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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4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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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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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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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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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01000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按计划完成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经费预算、发放管理;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的物资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保持其政治本色。为军休干部订阅党报党刊,送到家中。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所里还订了《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中国退役军人》《中国老年报》《金色时光》等报刊,供军休干部来所阅读、学习之用。坚持每季度组织军休干部参加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听报告和进行党性教育等。春节、八一建军、敬老节组织军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部分军休干部,为军休干部带去党和国家的节日问候,进一步增强军休干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认真落实生活待遇,确保军休干部生活得到保障。按文件规定调整其离退休费、定期增资、生活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的工资,根据县医疗统筹文件积极为军休干部缴纳医疗费,确保军休干部医疗待遇足额兑现。为军休干部开展身体健康检查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活动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6万元,占总收入的97.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2.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5万元,下降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81万元,增长14.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1.16万元,下降83.72%。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是军休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本年度符合安置政策军休干部死亡抚恤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2022年州局拨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和离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法院拨入案款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4万元,占总支出的46.56%;项目支出15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3.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95万元,增长19.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50万元,增长24.41%;项目支出增加20.46万元,增长15.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本年度符合安置政策军休干部死亡抚恤增加,在职人员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补助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遗属所需的生活补助经费;医疗费11万元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6%。与上年相比增加33.81万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是军休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本年度符合安置政策军休干部死亡抚恤增加,在职人员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原因是车辆年限长,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3年底公务用车处置。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离退休干部、遗属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无机关运行经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35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83万元,固定资产315.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01111
附件【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08150858354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