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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05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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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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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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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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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新产品试验、示范、新技术培训和推广;农业机械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农业机械牌证,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金下达我县773万元,2022年结转598.619万元,合计1371.619万元。截至2023年底,共完成购机补贴资金1155.619万元,补贴机具6274台套,受益农户2297户。
2.农机推广工作情况:水稻机耕面积100200亩,机直播5500亩;玉米机耕面积58900亩;马铃薯机耕面积39000亩,马铃薯机收面积1500亩;小麦机耕面积,59200亩,植保面积11256亩。现完成水稻机收3000亩;小麦机收10600亩。结合本县农业发展特点,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根据《2021-2023年石屏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及时面向全县范围内宣传政策,积极探索、多方面引导或引进先进适用于当地农业生产的农机具向广大农户宣传推广及示范,为老百姓的正确购买农机具提供了正确指引。并举办现场培训24期共计2346人次的小型适用机具的安全操作与日常维护知识培训。
3.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规,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农机打假机制健全完善等工作,促进我县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农机事业健康发展。共计出动宣传车辆24辆次,出动人员131人次,检查农机经销门市场45个、农机合作社6个,整顿市场18个。
4.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我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在册数1494台(其中变型拖拉机297台,联合收割机31台)。1-12月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57台(其中转入8台、联合收割机6台),年度检验384台(其中变拖113台、联合收割机22台);拖拉机驾驶人在册数2524人,1-12月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领40本、换证127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4662090.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2090.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93875.29元,增长20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93875.29元,增长201.18%,增加原因: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4662090.75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612.16元,占总支出的18.62%;项目支出11931478.59元,占总支出的8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93875.29元,增长201.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3873.30元,下降4.34%,减少原因: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023年挂接在项目支出中,公用经费一部分由非税收入中支出;项目支出增加9917748.59元,增长492.51%,增加原因: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061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7989.12元,占基本支出的97.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623.04元,占基本支出的2.2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174.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31478.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其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931478.5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经费11556159.00元,主要用于农户及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购置农机具的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1556159.00元;
2.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139663.00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生产及购机补贴宣传资料印刷费38715.00元,农机安全生产及购机补贴政策培训费100948.00元;
3.水稻、小麦全程机械化示范种植项目资金119625.00元,主要用于水稻、小麦全程机械化示范种植培训费14125.00元,机收机播委托业务费105500.00元;
4.非税收成本性支出经费116031.5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5773.41元,物业管理费4500.00元,差旅费4112.00元,办公室维修费5380.00元,培训费1940.00元,补助工会经费11000.00元,福利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26.18元,驻村补助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400.00元。
2023年完成购机补贴资金11556159.00元,补贴机具6274台套,受益农户2297户。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57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领40本、换证127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209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793875.29元,增长201.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0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100.00元,其中福利费11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772.16元;2080801死亡抚恤16176.00元(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94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0855.8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8982.2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06.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90359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1972113.74元,其中:工资褔利支出1910590.70元(基本工资844996.00元,津贴补贴97205.00元,奖金69782.00元,绩效工资88755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51.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23.04元(办公费3751.05元,水费1264.00元,电费1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差旅费26264.95元,劳务费1620.00元,工会经费16523.04元,福利费1100.00元);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11962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25.00元(培训费14125.00元,委托业务费105500.00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1169582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63.00元(宣传资料印刷费38715.00元,农机购置及安全生产培训费10094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6159.00元(农户及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购置农机具补贴);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6031.5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31.59元(办公费35773.41元,物业管理费4500.00元,差旅费4112.00元,办公室维修费5380.00元,培训费1940.00元,工会经费11000.00元,福利费9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26.18元,驻村补助5000.00元);资本性支出4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9350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元,决算为34426.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0元,决算为34426.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26.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500.00元,决算为34426.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合理预算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782.60元,增长2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82.60元,增长2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油料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机安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574383.42元,其中,流动资产245.56元,固定资产3467906.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6231.1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86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28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5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68.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8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41.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41.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完成购机补贴资金1155.619万元,补贴机具6274台套,受益农户2297户。认真落实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补贴经销商、责任追究等方面管理制度。 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科学、合规、有效。县级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实施。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701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决算表20240815101849494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