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3106-877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39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8-19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000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主要经济指标。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144.47亿元,同比增长3.6%,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5.41亿元,增速4.7%,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6.53亿元,同比增长41.8%;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55亿元,累计增速为10.5%。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6.05亿元,同比增长22.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7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4亿元,同比增长84.5%。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879元、19440元,同比分别增长4.4%和8%。
2.项目投资稳步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67亿元,同比增长-26.1%。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08亿元,涉及项目12个(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在13县市中排名第2,涉及项目数排名第1)。
3.不断夯实基础设施。一是持续建设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推进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牛街镇通三级公路工程取得可研批复并完成施工图设计。二是能源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目前已建成178户,完成装机容量4901千瓦。三是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滇中引水工程顺利推进。
4.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一是认真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清理“特色小镇”标识标牌。四是持续推进开放发展。
5.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一是有序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以异龙湖保护治理为统领,争取到国家、省、州发改委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共262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共巡新街海河10次,联系坝心镇组织干部职工清理河道4次,共清理河道约7公里,清出垃圾、淤泥、堆积物等10余吨;共巡林2次,对负责的林区火灾等隐患及时排查,确保林区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6.落实民生实事。一是做好价格工作。常态化开展价格监测,实施价格监测动态巡查和重大节日全域监控制度,全域监控节假日市场价格,形成监测日报7篇。二是粮食物资保供平稳。夏粮收获总产2.78万吨,较上年增幅2.2%;完成秋粮播种面积25.46万亩,预计产量达9.16万吨。积极落实县级粮油物资储备任务,成品储备已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滚动轮换,开展储备粮定期扦样送检2次。三是能源保供安全平稳。加强对煤矿监管执法,已检查煤矿19矿次下达执法文书(巡查记录)16份。对风电开展执法检查共10次。对途径石屏县境内油气管道开展安全检查3次,。四是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谋划争取以工代赈项目,争取到石屏县牛街镇迭亩龙村2023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清廉云南”建设实践活动要求,制定印发《石屏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石屏县按月细化培育市场主体任务工作责任》,加快实施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场体制改革,开展市场准入退出、隐性壁垒破除等九个专项行动。
8.全面加强机关党建。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组织完成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活动7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23次。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安全责任制。三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录事业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计划工作,新进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2名。今年以来,晋升二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调任科室长5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设有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县委财经办秘书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料、农村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购销军供科、加工储运科、能源建设管理科、应急物资储备科。有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石屏县项目办公室、石屏县能源安全技术中心、石屏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石屏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屏县项目办公室、石屏县能源安全技术中心、石屏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石屏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02.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0.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3.51万元,下降30.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43万元,增长32.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20.94万元,下降99.04%。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职工,基本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未在单位往来账中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0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0万元,占总支出的69.76%;项目支出273.00万元,占总支出的30.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5.92万元,下降31.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32万元,增长37.67%;项目支出减少588.23万元,下降68.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9.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4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发展与事务支出249.34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56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增加217.43万元,增长32.01%,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级项目减少,且2023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未在我单位往来账中核算,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我单位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拨给石屏县幸福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节能降耗资金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万元,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27%,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决算为2.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72%,完成年初预算的49.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2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29.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去省、州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等相关工作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45批次,430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7万元,比上年增加3.80万元,增长16.9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新增行政人员8人,新增事业人员5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09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万元,固定资产1088.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1.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6.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1
附件【(修改序列号43、44)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202408150408126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