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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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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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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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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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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规定和措施,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5.研究贯彻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6.实施与推行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组织部、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8.组织与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县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抓好各乡镇、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党建扶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10.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1.负责全县公务员档案管理,指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组织与实施全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铸魂培根,强化政治思想理论武装。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2次,指导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5次,各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110余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5750余次,督促47名流动党员和500余名“三新”党员领取学习资料包开展学习。高质量举办石屏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培训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共650余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围绕“凝心铸魂”行动总基调、组织工作服务大局总方针,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基层党组织书记”“主题培训”培训班共计65个班次,累计培训11959人次,全面完成培训任务。组织农村党员参加2023年云南省农村党员“冬春训”培训,参训学员6853名,参训率96.01%。抓牢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明确“学习省州县党代会”“组织工作会议”等系列主题,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题教育工作。
2.选育管用干部,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精益求精“选”,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注重面向一线考察识别、储备干部,开展全县乡镇、县属部门全覆盖一线蹲点调研2轮次。坚决把干部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今年以来,调整干部3批次189人次,提拔正科级干部11名,提拔副科级干部23名;公务员职级晋升134人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19人次。多种方式“育”,积极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选派1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省州机关、营商环境重点部门、南部县挂职锻炼;精细化选调培训人选,按照省州选调培训要求,完成选调学员58批91人次。从严从实“管”,组建整治督导组开展2轮“躺平式”干部全覆盖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工作,确定纳入“躺平式”干部整治4人。加强干部日常提醒,对提拔、进一步使用、平级交流、职级晋升等261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醒教育,反馈自身不足,开展批评教育谈话12人。组织拟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知识考试35人次,办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8人,审批领导干部兼职54人,审批办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7人。拓宽渠道“用”,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异龙湖脱劣攻坚战”“经济发展翻身仗”“乡村振兴大会战”三大战役中考察识别一批优秀干部。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畅通干部交流晋升渠道,在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一线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21名、晋升干部职级45名。
3.坚持党管人才,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搭建平台多方引才,联合多部门赴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人才招聘专场宣讲。广泛宣传“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全县人才资源总量从2017年的1.81万人增长到2.12万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建有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专家工作站54个,州级人才工作示范点3个、县级人才工作示范点12个、评选“石屏英才”63人。想方设法精心留才,持续推进人才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设,累计建成22套适用性人才公寓、26套保障性人才公寓,县级财政每年保障50万元购房基金,对有意向定居石屏的人才提供3-5万元购房补贴,缓解购房压力;服务保障发挥才能,帮助梳理帮扶需求,形成帮扶专家“资源清单”和所服务村“需求清单”,选派各行业专家人才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服务,深入村级开展帮扶活动900余次,解决问题1500余个,充分发挥结对服务专家智力、资源优势,以人才工作促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4.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各领域基层党建基础。持续织密建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基层组织设置,成立县残联党组,全县1152个党支部、156个党总支、43个党组织设置均符合规定。调整村“两委”干部42名,其中总支书记3名。选聘补充大学生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34名。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农增收”擂台比武活动,1名村党组织书记荣获“红河州助农增收优秀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荣誉称号。建立优秀后备村干部人才信息库,储备251名村级后备干部,其中35岁以下的250名。建立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向重点乡村选派45支驻村工作队135名工作队员,有效补齐乡村队伍能力素质短板。系统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诚挚邀请392名回乡干部积极参与石屏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帮助制定党建、产业、生态等规划文本104个。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整合8个涉农资金项目,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办企业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预计今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率达50%以上。坚持“四派四不派”,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45支驻村工作队135名工作队员,开展村(社区)干部“互联互派互学互帮互助”工作,选派1名村(社区)干部到元阳挂职锻炼3个月,选定2个“先进村”接收红河县2名村干部到村挂职。发挥好党组织“两个功能”。主动融入州委基层党建“一圈三区三带”建设,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扎实推动“环湖党建”向“流域党建”延伸,在沿湖35个村庄,227个党支部建立“党建+段长责任制”,促进异龙湖保护治理升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抗旱减灾中的作用,全县有3480名党员参与抗旱减灾行动,设立党员先锋岗565个、组建起党员先锋队、突击队、志愿服务队198支,帮助解决群众用水等生产生活实际困难1934个。扎实推进两新党建,全县318家非公有制企业已有248家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共66个,组织覆盖率77.99%,工作覆盖率100%;52家社会组织已有41家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共22个,组织覆盖率78.85%,工作覆盖率100%。
5.树牢鲜明导向,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公务员管理质效。完成39名公务员招录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流动调配管理,办理34名公务员县内县外流动调配,52名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退休手续,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26人。办理63名涉改单位的人员转隶、调动手续。抓好政策落实做好公务员待遇保障。做好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023年正常晋升工资级别档次和年度考核奖审批工作,审批正常晋升715人次,兑现金额7.6万元,审批年度考核奖1396人,兑现金额511.5万元。坚持基层历练抓好选调生培养管理。把选调生培养作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分两批次选派25名选调生到村任职,选派15名驻村选调生赴浙江大学开展综合能力提升暨国情调研培训,完成基层锻炼期满的2名选调生考核收回工作。
6.提升服务品质,助力银发志愿发光散热。夯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基础,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创建县级“模范党支部”4个,州级“模范党支部”1个,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和党费全额返还制度。提高离退休干部服务水平,举办“青蓝结对,携手并进”签约仪式,组织43名离退休干部代表和43名新录用公务员签订“新老结对”连心卡。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120余人次,开展困难帮扶30余人次,兑现解困金3万余元。释放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组建“银发先锋”志愿服务队14支,注册志愿者212人,遴选银发人才33人,成立“银发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站”5个,助推银发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开展“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专题调研活动58场次,参与人数92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设有: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公务员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干部效能监督办公室、调研室、党员教育中心、人才办、信息科、老干部科,下属事业单位5个:石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石屏县老年大学、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中心、石屏县党群服务中心、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石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石屏县老年大学、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中心、石屏县党群服务中心、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以上5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单位。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97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93万元,占总收入的94.5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09万元,占总收入的5.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69万元,增长1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35万元,增长23.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67万元,下降29.9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缴纳的税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较2022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大;二是2023年度开展党建+段长制考核,给予各村(社区)奖补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18万元,占总支出的75.45%;项目支出248.71万元,占总支出的24.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3.29万元,增长20.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80万元,增长17.68%;项目支出增加58.49万元,增长30.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缴纳的税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较2022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大;二是2023年度开展党建+段长制考核,给予各村(社区)奖补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4.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7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2022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7.05万元;干部教育培训支出56.76万元;非公党工委组织专项经费支出1.52万元、2023年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支出4.35万元;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支出50.00万元;2023年州级补助党建经费支出37.06万元;2022年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支出2.26万元;2023年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支出25.92万元;2023年党建经费人才工作支出10.00万元;2023年上半年“党建+段长责任制”考核奖补支出34.34万元;离退休干部管理经费支出19.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3%。与上年相比增加175.36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缴纳的税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较2022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较大;二是2023年度开展党建+段长制考核,给予各村(社区)奖补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8%。主要用于:2013201行政运行303.30万元,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3250事业运行64.03万元,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64.62万元,农村老党员定补、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选调生到村任职经费;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34万元,2023年上半年“党建+段长责任制”考核奖补。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3万元,行政离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2万元,事业离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9.45万元,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2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缴纳;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万元,调出外县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经费;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96万元,本单位离休干部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98万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1万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98万元,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万元,在职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及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9.63万元,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费在用车平台统一结算,列入其他交通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使用费在用车平台统一结算,列入其他交通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8万元,比上年增加20.11万元,增长65.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增加,同时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80.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7万元,固定资产115.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5.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202408160848311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