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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295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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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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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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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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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201000
石屏县文化馆
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石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机改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石屏县文化馆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行党的政策方针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石屏县文化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文化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部门职能实际,以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任务,积极组织文艺骨干开展展览、演出、创作、培训、非遗传承保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1.群众文化方面
(1)对外开放
2023年,我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之上,持续推进我县的群众文化免费开放工作。馆内非遗展厅、书画室、舞蹈室、多功能排练厅、棋牌室、音乐培训室、等活动场所面向大众实施免费开放,长期为石屏县戏曲协会、石屏县旗袍协会、旗美人旗袍队、轻歌飞扬舞蹈队等多支群众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和编排辅导,并组织承办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3月,协助石屏县棋牌协会举办石屏县第八届“七羽杯”象棋围棋比赛,来自红河州各县市的70余名棋友们,以棋会友、弘扬国粹。今年,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对象数为12800人次。
(2)群众文化辅导
群众文化辅导是提升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文化宣传全面性的一项重要举措。石屏县文化馆不断创新,优化辅导模式,圆满完成群众文化辅导工作。2023年,我馆共对高级中学、坝心政府、异龙政府、移动公司等20余家单位及团体提供了文艺作品辅导和创作,辅导作品共计30个,作品内容含盖了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
2.文艺创作和对外宣传
(1)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基层,承办、协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脚踏实地的推进惠民演出活动广泛开展。上半年,承办了“2023年冬游石屏闹新春”民俗歌舞展演、“二月初十对歌来 ”石屏县2023年罗色赛歌赛舞会、石屏县文化强县建设暨文化精品节目展演活动、“状元荣归”实景巡演等多场大型文化艺术活动。下半年,文化馆负责石屏县“七一”建党节系列活动之异龙湖音乐节议程、2023年“粮安杯”职工运动会暨农民丰收节、红河州2023年“乡村振兴杯”篮球联赛开幕式和闭幕式、红河州“钟声杯”教职工运动会开幕式等活动的文艺演出。国庆期间,文化馆参加石屏一中百年校庆、非遗T台秀、古城实景演出等活动。围绕“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融合社会力量,着力破解惠民演出活动的资金、人员等瓶颈问题,分别到哨冲、龙朋、异龙等九个乡镇开展惠民演出30场,观众达1.2万人次,极大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活动过程中,积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演出活动中,实现群众由观众向演员转变,增强惠民演出活动的活力和实效。
(2)对外交流和宣传方面
疫情放开以来,各地文化交流展开新局面。石屏县文化馆紧抓住每一次机会,与各地区优秀文艺团队进行交流学习,积极宣传石屏民族文化。上半年,受邀参加了2023年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建水县“一湖两城”文艺演出活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建水县职工运动会开幕式演出、云南省2023年“非遗伴手礼“等交流演出活动。下半年,花腰舞龙节目参加2023年楚雄州彝族火把节;选派馆内演职人员参加节目《马缨花》的排演训练,代表红河州参加2023年全国广场舞展演。节目《天语》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银奖。随着活动的开展,彝族海菜腔、彝族烟盒舞、舞龙等我县非遗项目不断展现在大众视野,有效提升了石屏民族文化知名度,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与此同时,文化馆利用公共文化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促进新时代文化馆数字化发展。2023年,共发布讯息20条,浏览人数3万人次。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
2023年,石屏县文化馆按照国家、省、州、县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顺利召开2023年第一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为我县非遗保护工作指明新目标。完成了石屏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基本情况汇总以及2023年石屏县哨冲镇彝族(花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报告、实施方案撰写。3月,受邀参与央视栏目《非遗里的中国》云南篇录制,我县彝族海菜腔、彝族烟盒舞、乌铜走银等非遗项目亮相央视平台;4月,带领女子舞龙队参与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活动;五一期间,在马拉松驿站开展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展览,共有乌铜走银、四弦制作技艺等5个项目参展,浏览游客约5000人次;6月,受邀参加云南省“非遗伴手礼”展演活动。10月,非遗项目参加石屏古城展演展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内设4个部门即:办公室、群众文化辅导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歌舞团。办公室主要负责:财务、人事、档案、数字化等工作;群众文化辅导中心主要负责: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等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传承人管理、项目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工作;歌舞团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艺下乡演出、对外宣传展演展示等。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文化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49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48万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60万元,增长3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12万元,增长37.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52万元,下降52.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49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8万元,占总支出的67.79%;项目支出160.85万元,占总支出的32.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59万元,增长35.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40万元,增长8.81%;项目支出增加104.19万元,增长183.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58万元,与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18万元增加27.40万元,增8.81%,增加原因:人员比上年度增加1人,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2023年度的日常支出338.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2
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66万元增加160.85万元,增183.87%,增加原因:上级、县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3〕1号彝族(花腰)女子舞龙对外交流展示展演经费6万元,用于对外交流展演展示活动4场演出人员的吃、住、行费用的支出。
2.红财教发〔2023〕26号文化馆文化活动及人才培训补助经费5万元,用于文化活动演出及人才培训的支出。
3.红财教发〔2023〕33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补助经费11.2万元、红财教发〔2022〕141号2023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6万元、红财教发〔2023〕80号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7.20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1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11.20万元、石财预〔2023〕1号国家级传承人补助资金6万元,红财教发〔2023〕80号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7.2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州级传承人医疗健康检查经费3.24万元,合计53.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2023年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补助及体检费。
4.红财教发〔2023〕26号戏曲进乡村经费26.55万元,石财预〔2023〕1号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21.35万元,合计47.90万元,用于支出2022年、2023年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的费用支出。
5.石财预字〔2023〕1号省级免费开放经费2.64万元、
石财预字〔2023〕1号州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0.72万元、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1.18万元、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12.83万元、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27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文化馆2022年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3.70万元、红财教发〔2023〕41号州级免费开放配套专项补助资金0.08万元,石财预〔2023〕1号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0.48万元,合计31.90万元,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水、电、网络、聘用人员劳务费用的支出及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活动的支出。
6.红财教发〔2023〕99号哨冲镇彝族(花腰)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在幕善、水瓜冲、莫测甸、竜黑4个村寨设立彝族(花腰)民歌、彝族阿哩、彝族刺绣、彝族剪纸等传承点,每个村寨入口处明显位置设置保护区核心区标识牌,传承活动体验中心设置标识牌,够买课桌椅等费用的支付。
7.石财预〔2023〕1号公共文化云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类文化资源利用率,上传视频资源时长85分钟;展览图片72张;发布稿件67件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36.12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县级增加项目资金,二是人员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彝族(花腰)女子舞龙对外交流展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免费开放经费支出、烟盒舞、海菜腔保护支出、戏曲进乡村演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要职人员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万元,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12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2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解除,本年送戏下乡演出次数增加,车辆运行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送戏下乡、乡村振兴活动宣传、免费开放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文化馆资产总额8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万元,固定资产48.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2.1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4年8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201111
附件【石屏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50314098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