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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11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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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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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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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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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000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石屏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石机改办发〔2019〕74号)文件精神: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物修缮保护卓有成效
积极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经费申报,争取各级文物补助资金。在不可移动文物方面,动员各方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坝心镇老街老年协会筹集资金,对州级文保单位五合村观音寺进行抢救修缮。许兰皋后人出资修缮许兰皋墓、对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工商联筹集资金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观音寺巷67号进行抢救性修缮。在可移动文物修缮方面,争取县人大资金10万元用于袁嘉谷书法字画修复。
2.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1)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石屏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多为土木结构建筑,且文物产权关系复杂,日常维护、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在文物局的领导下,定期及节前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
(2)积极参与文物消防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州要求,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攻坚行动、岁末年初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汛期文物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各乡镇自查及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督促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文物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等。重点加强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已开放利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在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中,县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冬春、汛期等消防安全生产
特点,督促重点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文物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落实责任,合力整改文物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县文旅、住建、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各乡镇、管理使用单位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一是为更进一步做好古城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我县争取省发改委石屏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工程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二是按照文物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乡镇责任,尽力完成各级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三是探索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在文物保护管理以及文物安全防护中的运用。针对全县文物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委托昆明辰巳钰科技公司共同开发了“石屏县古宅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培训,督促各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及相关使用人安装管理系统的手机端APP,相关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通过扫码打卡即可报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文物部门通过后台信息及时获取各级文物建筑的保护情况,并指导乡镇文化站及时处理。“石屏县古宅管理系统”的开发使用,初步实现了网上远程监管62栋文物建筑的初衷,减轻了文物部门编制少、全面监管乏力的现状;通过手机扫码打卡记录痕迹,可随时掌握乡镇文化站及村委会的文物工作动态;及时发现文物建筑隐患并根据文物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创新文物安全宣传方式。利用安全生产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消防宣传月等契机,通过博物馆进乡村、进校园活动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等知识,不断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
(5)进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培训。为不断提高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在文物局领导下,举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实战能力。
3.积极开展各项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工作
(1)进一步完善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域的红色标语进一步开展调查,完善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相关信息,并完成红色标语系统信息完善和录入,形成石屏县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报告。
(2)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基础数据填报工作。对照要求,组织人员填写我县6项国保单位相关信息。
(3)开展个碧石铁路沿线站点资产统计工作。对照内容要求,逐一统计辖区内沿线站点资产,梳理我县辖区内个碧石铁路沿线站点19处,含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8处一般文物。
(4)开展我县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制作十老寨何氏宗祠和哨冲慕善村大庙说明碑和标志牌。
(5)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进行普查内业准备阶段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完善工作,为四普工作做准备。
(6)积极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即李家寨李氏宗祠、符家营杨氏宗祠、十老寨何氏宗祠和龙港广胤寺。组织相关人员绘制了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拍摄相关照片,撰写申报材料。
4.探索文物活化利用
(1)开展县域文物游径实践与探索。依托文物建筑及文物建筑所设立的公共文化空间,更好地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与异龙小学联合,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学生到文庙和袁嘉谷故居开展文物游径体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探索文化遗产服务教育的更多可能性。
(2)坚持文化生态保护前提下,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依托文化事业平台,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及人文化人才孵化路径,在石屏古城及异龙湖周边开展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实践与探索工作。今年以来,进行活化利用的文物建筑有县级文保单位武庙大门、诸天寺街41号;一般文物诸天寺街12、13、15号。
5.积极开展袁嘉谷纪念馆工作
(1)积极做好纪念馆的陈列展览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纪念馆的知名度。
(2)设立袁嘉谷纪念馆观众咨询、服务台,派专人为观众提供服务,即为观众进行讲解或解答观众所咨询的问题。从整个纪念馆的宏观管理上来看,观众咨询、服务台成为纪念馆与观众进行沟通的桥梁。
(3)完成袁嘉谷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工程,现已完成初验。
(4)配合举办状元荣归实景演出活动,不断擦亮袁嘉谷先生这一文化名片,时刻提醒世人见贤思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讲好家教家风故事。
(5)配合开展状元文化节系列活动。举办《匠心琢玉 和美家园—石屏传统建筑探访》新书发布会暨石屏传统建筑摄影展。通过书籍和展览,力求让更多人感受古建筑的魅力和古人雕刻的精湛技术,进而去保护这些古建筑。开展建筑大师沙龙会。专家、学者与石屏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就文化遗产和古城保护利用进行交流。通过交流,将对弘扬传统建筑文化、激发古城保护开发价值产生重大推动作用。开展非遗T台秀,将博物馆收藏的10余条旗袍进行展示,让更多人感受旗袍的魅力。开展拜师仪式。在文庙、玉屏书院、袁嘉谷纪念馆进行拜先师活动,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此次活动意在提醒后人敬重先师和认同先师教诲的礼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陈部、社教活动部、库房管理部、文保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石屏县博物馆。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74万元,增长5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74万元,增长55.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00万
元,增长0%。
总收入比上年增加原因:2023年度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县级补助资金增加,2023年度上级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故2023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9万元,占总支出的67.44%;项目支出70.15万元,占总支出的32.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74万元,增长55.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88万元,增长19.67%;项目支出增加52.86万元,增长305.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
总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2023年度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县级补助资金增加,2023年度
上级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故2023年总支出比上年
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98%,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77%。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2023年招聘1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0.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
项目支出增加52.86万元,增长305.63%,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3〕1号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县级免开经费,2023年支出5.00万元;石财预〔2023〕1号石屏县博物馆县级免开经费,2023年支出10.00万元, 2023年合计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石屏县博物馆纪念馆全年免费开放,积极开展陈列布展工作,引进优秀的博物馆展览、画展等。2023年自办、引进、合作举办、外展数量5个。主要用于支付展览费及博物馆纪念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网费、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安保保洁物业管理费等。
2.石财预字〔2023〕133号石屏县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云台门古建厅免开经费 , 2023年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石屏县博物馆纪念馆云台门古建厅全年免费开放。主要用于支付博物馆纪念馆办公费、水费、电费、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等。
3.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经费, 2023年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博物馆展柜。
4.石财预字〔2023〕147号给予补助袁嘉谷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工作经费,2023年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袁嘉谷书籍写真板及纪念手提袋支付。
5.红财教发〔2023〕100号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及石屏县博物馆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补助经费,2023年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险柜、电视机、无人机、擦窗机等。
6.红财教发〔2023〕26号博物馆整体功能提质改造项目专项经费,2023年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消防设施维修维护费、博物馆照明维护。
7.红财教发〔2022〕140号石屏县博物馆馆藏书画珍贵文物修复项目经费,2023年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书画修复方案编制费。
8.石财预字〔2023〕39号修复石屏县博物馆馆藏袁嘉谷书法作品及出版图册的补助资金, 2023年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修复馆藏袁嘉谷书法作品及出版图册的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74万元,增长55.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2023年度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及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县级补助资金增加,2023年度上级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故2023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修复博物馆馆藏袁嘉谷书法作品及出版图册,经费支出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2.71万元,津贴补贴22.32万元,奖金3.16万元,绩效工资34.07万元,办公费0.93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2.03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1.21万元,劳务费20.88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维修(护)费8.2万元,物业管理费10.84万元,印刷费7.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原则,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202.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1万元,固定资产25.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万元,无形资产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62.9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61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4.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4.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111
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决算公开2023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