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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020-98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5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5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乡镇、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指导、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指导、协调县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贯彻落实全省、全州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全省、全州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及全省机构编制督查整改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学习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发展。今年以来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35次、室务会4次、领导班子会议5次,研究相关工作事项32项。

2.充分发挥编委办事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按要求规范报告请示事项,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等有关事项。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编委工作要求,年初统筹开展好县委编委向州委编委,各党委(党组)向县委编委报告机构编制制度的组织实施。加强县委编委决策事项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更好发挥县委编委办事机构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共召开县委编委会议3次、研究机构编制事项28项。

3.努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现有17名行政编制中明确2名为县委农办行政编制,其内设机构“农办秘书科”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解决县委农办组织建设不完善、履职不顺畅等突出问题。二是调整组建石屏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促进县域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支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结合工作需要,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核定县教育体育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管。分别核增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委巡察办、县市场局等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和9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共30余名,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四是分别成立石屏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政协石屏县委员会委员服务中心,支持保障人大、政协依法依章履职,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五是调整县交通运输局职能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调整县林草局、县水务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将石屏县智慧党建调度指挥中心更名为石屏县党群服务中心,在石屏县招商中心加挂石屏县投资项目代办领办服务中心牌子,促进相关机构运行更加规范和职能发挥更加充分。

4.不断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一是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宣传引导,坚决用严控倒逼管理创新和挖潜增效。二是加强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机构编制优化配置。组织开展全县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机构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真正掌握教育系统基层编制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在中小学编制严格按照省级标准核定执行的基础上,核增学前教育事业编制44名,有效助力我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三是为人才引进提供编制保障,根据《关于印发石屏县引进高学历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核定21名编制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2023年,批准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41名,用于招考公务员(含参公);批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98名,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四是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水平。完成全县202家事业单位2022年度报告工作,实现年度报告率100%。今年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9家,变更登记18家,注销登记3家;行政机关变更5家,机关特殊情形办理登记1家,垂直管理机关变更3家。

5.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等制度,开展“三话六学”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今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功选举产生机关支部委员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四不两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一线调研。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以严的主基调纠“四风”树新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标“组织口”标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深入所挂村委会讲党课,以学习教育夯实基层党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设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石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策法规及监督检查科4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石屏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083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0833.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771.55元,增长1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771.55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资调资和机构改革需购置办公设备,追加项目指标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73124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243.65元,占总支出的93.65%;项目支出110000元,占总支出的6.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018.35元,增长11.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018.35元,增长11.18%;项目支出增加20000元,增长22.22%。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000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追加经费购置办公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1243.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1523.67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719.98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办公经费支出4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5000元。本年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20000元,原因是本年因机构改革购置复印机、打印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83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93771.55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资调资和机构改革需购置办公设备,追加项目指标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690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6%。主要用于工资支出,还有机构的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97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56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8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元,支出决算为2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元,决算为27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为54000元,但没实际拨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4元,增长2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4元,增长22.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省、州调研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共接待4批49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09.98元,比上年增加30865.58元,增长31.35%.增长原因是:人员调入,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0524.21元,其中,流动资产3646.03元,固定资产116878.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71.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671.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5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08191020081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