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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3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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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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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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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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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7101000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一是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5次,分别现场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24次;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县政府常务会先后7次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及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县安委会组织3个考核督导组,对9个乡镇、19家安委会成员单位、41家纳入综合考评的其他县级单位、5家重点企业开展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并把考评结果与县综合目标考评相挂钩。三是县政府与9乡镇、19家安委会成员单位,5家重点企业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到最重要位置,树牢“两个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
2.2023年以来,全县各重点行业领域检查企业、企业自查668家次,查出问题隐患2317项,已整改落实2247项,整改率达97%。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全县排查重大风险隐患23项,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23项,管控率100%。组织专家技术服务22人,检查服务企业384家次,行政处罚7家,处罚罚款6.10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约谈警示13家企业。制定印发了《石屏县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指导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全县共组织巡查711次,其中开展联合巡查113次,出动人员3038人次,出动车辆780台次,开展县乡法治宣传166条次,建立四级网格包片巡查矿点46个,立案查处4起,涉案人员9人,移交公安机关1起,作出行政处罚1起,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05元。
3.排查房屋81803栋,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319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2栋自建房已完成整治销号。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检查9次、排查燃气企业3个,排查餐饮企业用户739户,发现整改共性安全隐患13条。排查隐患车辆共651辆,已整治完成650辆,完成率99.8%,查处违法行为50982起。
4.设置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2处,代储省级救灾物资4800余件,州级救灾物资4600余件,储备县级救灾物资28种品类4000余件,为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5.开展2022-2023年冬春救助及农房保险工作。冬春期间共投入救灾资金210万元,棉被420床、棉大衣461件、衣服280套用于冬春救助,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4247万人,其中通过“一卡通”资金救助210万元1.408万人,物资救助1137人。2023年9月通过省级冬春资金采购衣服、棉被、床上用品等物资救助1441人,物资折合人民币11.6万元。切实解决了灾区困难群众在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有效的保障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能看病、不受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石屏县政策性农房保险参保农户共69428户,1至9月份农房保险共赔付135户22.1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所属单位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石屏县灾害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石屏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3.石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80万元,占总收入的98.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20万元,占总收入的1.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0.02万元,增长3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8.22万元,增长35.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80万元,增长268.3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二是其他收入主要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房保险补助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46万元,占总支出的60.62%;项目支出373.82万元,占总支出的39.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2.81万元,增长36.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万元,增长0.22%;项目支出增加251.56万元,增长205.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10万元、2022年度州级安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2万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32万元、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补助资金5万元、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万元、2023年地震应急演练专项经费6万元、2023年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14.82万元、亚洲象安全防范项目经费6.60万元、2023—2024年度农房保险配套资金43.92万元、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经费10.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增加248.22万元,增长35.9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亚洲象防范所需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单位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自然灾害补助支出等。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万元,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0.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09%,超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8万元,决算为2.5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68%,完成年初预算的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3%,完成年初预算的43.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0.01万元,超预算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8万元,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一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06万元,增长24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0.01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9万元,下降4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5万元,下降36.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一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2023年,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经批准,对2006年购置已超过使用期限的一辆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理,并购置车辆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接待上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5万元、水费0.44万元、邮电费1.69万元、劳务费1.17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1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1万元,固定资产50.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7.1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7101111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8150333512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