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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4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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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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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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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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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0401000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森林资源管护、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森林管护工作。林场干部职工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管护面积6.3216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0.22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9.679万亩。
(2)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林长制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林场干部职工在县林长办的领导及场林长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巡林工作继续加大违法图斑查处力度,加强林管员管理培训及宣传工作,督促林管员深入林区开展巡林,林场51名林管员全年全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林任务。
(3)森林督查、植被恢复工作取得实绩。林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安排专人负责森林督查系统管理,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按时上报提交各类数据信息,建立常态化森林督查监测执法体系和监管机制,按照“四个到位”的原则,持续做好森林督查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森林督查共下发三期图斑,共计图斑数58个。经查处,共有违法图斑18个,违法面积2.8522公顷,其中移交刑事案件1起,查处林政案件11起,正在办理林政案件1起,收回林地面积1.661公顷,恢复植被面积1.661公顷。
(4)加强森林经营、生态保护修复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在曲佐营林区、老黑山林区实施桉树采伐104公顷,采伐蓄积9362.8立方米;对植被恢复苗木保存率低、未完全恢复植被的违法图斑及废旧砂石场三类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共完成1.661公顷。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5)稳步实施重点项目。①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方面,编写了《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方案》、《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通过了州级、省级的评审。根据方案要求,林场拟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任务面积10000亩,经营模式分别是:云南松天然林大径材培育模式,面积9293亩;云南松林下干巴菌保育促繁模式,面积524亩;阔叶混交景观游憩林培育模式,面积161亩;人工湿加松幼龄林集约化抚育经营模式,面积22亩。目前已完成阔叶混交景观游憩林培育模式面积161亩和人工湿加松幼龄林集约化抚育经营模式面积22亩,共计完成183亩。②管护房建设方面,完成了老黑山管护房加固改造项目,旧沙管护房重建项目。
2.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2023年,我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预防、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林场于2022年12月1日成立了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所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过签订《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分片负责制责任书》、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宣传、加强火源管理、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上级补助经费及单位自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经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克服了林农交错导致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辖区点多面广战线长,火险隐患高等问题和困难,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3.党政、财务及党务工作情况
(1)林场党政办公室在各股室和各林区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联系上级和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办公室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较好的完成了文件接收登记传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场务事务、国有林场管理、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公务用车管理、工会事务的宣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材料以及工作总结等文书材料的撰写整理上报、其他综合事务、人事劳资以及档案保存移交等工作。
(2)规划财务股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强财务管理,做好核算与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为林场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会计基础工作、核算和预决算、财务公开、固定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直报、非税收入清查核实、各项款项征缴以及缴纳保险、业务结算和款项收取等方面的工作。
(3)林场党支部按照省、州、县党建要求以及《2023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2023年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通知精神来指导和开展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历次全会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落实学习。并运用“智慧党建”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党务公开和党员“四双”工作,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主题教育工作。除此之外,党支部还开展了为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签订《党员不信教公开承诺书》等工作。
尽管林场在营造林、森林经营管理和护林防火工作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自筹资金困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及时改善、职工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待提升、林场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客观问题和困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下辖竹园、老黑山、曲佐、龙车、脚白亩、撒妈扎、方丈、石岩头八个营林区。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8436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6971.99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389.93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1709.90元,增长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4319.97元,增长4.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389.93元,增长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84361.92元。其中:基本支出8990875.39元,占总支出的84.94%;项目支出1593486.53元,占总支出的15.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4500.32元,下降7.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7477.85元,下降5.94%;项目支出减少267022.47元,下降14.3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0875.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87075.39元,占基本支出的9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3.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3486.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629728.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
2.天然林核查补助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核查劳务费支出;
3.天然林管护站建设补助专项资金50000.00,主要用于撒妈扎林区天然林管护站点附属设施建设支出;
4.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202291.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
5.石屏县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旧沙管护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9400.00元,主要用于旧沙管护房建设费用支出。
6.石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85781.60元,主要用于专业防火队员的劳务费用支出;
7.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258632.49元,主要用于日常的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防火队员、护林员劳务费等支出;
8.返还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补助资金139783.51元,主要用于日常的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9.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预算单位工作经费10480.00元,主要用于日常会议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支出;
10.代收林地补植复绿补助经费16947.41元,主要用于违法图斑植被复绿费用支出;
11.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补助资金442.52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697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上年相比增加434319.97元,增长4.29%,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812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56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5455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7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963.00元,决算为11940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59.00元,决算为117841.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4.00元,决算为15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1%,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963.00元,支出决算为11940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59.00元,决算为117841.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4.00元,决算为15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失修、老化,实际产生的车辆运行维修费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18.18元,增长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37.18元,增长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9.00元,下降16.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失修、老化,相应的维修维护费用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上级调研人员次数及人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云南省林草局、红河州林草局关于开展云南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专题调研,产生接待批次1次,16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6956332.96元,其中,流动资产397198.20元,固定资产3003812.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337.08元(净值),其他资产13502985.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008.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836.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5227.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5227.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5227.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5227.7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三公”经费:指我场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04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08120349461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