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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12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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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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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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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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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301000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石屏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安保总目标,以“平安石屏”为主线,以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攻坚任务为抓手。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县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异龙派出所、异龙湖派出所、坝心派出所、宝秀派出所、新城派出所、大桥派出所、牛街派出所、龙朋派出所、哨冲派出所、龙武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
年末其他人员20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83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0.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3%;其他收入68.30万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3.70万元,增长21.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4.93万元,增长22.65%;其他收入减少31.23万元,下降31.3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保险政策性调增、辅警人员数量增加,因此人员经费投入增加;本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其他单位转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87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1.63万元,占总支出的82.92%;项目支出1345.80万元,占总支出的17.0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2.10万元,增长20.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8.32万元,增长6.84%;项目支出增加933.77万元,增长226.6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保险政策性调增、辅警人员数量增加,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31.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2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安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5.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相比增加1434.93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38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2%。主要用于本单位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安家建房补助和、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两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从在职人员工资扣缴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组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万元,决算为38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195.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万元,决算为189.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19%,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2.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决算为19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万元,决算为1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购置费和车辆维修费包含上年未支付成功的执法车辆购置费和车辆维修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2.68万元,增长36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95.6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8万元,增长12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4.5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购置费和车辆维修费包含上年因财政资金紧缺未支付成功的执法车辆购置费和车辆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报废4辆老化执法执勤车辆,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支付上年未支付成功的9辆车购车款。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工作合作、交流,特别是各类案件汇报、研判等接待产生的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93万元,比上年减少41.05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等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5977.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0.04万元,固定资产5129.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2.07万元,无形资产165.9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3.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4.5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19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8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8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200301111
附件【石屏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8130357514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