水土流失,生态区布置水保林。
6.以前年度水利工程完工项目经费685,000.00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完工项目工程款支付
7.石屏县甸中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8.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屏县水瓜冲小流域工程经费2,276,565.52元,主要用于规划治理水土流失。生产区布置梯田工程,保土耕作8,新建取水虹吸管等。
9.石屏县蔡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沿岸 人民和农田的防洪安全,根据防洪保护对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 5 级。
10.石屏县五郎沟河旧寨至龙井段治理工程项目经费2,5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8座机耕桥、17座排涝涵管,20座亲水台阶。两岸治理新建堤防长13162.98米。
11.石屏县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费41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12.石屏县大练庄河上雨则至鹅脖子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三座取水坝、17座排涝口,18座亲水台阶。
13.石屏县方丈水库、曲左水库、龙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方丈水库、曲左水库、龙尾村水库除险加固。
14.石屏县阿白冲水库输水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阿白冲输水渠道,清除河道内淤泥。
15.石屏县2023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工程。
16.石屏县2023年抗旱应急供水工程(二期)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兴建抗旱引水调水工程
17.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项目经费696,000.00元,主要用于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
18.石屏县2023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水池、提水泵站、管道、计量设施、泵房等。
19.石屏县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二期)经费2,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水池新建提水泵站管道等
20.石屏县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一期)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改造、联网、配套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21.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91,9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04,833.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9%。与上年减少31,094,394.35元,下降43.31%,主要原因是:1、人员较2022年减少4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石人社发〔2023〕43号),考上公务员后辞职1人,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较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8,54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5,9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及水务局下属单位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差额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84,970.88元,主要用于石屏县水务局(本级)及水务局下属单位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2,094.97元,主要用于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5)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223,878.4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及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35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7,826.8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3,441.4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6,788.5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295.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681,98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3%。主要用于
(1)水利(款)行政运行支出(项)1,909,464.08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2,61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54.08元.
(2)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5,1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3,672,185.72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大练庄河上雨则至鹅脖子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石屏县2022年第一期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石屏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项目支出。
(4)水利(款)水利前期工程(项)862,763.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5)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费工程措施配套项目研发和技术服务费支出。
(6)水利(款)防汛(项)1,01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阿白冲输水渠水毁应急修复工程、石屏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石屏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支出。
(7)水利(款)抗旱(项)1,796,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抗旱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支出。
(8)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3,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9)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891,92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一期)支出。
(10)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5,911,512.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支出2,588,430.1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11,903.54元,公用支出76,526.64元,项目支出13,323,082.11元,其中:2022年异龙湖补水提水设施运维项目支出3,627,248.25元,2023年异龙湖补水提水设施运维项目支出3,000,000.00元,2022年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支出1,398,477.84元,2023年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支出3,000,000.00元,河道采砂拍卖及日常监管和六乡镇集镇水厂、四座小(1)型水库办理不动产证相关费用2,297,356.0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2,9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83.00元,决算为46,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5,9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80%,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883.00元,决算为10,8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20%,完成年初预算的6.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8,883.00元,支出决算为46,8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5,9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883.00元,决算为10,8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接待费减少,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697.59元,下降5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686.59元,下降5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11.00元,,下降67.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接待费减少,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外出开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水利工程包保责任制实地督导调研工作、接待省水利厅开展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020.72元,比上年减少678,405.94元,下降5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县财政局拨入的异龙湖调补水工程运行管理及河长制工作经费6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2〕4号),用于支付异龙湖调补水运行管理工作电费,2023年无此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45,934,661.27元,其中,流动资产5,003,888.12元,固定资产1,115,618.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9,641,167.58元,无形资产173,98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57,880.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4,72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55,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3,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111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2113218251202408150846096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