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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211-7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3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401000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主要职能是(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4)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5)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7)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10)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11)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6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壮大根本,促进产业融合,产业发展稳定向好

坚定不移抓产业、促振兴,将发展支撑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打造更加融合的产业体系。绿色农业提质增效。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大部署,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产量连续几年稳定在1.4万吨以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鼓励引导各村通过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建设生态农庄,大力发展特色水果产业。培育家庭农场101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年经营收入达4000余万元。全镇葡萄、百香果、蓝莓、杨梅种植面积达3.3万亩,总产值1.2亿元;蔬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实现种植蔬菜2.7万亩,总产值1.24亿元;畜禽养殖持续向好,年内出栏生猪12万头,出栏肉牛5633头,出栏肉羊9540只,出笼家禽30.2万羽,总产值1.73亿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完善加工制造业,扩展绿色农业产业链,立足实际,深入推动杨梅冷链深加工项目,年内实现产值3000余万元。成功获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为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奠定坚实基础。成功举办秀山樱花艺术市集、稻香蟹美文化美食节等文旅活动,全年接待游客超5万人,实现文旅产业收入达500余万元,乡愁文旅品牌更具吸引力。

(二)围绕绿色发展,立足河湖治理,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异龙湖保护治理统领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守住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扎实推进截污治污。积极推进异龙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宝秀片区),在流域村庄埋设污水主管约29.5公里,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氧化塘)9个,投资600万元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常态化开展污水管网排查修复,累计排查封堵直接入湖入河污水口35个,疏通其他污水管堵塞点52个,修复镇区污水管网4处、村庄污水管网2000余米。协助实施异龙湖流域村庄污水收集治理工程(二期),目前新建完成污水主管5.2千米,支管5.8千米,户管8.8千米。全力实施清湖减负。实施赤瑞湖湿地底泥清淤工程,累计清淤50万立方米,湖区扩容明显,最高蓄水量达220万方,并于2023年8、9、11、12月实现赤瑞湖水质脱劣,同时抓实湿地管护和清理,湿地自净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开展赤瑞湖湖区及周边湿地清理整治行动,清理废弃船只(竹筏)15只,地笼1300余只,鱼网500余张,最大限度降低内源污染增长风险。扛实河(湖)长制责任,研究制定2023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投入经费25.5万元,组织清河20余次,累计出动1600余人次,共清理河道140余公里、垃圾杂草淤泥980吨。多措防治面源污染。持续优化流域内产业结构,有序推进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轮作种植,在湖区周边调整旱稻种植639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850亩、莲藕替代茨菇种植158亩。积极建设绿色农业示范区,推动农药化肥减量,流域村庄发展绿色蔬菜种植4000亩,开展畜禽粪污资源的利用,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1.5万亩,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9%,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4.67%,面源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推动。有力加强森林保护。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管护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面积达23.3万亩,发放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金13.2万元,天然林禁伐补助金165.2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强化监督执法,核实森林图斑4期55个,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16起,协助森林警察大队查处历年刑事案件20起。积极响应省州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全年累计植树1600余棵,新增绿化面积7160平方米。

(三)致力基础建设,坚持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坚持不懈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健全集监测、预警、扶持、保障为一体的“1+4”动态监测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年内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4人,消除风险1户3人,招聘公益性岗位98人,转移就业1609人,返乡再就业503人,深入开展产业发展培训12期365人。发放省外务工奖补13.75万元,小额信贷103户512万元,“雨露计划”46.2万元,低保281.63万元。补助特困供养42.51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乡村功能更加完善。农村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投资480万元,完成竹林村、小倘甸村庄功能提升改造;投资290万元,新建和修缮朝阳、十老寨、张本寨、龚家房子、杨家房子等村寨综合活动场所建设;投资40万元,完成小官山村委会办公场所的改造提升和搬迁;投资102万元,完成大杨营、宝秀社区、吴营等村组道路建设。高标准完成新寨、斐尼、哥白孔等6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积极完成宝秀、郑营、哥白孔、朱洼子等17个自然村的绿美村庄申报,持续推进流域村庄户厕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

(四)牢记人民至上,始终用心用情,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着力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民生工作,群众生活幸福感更强、获得感更足。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扎实推动“两保”工作扩面增效,充分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完成养老保险参保20580人,参保率100%;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6146人,参保率99.11%。落实重点人员的救助发放,累计发放低保金398.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补贴5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5.1万元,临时救助款16.1万元,高龄补贴43.4万元,坚决维护好特困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员的利益。增强群众就业技能,健全就业劳动力服务网络,年内实现劳动力转移25561人。医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积极做好教育督导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认真开展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多措并举压实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持续加强基层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卫生院卫生室服务功能,建设“中医馆”“中医阁”,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村级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补齐配备各类书籍800册,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倡导全民阅读理念,开展读书活动80余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举办“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文艺汇演、“乡村振兴杯”篮球联赛、“流动博物馆”进基层进乡村等活动,开展村级群众文艺活动48场次,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色添彩。

(五)聚焦平安建设,守牢发展底线,社会治理有力有效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安全稳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良社会环境。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突出网络安全,做好内网安全防护,针对性开展网络安全排查6次,消除网络风险隐患16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反邪教各项工作方针,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治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检查24次,进一步确保辖区宗教活动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积极配合整治“自媒体”乱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2次,消除网络舆情风险4条。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健全乡村社会治理网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3件。深入推动缉枪治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缴枪支29支,军用子弹99发。落实新时代信访机制建设,完成信访件办理答复13件,无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持续整治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完成APP安装注册2万余人,及时劝阻被骗群众1641人(次)。强化集镇综合治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3起,纠正违章900余起,查处各类违章车辆70余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2617份,整治商户违规行为400余起。2023年许刘营村委会被确定为省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持续保障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行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防汛救灾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扎实开展全镇应急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4次,检查企业48个(次),查出事故隐患82条,现场整改80条,发出整改指令书58份,镇域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统筹推进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保证食品领域持续安全,落实食安督APP使用,实现279户经营主体干部包保全覆盖,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49个(次),发放粘贴宣传资料3700余份。

(六)狠抓自身建设,内外兼修,行政效能全面提升

围绕自身建设这个重点,着力提升政府谋划力、执行力、公信力,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更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政治过硬的忠诚政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建设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自觉接受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推进依法行政。配备完善镇村法律顾问22名,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101人。全面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县级考核中名列前茅,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结合实际“六进”宣传普法。建设高效有为的务实政府。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实见效,提高政府系统落实力和执行力,争当落实的“行动派”,让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充盈宝秀。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始终保持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政治监督,持续纠正“四风”,树牢干部队伍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宝秀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开发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宝秀镇财政所

3.石屏县宝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宝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宝秀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宝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宝秀镇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宝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石屏县宝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宝秀镇财政所

3.石屏县宝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宝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宝秀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宝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宝秀镇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宝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石屏县宝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4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068786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68482.67元,占总收入的97.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19385.11元,占总收入的3.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28869.07元,增长7.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6796.60元,增长6.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42072.47元,增长124.33%。原因为本年度因新招录人员及工资基数增加,各社保费用增加,所以收入增加;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0370513.19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8725.30元,占总支出的49.49%;项目支出25441787.89元,占总支出的50.5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30817.53元,增长7.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5780.09元,增长5.48%;项目支出增加2035037.44元,增长8.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原因为本年因新招录人员及工资基数增加,各社保费用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28725.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21396.8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7328.48元,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41787.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745095.6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石财预〔2023〕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50000元。

石财预〔2023〕1号人大会议经费33440元。

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19000元。

石财预〔2023〕1号修缮宝秀镇郑营小学现有保护性建筑(23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18000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 33391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75357.96元。

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0000元。

石财预〔2023〕1号石屏县公安局禁毒专干工资35630元;2020年征兵大学毕业生奖励金2500元;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工作队工作经费(组织部)15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经费8310元;石财预〔2023〕1号宝秀镇干部回乡规划家乡工作经费20000元。

宝秀镇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配套资金160000元;棉花冲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0元;宝秀社区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经费6000元;石屏县烟办2023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5700元;石财预〔2023〕1号异龙湖管理局工作经费3000元;石财预〔2023〕1号人社局付宝秀镇见习岗补助6300元;宝秀镇定兴寨村委会龚家房子村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帮扶资金150000元。

石财预调整〔2023〕14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政府)补助资金49967元。

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第二批)经费63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宝秀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50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5000元;石财预〔2023〕1号宝秀镇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补助经费20000元。

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300元。

石财预字〔2023〕193号石屏县宝秀镇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8740元。

石财预〔2023〕1号纪委工作经费30000;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13541.52元。

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2639.27。

石财预〔2023〕1号党代会议经费23980元。

红财行发〔2023〕26号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24610元;石财预〔2023〕1号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116029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专项经费50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综治(维稳)工作经费30000元;红财政法发〔2023〕23号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经费50000元。

红财教发〔2023〕35号2023年乡镇科协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2000元;石财预〔2023〕1号免费开放经费18980;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6000;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7000;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39040.34;红财教发〔2023〕41号2023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专项资金1800;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4240;石财预〔2023〕1号2023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1200;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宝秀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8000;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补助资金50000;石单位资金〔2023〕1号2023年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和招聘会工作经费5000;石财预〔2023〕1号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费1962;农村劳动力调查及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经费22182.58元。红财综发〔2023〕29号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5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3号宝秀镇张向寨村委会杨家房子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红财综发〔2023〕34号宝秀镇许刘营村委会大杨营村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97588元;红财综发〔2023〕34号宝秀镇朝阳村委会朝阳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3号宝秀镇郑营村委会张本寨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00000元;红财综发〔2023〕35号宝秀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经费20000元;红财社发〔2023〕116号石屏县宝秀镇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2480000元;红财社发〔2022〕124号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石屏县宝秀镇敬老院)补助资金350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3〕77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00000元。

红财资发〔2022〕17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67025元。

石财预字〔2023〕104号石屏县宝秀镇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经费40000元。

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宝秀镇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80000元;红财建发〔2023〕23号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养护资金2498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宝秀镇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补助养护资金220600元。

石财预调整〔2023〕144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农综)补助资金1658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工作经费2000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2022年补助经费620000元;红财行发〔2023〕23号2023年村小组干部”大岗位制“基本待遇补助经费686500元;红财农发〔2023〕100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宝秀镇许刘营村委会许刘营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329100元;红财农发〔2023〕100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宝秀镇小官山村委会小官山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60000元;红财农发〔2023〕100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宝秀镇宝秀社区竹林村村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932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宝秀镇宝秀居委会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元;红财预发〔2023〕82号红河州财政局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000元;红财农发〔2023〕5号石屏县2023年乡村振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180000元;红财预发〔2023〕120号红河州财政局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8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石屏县贫困学生专项资金16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宝秀镇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0元;红财农发〔2023〕26号石屏县2023年产业帮扶项目资金137700元;红财农发〔2023〕24号宝秀镇小倘甸村乡村功能提升资金4275000元;红财农发〔2023〕46号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立新村委会豆面岔村杨梅种植区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3〕215号宝秀镇茴水村委会他布依村农产品交易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37800元;红财农发〔2023〕26号宝秀镇2023年凤山村紫米种植区沟渠建设项目资金100000元;石财预字〔2023〕6号石屏县宝秀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959600元;石财预调整〔2023〕215号宝秀镇郑营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40321.12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宝秀镇亚房子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3〕215号宝秀镇2022年茴水村委会出水头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486.57元;石财预字〔2023〕1号宝秀镇宝秀社区冷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0000元;红财预发〔2022〕91号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一般债券转贷)补助资金3000元;红财农发〔2023〕40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50004元;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1645.15元;石财预〔2023〕1号石屏灌区工作经费1300元;石财预字〔2023〕69号石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64336.2元;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34059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宝秀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5089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20106.55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宝秀镇2022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303131元;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420588元;红财资环发〔2023〕59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16524.11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宝秀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11684元;红财资环发〔2023〕44号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1000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1814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宝秀镇杨新寨村委会十老寨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3925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221.45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州委办付宝秀镇人民政府杨新寨村乡村振兴经费补助5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州委办付宝秀镇人民政府定兴寨村乡村振兴经费补助5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州委办付宝秀镇人民政府凤山村乡村振兴经费补助5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州委办付宝秀镇人民政府宝秀社区乡村振兴经费补助5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州委办付宝秀镇人民政府宝秀社区乡村振兴经费补助685200;红财农发〔2023〕76号石屏县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第二批)财政奖补资金353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宝秀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级财政奖补资金12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宝秀镇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366000元;红财农发〔2022〕122号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530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12726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9685元;红财农发〔2022〕116号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105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经费6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38422.59元;石财预〔2023〕1号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经费5600元;石财预〔2023〕1号农经工作经费3000元;石财预〔2023〕1号甘蔗奖工作经费4245元;石财预〔2023〕1号养殖保险工作经费20321.5元;石财预〔2023〕1号种植养殖循环工作经费5000元;石财预〔2023〕1号动物防疫工作经费69298.13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宝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作经费4888.86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石屏县宝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作经费150600元。

石财预调整〔2023〕200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8160元;石财预调整〔2023〕238号异龙湖流域村庄雨污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二期)征地补偿款和临时占地补偿资金49790元。

石财预调整〔2023〕81号医疗保障工作经费4888元;红财社发〔2023〕117号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8900元。

石财预〔2023〕1号“八一”建军节慰问座谈会工作经费30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宝秀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480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2022年补助经费24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3〕1号劳动力信息核查工作经费3980元;石财预字〔2023〕74号宝秀镇2022年补助经费7000元;石财预〔2023〕1号创业担保工作经费7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53869.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6%。与上年相比减少-101356.40元,下降-0.23%,主要原因为工资、津补贴上涨,人员经费拨款支出增加,但是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9414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类支出539041.12元,政协事务类支出6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支出8892095.66元,统计信息事务类支出81300元,财政事务类支出156283.96元,纪检监察事务类支出43541.52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支出1289241.03元,组织事务类支出140639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847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类)支出343462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类支出428384.29元,广播电视类支出160086.82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860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492110.55元,民政管理事务类支出48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07825.98元,就业补助类支出4800元,抚恤类支出3038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620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支出452646.53元,公共卫生类支出38900元,计划生育事务类支出864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1461134.79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48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9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979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572048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类支出9707304.85元,林业和草原类支出2115408.82元,水利类支出853249.17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类支出9748907.69元,农村综合改革类支出413136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165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5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类支出6504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类支出4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95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10958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类支出1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决算为13175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31754.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支出决算为13175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决算为13175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财政未清算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会议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20.77元,下降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20.77元,下降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本年未购置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财政未清算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会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我镇各项公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96.38元,比上年增加39604.35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公务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宝秀镇资产总额30973024.11元,其中,流动资产16305352.24元,固定资产6942406.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725265.8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827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67584.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1503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2758.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6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50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054.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054.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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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屏县宝秀镇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