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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2959-95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9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101000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参与职能。工会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2、维护职能。工会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即工会代表和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建设职能。工会吸引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4、教育职能。通过工会这个特殊学校,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业务素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职工文化建设。举办职工书画摄影展、“送万福、进万家”公益活动和“诵经典 品书香”典籍诵读晚会,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活动,覆盖职工2000余名,传承经典文化,用先进文化教育引导职工。在职工家庭中开展“书香之家”创建,2个视频作品在全州职工家庭亲子诵读活动中分别获一、二等奖;在红河州“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中2名职工获三等奖;组织336名职工及子女参加“书香润红河”寒假、暑假职工家庭亲子阅读活动,91人获奖。组织编创职工烟盒健身操,举办产业工人艺术培训班1期,覆盖单位(企业)26个,扩大工会文化品牌影响力。

2.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选树推荐1人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1人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5人被评为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个企业车间获红河州“工人先锋号”荣誉。做好石屏县第一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选树推荐,做好表彰准备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拍摄制作短视频6个,组织职工参加“我心中的劳模”点赞活动,采取“视频+图文”方式,立体化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做好劳模关爱服务管理,发放劳模慰问金2万元,组织9名劳模参加体检和疗休养。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 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

3.加强职工关心关爱。常态化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慰问异龙湖保护治理职工、困难职工等1424人92.38万元;走访外卖送餐、保安、家政等企业9家,慰问职工150人,慰问金发放数额和慰问人数为历年来最高。关注职工心理健康,举办职工心理健康讲座1次,参加职工100余名。做好云南省第十九期职工医疗互助参保工作,全县198个单位1.49万名职工参加,收缴互助金178.40万元,参互率100%。补助职工1611名95.45万元。

4.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健全送温暖长效机制,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走访职工138户、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3家。全县在档深度困难职工3户,相对困难职工4户。向22名在档困难职工及家属发放疫情生活补助1.54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18名。做好“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应届中考、高考困难职工子女33名15.5万元。

5.抓好职工权益维护。抓好厂务公开制度落实,积极维护职工民主权利,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努力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全县187个基层工会组织建立职代会制度,涵盖241家单位,职工11506人;232家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签订集体协议14份,覆盖企业127户、职工2693人。做好工会服务阵地消防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安全知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组织困难女职工参加“两癌”筛查。承办全州“水碾茶香 文心书韵”“状元故里 诗韵流芳”秋季品读活动,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

6.推进职工普惠服务。做好创业扶持,为10名符合条件的职工、农民工申请创业资金80万元。推进职工疗休养普惠化,组织48名劳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线职工等参加疗休养。强化服务阵地建设,依托石屏县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职工剧场”,开展普惠演出34场次,惠及职工1700余名。实施职工服务阵地“软硬件”升级,稳步推进县职工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龙武镇、新城乡“职工之家”示范点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优化服务站点布局,新建工会驿站5个,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

7.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双覆盖 双推进”工作,持续深化“两新”组织建会、灵活就业群体入会工作,新增基层工会组织10个,发展会员105名。全县有288个基层工会,会员总数15597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加强“数字工会”建设,推广“云岭职工”APP,做好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录入工会组织298个,会员1.3万名。做好石屏县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高质量完成县总工会换届。

8.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志愿服务2次,派出工会志愿者30余人次,做好异龙湖保护治理法规政策宣传,参与“清河行动”,助力打造石屏“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环境。立足石屏豆制品特色产业园区“职工驿站”,建设“园区产业工人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打造园区服务中心示范点,助力园区经济发展。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各级工会直接采购31.59万元、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3.4万元,帮助销售旅游等服务22.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女工部。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职工服务中心(无法人未独立核算,账务在石屏县总工会核算)

2.石屏县工人俱乐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7,47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7,477.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580.74元,增长2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580.74元,增长22.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817,477.45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349.45元,占总支出的86.95%;项目支出237,128.00元,占总支出的13.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9,580.74元,增长22.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4,652.74元,增长11.63%;项目支出增加174,928.00元,增长281.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349.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3,876.7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86,472.69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12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部分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农民工及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非个人意愿待岗、停发工资或只领取基本生活费6个月以上的困难职工中秋国庆送温暖慰问;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47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9,580.74元,增长2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3,53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中秋国庆送温暖慰问;石屏县“粮安杯”全民健身运动会暨“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办公室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9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死亡抚恤、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工作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2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8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72.69元,比上年增加11,703.97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总工会资产总额747.77元,其中,流动资产747.77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五)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101111



附件【石屏县总工会202408161013433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