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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22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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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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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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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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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7301000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根据石屏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切实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村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站2个;新增高质量发展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建设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1个;组织培训乡村流通人才120人;新增食用菌繁殖基地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本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6967.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6967.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553.89元,增长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553.89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单位人员新增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6967.65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149.72元,占总支出的93.50%;项目支出127817.93元,占总支出的6.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53.89元,增长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69.42元,下降2.61%;项目支出增加73823.31元,增长136.7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单位人员新增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9149.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0293.24元,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56.48元,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817.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1: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23810.17元;项目2: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29607.76元;项目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收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方向转变,保障供销社正常运转。项目4: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收到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24400元,用于支付“乡村流通工程”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6967.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553.89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单位人员新增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88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7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9701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正常运转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元,决算为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元,决算为8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元,支出决算为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元,决算为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次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95元,增长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5元,增长8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支付就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56.48元,比上年减少2760.24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报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经费和差旅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905.41元,其中,流动资产704.49元,固定资产1200.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9.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入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社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三公”经费,指本社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社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7301111
附件【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0813053310379202410260651452922024102805043485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