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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036-36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4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00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560个单位,参保人数为18244人。1-12月,完成基金收入13063.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7636.68万元,个人账户收入5426.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98%。1-12月,完成基金支出13063.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7636.6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5426.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98%。2023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0万元。

2023年州级下达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271300人,截至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70341人,完成率达99.65%。1-12月完成基金收入50972.90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0288.3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7470.39万元,利息收入7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60.00万元,其他收入78.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12%;1-12月完成基金支出51882.51万元(其中:基本待遇支出20744.2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302.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835.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90%;2023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909.61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92.75万元。

2.深入推进全民参保。

印发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征缴目标及工作时间,并对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对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11月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288344人(其中:城镇职工18263人,城乡居民270081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3.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结合开展干部“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县医疗保障局及时将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文件精神下发给参保企业,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

4.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开展“好差评”制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管理,截至11月底“好差评”办件19359条,好评率100%。办理异地就医备案675人次,转诊转院4378人次。

5.加强协议管理。2023年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21家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作为卫生院下属部门,按卫生院协议进行管理)、75家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1-9月,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现场检查及智能监控系统审核,对违规项目按协议约定扣款155.01万元。

6.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及特慢病审批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宣传和审批工作。1-11月共审批办理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卡6443张,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

7.扎实推进“智慧医保”。持续做好编码动态维护,严格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流程,落实本级工作职责和维护审核权限,深化编码标准应用,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平台网厅、APP和小程序等的推广应用。截至12月15日,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为261634人,激活率88.72%;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为66.21%;移动支付上线定点医院2家。

8.持续推广“红河惠民保”。2023年度红河惠民保项目于年5月30日正式上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9家保险公司密切配合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健全完善石屏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9.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付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进度要求,2023年将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0.加强基金监管,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1-11月,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4家,覆盖率达100%,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50家,处理率70%。其中行政处罚2家,协议处理3家,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3家,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7家,涉及金额:960.5万元。其中拒付追回医保基金885.26万元(智能监控拒付费用30.52万元),行政罚款73.99万元,违约金1.2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线索2起。

11.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推进。一是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2023年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7291人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是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三重保障待遇政策。截至2023年11月共为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办理享受住院待遇7150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3218.26万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2901.16万元,基金报销2670.0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971.6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95.38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03.04万元),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2.03%;三是全力做好2023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适时掌握农村参保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预警监测信息,确保三类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监测系统,截至2023年11月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农村贫困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医疗费用预警监测信息1307条,实现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早帮扶、早销号;四是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石屏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出台实施《石屏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12.强化三项举措,着力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医保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制度间衔接。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云医保〔2019〕180号)文件要求和国家、省常态化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加强对基层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和管理,做好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举办集中宣传、上门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对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参保缴费、重要工作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疗保险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本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28449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8911.60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579.89元,占总收入的1.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6118.74元,增长1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880.73元,增长12.53%;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238.01元,增长4.48%。2023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806118.74元,增长12.44%,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所以“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比上年增加388291.0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收入比上年增加813181.5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少130943.06元;二是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80000.00元;三是2023年调出3人调入1人、退休1人,所以“2101501行政运行”收入比上年减少264788.37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比上年增加2900.0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金缴费”收入比上年增加56782.35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290439.89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419.94元,占总支出的94.10%;项目支出430019.95元,占总支出的5.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6120.16元,增长13.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6100.21元,增长6.95%;项目支出增加430019.95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876120.16元,增长13.66%,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所以“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388291.0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813181.5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比上年减少130943.06元;二是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0.00元;三是2023年调出3人调入1人、退休1人,所以“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194786.95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增加2900.0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6782.35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0419.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15837.2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582.70元,占基本支出的9.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019.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30019.95元主要用于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380020元;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县级工作经费49999.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891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相比增加802880.73万元,增长1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16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3615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5325.99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1215.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1545.5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56.94元、行政运行支出3605810.84元、事业运行支出293182.48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0019.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34元,决算为499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34元,决算为4991.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91.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34.00元,支出决算为499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34元,决算为499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5.30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35.30元,下降4.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平台两定机构业务培训产生的接待4批次、89人次;州医保局业务指导接待5批次、35人次;计算机办公应用及网络知识培训接待2批次、12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582.70元,比上年减少521462.40元,减少44.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收到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9980元;收到县级项目工作经费50000元;两项合计509980元。因做项目挂接时误列为“2101501”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所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66045.10元。2023年收到的两项资金430019.95元按核算要求列作项目支出,所以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44.72%。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购买办公设备的资本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39907.12元,其中,流动资产80272.76元,固定资产357346.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87.7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26.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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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