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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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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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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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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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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000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实施卫生健康规划;统筹规划辖区内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下廷伸等政策措施。
(2)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判、免疫规划及严重危 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3)负责对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持续发展。
(8)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9)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宝秀镇辖区内共有20个村委会,142个自然村,22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9936户53805人。2023年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9197人次;制作了针对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9种,全年发放宣传资料54130份完成规范化电子档案数39135人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2次,参加群众1169余人次。各村卫生室每2个月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开展了6次讲座,参加群众2608余人次,开展主题健康宣教活动19次,受益人数3000人次。2023年出生105人,建卡105人,建卡率100%。单苗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累计全年接种疫苗7978人针次,其中非免规疫苗2452人针次;免规疫苗4863人针次;新冠疫苗663人针次。65岁及以上老年建档人数6729人,体检人数(完成体格检查)6578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5105人。高血压建档人数4074人,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4074人,规范管理人数3812人,规范管理93.57%。糖尿病建档人数903人,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903人,规范管理人数795人,规范管理率88.04%。家庭医生签约19075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取得全县综合排名第一。
(2)2023年事业收入11,503,348.44元,其中门诊收入5,851,336.98元,住院收入5,652,011.46元。门诊就诊人次数108981人次,住院人次数4537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内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口腔科、医技科、妇产科、药剂科、亚房子门诊综合科、财务科、感控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后勤保障科、医务科、医教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3年单位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为保障单位职能履行,我单位目前现有2辆救护车,车辆主要用于120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6,875,17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50,543.59元,占总收入的5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503,348.44元,占总收入的42.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1,278.38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83,696.97元,增长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5,121.75元,增长17.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0%;事业收入减少1,169,911.16元,下降9.23%;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8,486.38元,增长9.73%。财政拨款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规范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财政拨付石屏县宝秀卫生院建设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就诊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5,567,535.89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0,575.7元,占总支出的75.96%;项目支出6,146,960.19元,占总支出的24.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1,326.03元,下降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05,014.59元,下降15.66%;项目支出增加2,783,688.56元,增长82.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付石屏县宝秀卫生院建设项目土地有偿使用费。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村医生工资、基本药物补助、乡医养老保险补助由主管局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是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20,575.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88,931.89元,占基本支出的5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44,411.43元,占基本支出的3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46,960.1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3,224,286.82元主要为土地有偿使用费支付及医疗设备购置,公共卫生项目2,822,373.37元主要为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事务项目300.00元主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经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00.00元主要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0,54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87%。与上年相比增加2,225,121.75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土地有偿使用费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3,90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其中,2080502款事业单位退休支出55,110.92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3,38.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72,062.51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6,39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63,57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3% 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考核发放,家签经费兑现,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3,0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线下会议改为视频会议,差旅费减少,认真落实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加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燃油费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体检下乡服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的保养维修、燃油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57,535,391.69元,其中,流动资产6,890,834.12元,固定资产6,890,834.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190.00元,无形资产2,622,339.7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68,333.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净值)41,333,570.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43.57平方米,账面原值41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286.4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969.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7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09.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969.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969.3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111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4081202454459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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