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141-26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7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0101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情况使用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学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开发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草原资源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全县草原资源、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省级验收。

2.开展异龙湖流域杨梅绿色、有机种植600亩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异龙湖南岸杨梅有机及林下种植中药材100亩试验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年度工作任务。

3.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用苗培育工作和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管理。

4.开展综示区杨梅种植基地品种改良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示范作用。

5.做好综示区对外承包林木种苗基地管理和服务。

6.开展综示区基础设施改造和修缮工作。概述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主要原因为本部门车辆属于生产用车,用于苗木综合示范基地生产保障。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3年度收入112468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681.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343.74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343.74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4681.8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681.87元,占总支出的96.27%;项目支出42000元,占总支出的3.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343.74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343.74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今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2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非税收入补助资金未算入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2681.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8754.03元,占基本支出的9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27.84元,占基本支出的2.2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80446.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非税收入补助资金42000.00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劳务费及相关支出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681.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343.74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新调入1人,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29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经费,其中: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3979.20元,退休人员办公费800.0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4518.5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81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15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26083.40元,公用经费23427.84元,技术推广与转化4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元,决算为594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4646.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决算为12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8%,完成年初预算的47.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元,支出决算为5940.10元,完成初预算的9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4646.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决算为12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5.02元,下降1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74.02元,下降3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9.00元,增长450.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与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签订的合同安排,由规划与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红河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任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验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红河州林科所和石屏县林技站实施的“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及2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67835.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0.82元,固定资产67725.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44.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5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6.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96.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96.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96.10元。

五、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

固定资产: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9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40813093420031202410250234141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