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041-44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202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901000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现阶段,我镇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以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标县委全会、县人代会及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全镇实际,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2023年,全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8.8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1.65亿元;招商引资入库项目资金6.20亿元。其他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龙武镇财政所

3.石屏县龙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龙武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龙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龙武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龙武镇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龙武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石屏县龙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龙武镇财政所

3.石屏县龙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龙武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龙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龙武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龙武镇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龙武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石屏县龙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3,18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3.29万元,占总收入的97.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7万元,占总收入的2.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8.52万元,增长3.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8.62万元,增长19.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0.10万元,下降85.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增加,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不再通过乡镇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和其他收入同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42万元,占总支出的57.54%;项目支出1,363.82万元,占总支出的42.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38万元,下降1.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78万元,增长9.59%;项目支出减少216.16万元,下降13.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人事变动和上年度未清算的财政资金于本年度支付,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不再通过乡镇发放,导致基本支出同比增加和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8.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3.8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15.6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5.00万元;

2.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人大代表会议经费2.51万元;

3.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0.80万元;

4.石财预字〔2023〕39号用于解决龙武镇中小学师生出行问题项目资金20.00万元;

5.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龙武社区大寨村人居环境提升的建议)专项资金15.00万元;

6.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70万元;

7.石财预字〔2023〕39号用于安装大练庄村委会路灯安装项目经费10.00万元;

8.石财预字〔2023〕128号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

9.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00万元;

10.红财农发〔2022〕29号异龙湖保护治理常态化人工增雨项目0.11万元;

11.石财预调整〔2023〕153号龙武镇人民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0.79万元;

12.石财预字〔2023〕73号2022年经费补助资金10.90万元;

13.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10.00万元;

14.石财预字〔2023〕1号龙武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万元;

15.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经济(第二批)普查经费1.41万元;

16.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3.30万元;

17.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费1.50万元;

18.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纪委工作经费3.00万元;

19.石财预〔2023〕1号龙武镇党代会会议经费1.61万元;

20.石财预〔2023〕1号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7.24万元;

21.红财行发〔2023〕26号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5.41万元;

22.红财政法发〔2022〕26号无命案县、无命案乡镇(街道)创建专项补助经费2.00万元;

23.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0.28万元;

24.红财教发〔2023〕35号2023年乡镇科协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0.20万元;

25.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0.70万元;

26.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4.00万元;

27.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70万元;

28.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0.18万元;

29.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2.68万元;

30.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0.12万元;

31.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1.32万元;

32.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补助资金5.00万元;

33.石财预字〔2023〕1号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0.26万元;

34.石财预〔2023〕1号“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1.60万元;

35.石财预字〔2023〕186号龙武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基建项目)20.00万元;

36.红财社发〔2023〕115号石屏县龙武镇敬老院补助资金(基建项目)70.86万元;

37.红财社发〔2023〕117号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36万元;

38.石财农发〔2021〕6号龙武镇柏木租村委会农产品交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00万元;

39.龙政发〔2022〕24号龙武镇宜其达村委会野生菌冷库附属设施建设项目4.00万元;

40.红财农发〔2022〕116号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5.64万元;

41.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50万元;

42.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级财政奖补资金1.20万元;

43.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60.00万元;

44.石财预字〔2023〕1号龙武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专项资金40.30万元;

45.红财资环发〔2023〕44号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46.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专项资金7.08万元;

47.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42.58万元;

48.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5.03万元;

49.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0.32万元;

50.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29.84万元;

51.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4.76万元;

52.石财预〔2023〕1号石屏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专项资金7.15万元;

53.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5.32万元;

54.石财预字〔2023〕69号石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4.29万元;

55.筹财字〔2023〕00011号红十字会抗旱项目资金19.2万元;

56.红财农发〔2023〕40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0.00万元;

57.红财预发〔2022〕91号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一般债券转贷)专项资金40.52万元;

58.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建项目)12.00万元;

59.红财农发〔2023〕5号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方丈村委会方丈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基建项目)108.00万元;

60.红财农发〔2022〕33号龙武镇育英村委会沙租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建项目)0.70万元;

61.石财预字〔2023〕1号龙武镇方丈村委会方丈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建项目)10.00万元;

62.红财农发〔2022〕108号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龙武社区大寨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基建项目)100.00万元;

63.红财农发〔2023〕46号龙武镇露水草加工改扩建项目资金(基建项目)420.00万元;

64.红财农发〔2023〕26号2023年石屏县产业帮扶项目资金18.41万元;

65.红财农发〔2022〕50号龙武镇育英村委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建项目)44.44万元;

66.红财农发〔2023〕5号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乡村振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9.00万元;

67.石财预字〔2023〕41号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县级贫困动态监测对象扶贫资金2.00万元;

68.红财农发〔2023〕25号2023年石屏县龙武镇花腰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

69.红财建发〔2023〕23号石屏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9.52万元;

70.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6.00万元;

71.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补助养护资金19.52万元;

72.石财预字〔2023〕104号石屏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4.00万元;

73.石财预字〔2023〕31号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经费3.00万元;

74.红财资发〔2022〕17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77万元;

75.红财资环发〔2023〕77号龙武镇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0.50万元;

76.红财综发〔2023〕35号龙武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00万元;

77.红财综发〔2022〕31号石屏县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2.00万元;

78.红财综发〔2023〕43号龙武镇育英村委会沙租莫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基建项目)29.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5%。与上年相比增加522.72万元,增长20.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上年度未清算的财政资金于本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8%。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运转的支出和党委、人大、政协等方面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平安乡镇创建事项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农函大培训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稳定以及促进当地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当地医疗卫生建设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建设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53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0%。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事项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9万元,决算为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3万元,决算为12.7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63%,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6万元,决算为7.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37%,完成年初预算的50.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3万元,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6万元,决算为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17万元,下降5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77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8.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森林巡逻车1辆而2023年度无车辆购置,且我镇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和其他部门到我镇开展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2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因财政资金紧张未予清算的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中所需办公耗材、公务用车运行维、水电护方面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龙武镇资产总额264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9.90万元,固定资产521.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61.5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3、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政府会计制度: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地反映。

9、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9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8150333475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