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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210-46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4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000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三)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四)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办公楼绿化管养工作。

(五)承担县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不包括县委常委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县政协主席会议室的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承担县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七)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1.深化理论学习教育,筑牢干部思想基础。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核心内容,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常态化内容,原原本本、原滋原味、逐字逐句学,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2.强化党组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基础党务规范达标。局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6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党课7次,主题党日10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到宝秀镇棉花冲村党总支、宝秀镇竹林村党支部、宝秀镇四牌街党支部开展讲党课共计3次;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活动,单位党组织到宝塔社区服务4次,党员干部按要求积极到所在社区开展服务。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一是坚持把落实第一责任人作为推进党建工作的主攻方向,严格落实党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负首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备,确保集体决策有效落实和有效监督。目前召开党组会议10次,形成会议纪要3期,报“三重一大”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5次。三是组织召开石屏县机关事务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专题片《警钟为你而鸣》,运用保密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及学习其他警示教育材料;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开展“躺平式”干部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干部作风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干部担当履责、实干快干。六是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共4次;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文化安全分析研判会3次,并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分析研判报告。

(二)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效能

1.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完善,公务出行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举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暨2022年度考核表彰会,对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优秀驾驶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驾驶员进行表彰,邀请县交警大队为平台驾驶员作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公车管理深入推进,印发了《石屏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截至目前,召开公车领导小组会议2次,审核审批公务用车处置下发批复文件5个,审核并向州公车办上报县级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请示5个,其中县公车平台购置别克商务车1辆。三是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全县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持续规范公务用车“三定”服务采购等行为,实现维修、加油、保险“可视化”监测,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呈稳定趋势。四是通过竞价谈判争取优惠,平台公务用车实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增加部分城市及高速路段加油渠道。五是与广汽丰田4S店、一汽丰田4S店、北京现代4S店协商达成合作事项,解决公务用车重要部位维修难问题,保障公务安全出行。六是提升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服务水平,优化派车流程,截至目前,平台保障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3783次,安全行驶57.11万公里,保障了全县县级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需求。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办公用房管理步入规范化。一是牵头印发了《石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石办发〔2023〕18号),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包括:通过市场对比,努力寻求价格相对合理的测绘公司,降低建设费用,争取早日投入建设;提前做好行政中心办公用房门牌编号工作,完成了县委楼164块门牌的编制,政府楼301块门牌的编制,合计465块;拟定了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计划。三是加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州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要求,依托国管局办公用房信息系统UK,下一步将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库建设。

3.坚持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为示范,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以全国低碳日和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石屏县行政中心围绕“节约用水、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等内容拍摄了宣传短视频,通过“魅力石屏”抖音号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扩大宣传面。二是组织全县173家公共机构做好能耗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数据的审核上报。三是组织我县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0年至2022年已创建45家,累计完成率83.3%;2023年指导6家单位开展创建,拟创建完成率91.07%。

4.弘扬工匠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一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公务接待改革,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县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清单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即“三单一票一函”、“一联三审”制度,形成全县统一标准贯彻落实。今年6月,制发《关于公务接待一函多餐注意事项的提醒函》,切实加强全县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用餐安排。严格执行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规定,接待场所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印发《关于制止餐饮反对浪费行为的倡议书》,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形成文明、健康、科学、理性的餐饮理念,推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大小碗饭”等。公务接待充分体现特色“软实力”,突出文化挖掘,展现石屏元素,梳理石屏特色菜品、图片及故事35件。截至目前,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公务接待任务246场次,8759人次。二是会务服务规范优化。认真参照《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试行)》标准,完善制度规范,细化服务流程,切实抓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完善”各个流程,会务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各项会务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县机关事务局参与会议保障服务254场次。

5.规范机关购买后勤服务,控制机关运行成本管理一是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中心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的购买、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制定了《石屏县县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将发挥好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作用,在职能建设中将中央过“紧日子”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加速建设高质量物业管理体系,完成新一轮县级行政中心保安及安全管理人员派驻服务采购和保洁服务采购。持续做好行政中心安全稳定、卫生保洁、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及绿化管护工作。制定行政中心卫生保洁制度和行政中心厕所管理规定,组织安保人员开展反恐、消防安全等的培训演练2次,营造良好的办公室环境。

(三)扛实责任担当,高效完成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1.坚决打好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异龙湖保护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教育广大干部树牢意识。二是与宝秀镇四牌街党支部、竹林村党支部结对共进,积极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宣传和河湖清洁活动,七月上旬两位副局长分别到两地开展了“七一”讲党课活动,就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行了讨论。三是在经费极其困难情况下,拨付资金6000元给挂钩联系的宝秀镇四牌街党支部和竹林村党支部用于异龙湖保护治理。四是高质量完成中央、省、州调研组赴石屏调研异龙湖保护治理的后勤保障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肯定,截至目前,为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完成后勤保障接待任务86场次,3029人。

2.担当作为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聚焦定点帮扶工作,制定“定点扶贫一对一帮扶”措施,实行一对一精准扶贫,做好对口帮扶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干部职工定期走访结对帮扶联系户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帮扶措施,宣传解释政策。今年七月,党组书记、局长到宝秀镇棉花冲村党总支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稳扎稳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题开展讲党课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拓展思维,助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在单位经费极为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工会购买价值2700元的扶贫产品,积极助力消费扶贫;同时,给予宝秀镇棉花冲村党总支工作经费5000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

3.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助力健康县城创建。一是针对县级行政中心和单位所负责的卫生责任区制定常态化清扫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到卫生责任片区开展清扫活动60余次。二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各公共机构在办公区内外配置分类垃圾桶,重点把垃圾分类作为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其中一项评价标准,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正确投放垃圾。三是全面推进无烟机关建设,在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内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做到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烟味。7月,制定下发《石屏县县级行政中心控烟管理规定》,督促行政中心各单位、职工认真做好控烟工作。四是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无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规范管理行政中心灭鼠毒饵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后勤管理科、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石屏机关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5辆,在编实有车辆5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21万元,占总收入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0万元,占总收入的1.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4.43万元,增长4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5.05万元,增长48.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62万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新增项目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补助资金用于政府一楼会议室改造、行政中心电梯维修、水塔更换及会议室桌椅购置等;为保障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费等增多,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2023年度收到的是驾驶员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3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8万元,占总支出的18.37%;项目支出603.30万元,占总支出的81.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2.47万元,增长50.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3万元,增长7.21%;项目支出增加233.33万元,增长63.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2023年度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补助资金用于政府一楼会议室改造、行政中心电梯维修、水塔更换及会议室桌椅购置等;为保障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费等增多,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县行政中心后勤管理经费85.8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主体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费、绿化管理养护费、水电费、4部电梯维护维修费等支出。

2.县行政中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支出经费项目94.2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工作、保安工作,保证县政府办公大楼安全及各楼层公共走道、楼梯、扶手、护栏、公共玻璃、卫生间、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卫生干净、整洁,为县级行政中心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3.会议服务补助支出经费20.7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行政中心会议服务委托业务费用支出。

4.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一楼会议室改造,保障服务好各级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充分发挥政治中心的作用,确保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决定等高效、畅达,促进石屏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又好又快发展,进而提升石屏县对外形象。

5.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150.9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费等;会场服务购买杯子、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及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6.后勤服务人员保障经费27.28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接待服务人员劳务费用支出,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等接待范围内的相关接待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各项接待工作。

7.公务用车维修、保险、信息化建设、公车购置费补助资金158.18万元,根据云南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车改办〔2018〕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务用车平台运行及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云车改办〔2020〕1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6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石屏县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确保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县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单位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为保障县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主要用于53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和驾驶员差旅费支出等。

8.驾驶员公用经费16.08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以及驾驶员保险费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上年相比增加235.05万元,增长48.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新增项目2023年日常办公经费及固定资产维修补助资金用于政府一楼会议室改造、行政中心电梯维修、水塔更换及会议室桌椅购置等;为保障公务出行,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及过桥费等增多,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62万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0.006万元;资本性支出44.7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85万元,决算为2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4.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0%,超年初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万元,决算为183.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4.96万元,超年初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万元,决算为18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文件精神,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3.02万元,增长117.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6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35万元,增长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从5月份才开始在我单位统一调度、管理、使用,保障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下半年的。2023年度由于车辆使用频繁,燃油费、保险费,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平台实有车辆52辆(越野车33辆、中巴车2辆、商务车2辆、轿车15辆),空编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编制2辆。因商务用车更能体现节约出行的特点,党政机关向公车平台申请商务用车车型的频率不断增多,县公车平台现有的2辆七座商务车已无法满足用车单位的用车需求。为加强县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管理,高质量保障县级机关公务出行,所以购置1辆越野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我局属于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9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9万元,固定资产166.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0.0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9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111




附件【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8)20240814041016549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