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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148-8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2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900101000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管理岗为主,主要履行对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并实施管理和监控的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开展“一网三平台”(一网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平台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运行工作。主要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建设,为全县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的公开、透明、规范化运行提供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850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508.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771.76元,增长1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775.03元,增长11.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0003.2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搬迁新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年中增加预算收入,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8508.7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376.03元,占总支出的93.44%;项目支出106132.72元,占总支出的6.56%;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772.34元,增长10.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639.62元,增长3.18%;项目支出增加106132.72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增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递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237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4183.63元,占基本支出的97.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192.40元,占基本支出的2.5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追加了预算补发2023年1-4月机关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调增艰边艰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50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75.03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了10.61万元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555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0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63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2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元,决算为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都在局机关处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581574.16元,其中,流动资产531651.41元,固定资产49922.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996.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其他应付款:指除应缴财政款、应缴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政府补贴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息、预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存款项,如收取的押金、存入保证金、已经报销但未偿还银行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等。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900101111



附件【2023年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公开表202408120345082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