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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126-05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8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政策、法规;配合监督检查殡葬法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案件;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有偿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我单位的重点任务是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以“至优的服务,至尊的态度,至善的关怀”为服务理念,努力为治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优质,惠民”的系列化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馆长室、财务室、办公室、业务接待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殡仪馆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27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2万元,占总收入的87.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4.89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9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05万元,增长2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21万元,增长27.8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收到上级殡葬设备配置资金及专项人员经费补助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0.78万元,增长44.6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下半年运尸费从非税收入转到事业收入中核算;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6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2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7万元,占总支出的77.24%;项目支出60.60万元,占总支出的22.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45万元,增长21.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47万元,增长31.67%;项目支出减少2.02万元,下降3.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上级要求配置殡葬设备、发放专项人员经费补助款。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级拨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0.00万元。主要为:1、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0.6万元;2、根据上级安排配置殡葬设备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5%。与上年相比增加100.61万元,增长75.02%,主要原因是:1、2023年1-9月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1人;2、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增;3、收到上级殡葬设备配置资金及专项人员经费补助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5%。主要用于维持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46.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2.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4%,完成年初预算的6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46.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上级安排购置2辆殡仪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14万元,增长318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6.7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4万元,增长9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上级安排购置2辆殡仪车并缴纳车辆保险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根据上级安排购置2辆殡仪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遗体接运、殡葬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殡仪馆资产总额511.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4万元,固定资产485.9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2023年部门决算202408131010559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