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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007-95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7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长期规划、脱贫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巩固成效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巩固成效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帮扶工作,协调推进行业帮扶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统筹协调巩固成效考核调研,牵头做好行业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考核及后评估检查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政策,保持财政支持政策举措稳定,切实做好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2.项目安排精准。以全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为依据,根据各乡镇、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的需求,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评估、论证、会审和申报工作,主要投向产业发展、雨露计划、通村通组道路提升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厕所等相关项目建设,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聚焦支持脱贫人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科学制定方案。会同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等项目主管部门,抓好年度实施方案调整编制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目标,在“因需而整”前提下,做到“应整而整”,加大实质整合力度,提高整合质量和资金使用精准度。2023年3月8月按时按质编制完成石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年中调整实施方案,整合方案具体翔实,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任务、资金规模、筹资方式、补助标准、实施地点、绩效目标、责任单位等重点要素。

4.加强资金统筹。统筹中央、省、州、县四级资金向农业农村倾斜,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需求,坚持把产业作为衔接资金优先保障的重点,全力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同时资金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杜绝安排用于负面清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统筹整合7个部门5大类资金128,877,900.00元,资金投向55个项目,其中中央衔接资金产业项目13个,资金安排39,648,278.51元,占比70.79%,已高于国家要求的6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政策法规科、督查考评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2.石屏县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69,03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8,397.37元,占总收入的97.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634.92元,占总收入的2.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95,349.52元,增长2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5,105.80元,增长21.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0,243.72元,增长52.1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拨入上海帮扶消费帮扶资金和沪滇协作宣传、会议、培训材料及考核相关台账印刷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89,217.37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059.22元,占总支出的16.35%;项目支出14,714,158.15元,占总支出的83.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45,925.80元,增长25.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1,583.52元,增长12.15%;项目支出增加3,234,342.28元,增长28.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调入,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5,059.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14,335.38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723.84元,占基本支出的5.5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714.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14,158.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项目499,860.38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及政策落实情况。

2.石屏县2022至2023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5,65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学生,减轻脱贫户学生家庭教育负担。引导和支持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

3.石屏县2023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6,856,374.51元,主要用于缓解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压力,促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石屏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管理经费389,403.26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减轻乡镇项目管理资金短缺难题,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5.2023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委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关心支持工作队员,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6.2023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292,7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选派的538名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年安排18,000.00元生活补助通讯补贴,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0,000.00元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18,39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5%。与上年相比增加2,975,105.80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23年小额信息贴息资金项目、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86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82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170,53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66,870.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987.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7,374.5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1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62.00元,决算为72,41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90.00元,决算为44,357.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5%,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72.00元,决算为28,0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75%,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0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62.00元,支出决算为72,41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90.00元,决算为44,35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72.00元,决算为28,0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935.91元,增长1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875.91元,增长16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40.00元,下降36.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在2023年支出,其次车辆老旧,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产生的26批次337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23.84元,比上年增加9,490.08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985.00元、电费860.00元、邮电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劳务费7,140.00元、工会经费14,673.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7,065.00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64,693.42元,其中,流动资产241,913.68元,固定资产122,779.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1,95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184.00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20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903.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7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7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8200900598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