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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2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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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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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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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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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10101000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任免。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六)完成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其及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能定位,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1次,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15次,代表视察3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2次,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人,接受辞去职务2人,免去职务19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动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分别是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是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单位1个,石屏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注: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79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0.81万元,增长18.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81万元,增长18.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48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56万元,占总支出的77.79%;项目支出267.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11万元,增长14.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0万元,增长1.06%;项目支出增加140.31万元,增长110.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石财预〔2023〕1号人大常委会例会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会议所需办公用品,资料、材料打印等的费用。石财预调整〔2023〕92号2023年县级领导工作经费25.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材料、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等。石财预字〔2023〕38号补助人大工作经费63.6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材料、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等。石财预〔2023〕1号各专(工)委室工作经费44.4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材料、电话费、差旅费、公务用车使用费等。石财预〔2023〕1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5.36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资料印刷服务,复印纸、办公用品购买,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补贴及会议保洁、用水、用茶,会议宣传等的费用。红财预字〔2023〕1号2022年立法经费2.29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工作的支出。石财预〔2023〕1号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4.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的开展。石财预〔2023〕1号2022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4.0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的开展。石财预〔2023〕1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9.3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调研、视察工作的开展。红财行发〔2023〕31号2023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5.3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及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开展。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0.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及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开展。石财预〔2023〕1号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1.2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及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开展。红财行发〔2023〕30号2023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6.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调研、视察工作及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的开展。石财预〔2023〕1号“三沿”地区、世界环保行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增加158.64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5%。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会议费、立法经费、代表工作、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5万元,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5万元,决算为7.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5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增长63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9万元,增长634.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经费紧张,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在2023年中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内外人大系统工作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8万元,比上年增加3.64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4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万元,固定资产46.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10101111
附件【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08151021163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