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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024-29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5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701000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龙朋镇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主要职能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年末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当年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年末在职实有人数73人,行政人员3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3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2人,事业编2人,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2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龙朋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州委“337”、县委“333”发展思路,深化镇党委“1231”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全镇人民抢抓机遇,拼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推动龙朋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66万元,增长3.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4.81万元,增长25.48%;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9.12亿元,增长3.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4万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42亿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八项工作:

  (一)聚焦聚力育产业、调结构,发展动能愈发强劲

  一年来,我们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农村工作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果蔬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速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一是特色农业稳中有进。全年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11.9万亩,种植粮食4.51万亩,实现总产1.45万吨。巩固发展蔬菜种植5.7万亩,总产17.60万吨,产值3.83亿元。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品”,发展蓝莓、樱桃、杨梅等特色水果5.6万亩,产量达14万吨,培育规模300亩以上水果种植基地5个;种植烤烟1.15万亩,总产3.9万担,助农增收5779.9万元;发展重楼、黄精、三七、鲜切花等经济作物2000亩,推广油料作物2900亩,种植金竹2万亩;食用野生菌产量达770余吨,产值6000万余元;畜牧业禽肉和禽蛋产量达1.54万吨,总产值1.98亿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年申报建设高标准农田6000余亩,推广绿色种养循环14900余亩,推行秸秆还田种植山药3000亩,土库房村秸秆还田山药种植项目荣获云南省山药种植示范基地称号。2023年3月甸中村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亿元村,欣宇蓝莓专业合作社获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金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定保樱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荣升为县级示范社。二是农文旅融合发展步伐稳健。坚持文化旅游兴镇发展思路,依托“峨石红”和“通海—石屏(龙朋)”高速公路新建优势,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昆玉红旅游文化带,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孕育文旅发展新业态,全年吸引游客32.41万人次。抓好5个非物质文化传承点传承工作,举办民族文化传承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400余人,大力推行非遗“进乡村”“进学校”,培养民族优秀文化人才。以龙韵养生谷为支撑,打造集森林康养、休闲度假、温泉药膳、商贸会议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品牌,带动周边村子发展乡村旅游。通过“传承+创新”方式,擦亮“西嫫文化”名片,将彝族刺绣技艺融入服装设计中,带动就业300余人。坚持“以节造势、以文厚旅、以旅彰文”,挖掘传承元宵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内涵,举办民俗文化活动15次,2023年8月成功举办龙朋“烟盒舞·海菜腔”第八届野生菌文化节暨第二届“卓立”杯绿美乡村农民运动会,活动惠及5.11万人次。

  (二)持之以恒攻项目、补短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一年来,我们把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作为推动龙朋发展转型升级的坚实支撑,实施了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等项目,投入资金8171.34万元。一是抓好水利项目。重点推进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9月28日成功举行单泵提水启动仪式。实施农村安全饮水三年专项行动,完成集镇水厂二期改造和10个自然村供水管网改造,龙尾村水库除险加固及黄草坝至大小乌兄村引水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滇中引水、大型灌区、甸中河生态河道治理等项目有序推进,异龙湖流域龙朋片区可持续发展工程顺利立项。二是抓好交通项目。协同推进“峨石红”及“通海—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签订征地协议110户,完成征地拆迁315.57亩,兑付资金756万元,建成两个弃土场和两条施工便道。龙朋至通海高大公路改造有望年内完工,飞来石公园入园道路完成硬化,切实做好全镇100.62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三是抓好其他项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国建村蓝莓交易市场、土库房村冷链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完成,龙云公司鲜蔬菜脱水项目投产运营,持续推进北部产业物流园区项目建设,云龙公司净菜加工厂、铁厂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黑泥田村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项目稳步推进。

  (三)坚持不懈优服务、激活力,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建设,全面实行事项清单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承诺公示,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达166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9%。二是招商引资精准有效。紧盯果蔬产业链短及附加值低精准招商,全年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5次,组织参加项目推介1次,召开企业家论坛3次,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签约10个,到位资金4.2亿元,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市场主体不断扩大。牢固树立“抓经济必须强市场主体”的理念,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2023年全镇实有市场主体2581户,全年净增509户,任务完成率122.74%,办理“个转企”25户,任务完成率125%,企业从业人员达6717人,完成企业总收入6.05亿元,工业总产值2.22亿元。

  (四)全力以赴抓巩固,促衔接,乡村振兴更具活力

  一年来,我们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在巩固脱贫攻坚基础上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一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坚决兜牢“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扎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干部和“1+4”小分队作用,动态监测对象78户208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三保障力度保持不减。落实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危房改造11户23.9万元,其中包括2户监测对象和9户一般低保户。持续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脱贫人口和“三类对象”医疗保障全面覆盖。抓好困难家庭学生帮扶工作,排查资助困难学生22名12.09万元,落实在校脱贫人口“雨露计划”助学金31人13.5万元,补助小学享受寄宿制学生29人。三是稳岗就业双推进。保持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全镇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17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2个,新增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28人。通过订单帮扶,引领农户发展种植结球甘蓝、白萝卜和马铃薯,实现1300人就近就业。完成转移就业8423人,其中省外转移912人,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97人,易地扶贫搬迁转移就业78人。四是强技能促创业措施实在。全年开展外销结球甘蓝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6期,培训农户2400余人,产业帮扶培训46户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发放奖补资金6.24万元。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全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8户371.8万元。因户施策引导培育家庭农场85家,获中央资金补助8.9万元。五是村集体经济蓬勃向好。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举措,通过“党组织+公司”运营模式,成立石屏县龙朋镇龙昇富村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和旧清工程有限公司,不断盘活运营各村闲置固定资产,持续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建成巴窝九街村集贸市场并完成招租,产生收益10万余元,甸中农特产品物流园商铺已完工,可收租金5万余元。2023年全镇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68万余元。

  (五)千方百计守生态,提品位,镇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年来,我们始终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动摇,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绿美生态更加宜人。以创建“绿美乡镇”为目标,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创新开展“绿美庭院”“绿色家庭”评选活动,组织义务植树5次,种植树苗500余棵,建成14个绿化美化点位,完成6个州级绿美村庄、1个省级绿美村庄和绿美乡镇建设。严格落实“林长制”,全镇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达18万亩,公益林面积2.25万亩,查处毁林开荒案件15起,完成四期21个森林图斑核实整改工作,森林覆盖率达72%,龙朋林场国家级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二是“两污”治理持续优化。自觉融入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在甸中河沿线村庄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收集处理污水,保障18座生物一体化处理设备和4座氧化塘设备正常运行,污水日处理规模达1300吨,改造阿得碑村和土库房村排污沟渠,污水收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加大河长巡河力度,镇村级河长巡河120余次,开展清河行动15次,投入60余万元清理河道淤泥、垃圾等杂物共计2万立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20余吨,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60余吨,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三是人居环境美化提升。聚焦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持续巩固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构建“8+29”两级创卫网格体系,2023年7月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州级技术评估。不断完善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全镇配置200个果皮箱,25辆垃圾转运车和5个勾臂式垃圾转运箱,投入使用1个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5个垃圾中转站,日处理生活垃圾达40吨。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全年推广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300座,任务指标完成率达112%。四是集镇面貌提档增颜。深入实施集镇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探索市场管理新路子,优化施工工地管理机制,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倾力打造飞机房健康主题公园,修缮集镇人行道和行道树圈,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集镇辐射力和带动力显著增强。

  (六)坚定不移抓民生、增福祉,社会事业阔步向前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一是疫情防控平稳过渡。科学稳步将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全力救治新冠感染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做好科普引导,稳妥有序实施“乙类乙管”。二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快建设龙朋高质量教育体系,保持“控辍保学”高压态势,实现动态清零,全年表彰龙朋籍优秀学子29人4.32万元,发放卓立建筑助学金3人1.5万元。石屏三中近几年中考总平均分在全县乡镇中学中连续排名第一,龙朋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科质量监测综合成绩位居全县前列,春芽中队荣获中央少工委“红领巾中队”称号,龙朋中心幼儿园认定为教育部“童语同音”计划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旧寨小学搬迁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龙朋二小建设,龙朋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三是卫健事业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推进石屏县人民医院龙朋分院建设项目,逐步完善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胸痛救治单元建设,龙朋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级一级甲等基本条款复审,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四是民生保障坚实有力。全力抗旱保丰收,年初为旱情严重的村子送去生活用水600余车,通过新建机井、架设管道等方式解决4个自然村生活用水问题。2023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1771人666.52万元,特困供养90人108.6万元,老龄生活补助742人54.22万元,临时救助79人20.95万元,为农作物受灾农户理赔农保资金319户7.6万元,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退役军人抚恤、二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等补助政策。推动“两险”征缴应保尽保,实现城乡医保参保25282人,参保率97.52%,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881人,参保率104.36%,参保率居全县前列。五是武装工作卓有成效。扎实开展征兵工作,2023年完成兵役登记216人,向部队输送优秀青年13人,任务完成率144%,征兵工作位列全县第一。持续推进民兵整组,召集民兵开展地震抢险、防汛救灾演练3次,参与全县重大安保活动2次,民兵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完成2名退役士兵、1名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为6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送去喜报,在重大节日多次慰问驻朋部队,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七)多措并举强治理、保安全,发展环境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始终牢守安全底线,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龙朋”。一是安全生产高效统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统筹抓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残检测、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成龙朋镇一级消防站建设和专职消防队伍组建,开展集中培训和综合应急演练5次,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二是扛牢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狠抓耕地图斑整改,严控耕地流出,2021至2022年度耕地整改图斑任务751个961.56亩,就地恢复图斑171个238.60亩,进出平衡和补足同等质量耕地图斑583个722.96亩,100%完成整改任务。排查疑似耕地流出图斑2649个,核实撂荒地图斑481个。三是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深化巩固“法治龙朋”建设,结合“三级书记+党员+群众”联系机制,有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编排普法宣传剧目2个,普法宣传覆盖2.1万余人次。龙朋镇在全县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活动中荣获第二名,龙朋司法所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四是深化矛盾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大力解决突出矛盾和信访积案,全年调解多元化矛盾纠纷159件,化解率100%,调解信访件13件,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年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累计风险项目2个,化解债务资金2361.14万元。五是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平安石屏建设”总体要求,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和精障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巡查排查,全年出动警力120余人次,警车50余辆次,开展专项检查76次,收到群众主动上交火药枪、射钉器改制枪41支、雷管104枚,有效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八)驰而不息转作风、塑形象,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们结合主题教育持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一是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坚持把“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落实到龙朋镇发展各领域各方面,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依法行政持续提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6件,办复率100%,全年公开政务信息25条,接办12345投诉件62件。三是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推进“四下基层”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转作风、提效能,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四是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持续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年来,我们始终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爱国统一战线得到进一步发展,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部队、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电力、保险、邮政、金融部门、移动、电信、联通等驻朋单位不断为龙朋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朋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日常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报账、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的日常工作及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资、意识形态、宣传、信息、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企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资促进、统计、承担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联、计生、协助项目实施何质量管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

  龙朋镇设置8个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等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科技和农村土地开发与利用、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承办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承办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集镇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担林草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消防救援、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8.行政综合执法队。承担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打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以及各种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和计量、标准、商务、盐业、价格违法等行为;参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龙朋镇财政所

  3.石屏县龙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石屏县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龙朋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龙朋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龙朋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龙朋镇水务服务中心

  9.石屏县龙朋镇行政综合执法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财政差额供给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人。年末学生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99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8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89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48.80万元,下降5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1.96万元,增长/25.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50.76万元,下降-99.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应急供水专项债项目,该项目有其他收入转为其他应付款,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0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9.63万元,占总支出的57.62%;项目支出1279.50万元,占总支出的42.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26.84万元,下降-59.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63万元,增长8.66%;项目支出减少4565.47万元,下降78.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及工作经费减少,导致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9.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3.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5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北部产业园(含应急供水工程)前期费补助资金48.00万元,龙政发〔2021〕44号饮用水水源地龙朋镇片区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20.00万元;红财建发〔2023〕23号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16.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龙朋镇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10.00万元;石财预〔2022〕1号峨石红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经费1.00万元; 石财预〔2022〕1号水务局拨入灌区工程工作经费3.00万元;红财农发〔2022〕29号异龙湖保护治理常态化人工增雨项目专项资金0.88万元;石财预〔2023〕1号龙朋镇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6.75万元; 石财预〔2023〕1号纪委工作经费3.00万元; 红财行发〔2023〕26号龙朋镇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2.06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龙朋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2.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1.70万元;红财综发〔2023〕35号龙朋镇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第二批)2023年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2.30万元;红财政法发〔2023〕29号2023年特定项目政02市域社会治理经费2.00万元;红财教发〔2023〕35号2023年乡镇科协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0.20万元;红财资发〔2021〕31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2022年剩余补助资金1.92万元;石财预字〔2023〕170号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用地未批先建罚款资金28.79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1.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00万元;红财社发〔2023〕117号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52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1.60万元;红财教发〔2023〕41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0.18万元; 石财预〔2023〕1号2023年办理县人民代表完善龙朋镇核桃园村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专项资金2.00万元;红财农发〔2023〕26号2023年石屏县产业帮扶项目资金7.78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龙朋镇国建村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44号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1.15万元; 石财预调整〔2023〕92号龙朋镇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所需资金1.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办理县人民代表在龙朋镇清水塘村委会海马革村新建村民活动场所的建议专项资金15.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龙朋镇集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70.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龙朋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44.00万元;红财农发〔2023〕100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龙朋镇己冲村委会铁厂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4.00万元;石财预字〔2023〕76号2023年龙朋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万元;红财政法发〔2023〕21号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经费2.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44号龙朋镇垃圾填埋场设备维修资金46.00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46.68万元;石财预〔2023〕1号党代会经费1.47万元;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0.12万元;石财预字〔2023〕31号石屏县2022年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经费3.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代表会议经费2.77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77号防汛应急救灾资金4.00万元;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补助养护资金11.78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3.60万元;红财资发〔2022〕17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07万元;石财预字〔2023〕69号石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4.29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龙朋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43.53万元;红财综发〔2023〕20号龙朋镇巴窝村委会黑泥田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水务中心采购车辆维修服务资金0.44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0.12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专项经费3.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04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5.00万元;红财农发〔2022〕116号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8.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费1.50万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2.99万元;石财预调整〔2023〕184号2023年异龙湖流域龙朋片区可持续发展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9.00万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社保中心购买高拍仪经费0.39万元;石财预〔2023〕1号龙朋镇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7.80万元;红财农发〔2023〕40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0.00万元;红财农发〔2023〕24号龙朋镇土库房村冷链仓储设施资金450.00万元;红财建发〔2023〕68号石屏县北部产业物流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27号追加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4.40万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龙朋镇人民政府人大工作经费2.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42.20万元;石财预字〔2023〕41号2022年第二批贫困动态监测资金1.00万元;石财预调整〔2023〕110号龙朋镇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1.01万元;石财预调整〔2023〕110号龙朋镇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0.23万元;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70万元;石财预调整〔2023〕230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财政补助资金0.10万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30万元;红财资发〔2021〕32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2022年结余补助资金0.96万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5.00万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农村公路州级补助养护资金10.00万元;石财预调整〔2023〕84号龙朋镇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自来水厂租金)补助资金11.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4%。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35.37万元,增长/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和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部分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28万元,项目支出82.4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开展科学技术培训;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8万元,项目支出145.7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7.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项目支出2.6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项目支出75.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项目支出0.23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0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7万元,项目支出833.4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33.56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打击盗采矿山资源专项行动;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7.5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7万元,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决算为15.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6万元,决算为2.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决算为1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6万元,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46万元,下降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6.27万元,下降-5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下降30.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以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人员调研、交流学习、考察、乡村振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4.8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龙朋镇资产总额590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2.56万元,固定资产790.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92.22万元,无形资产73.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7.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0.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