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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243-69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90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1000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职能职责,自然资源保护更加坚实

(1)扛牢耕地保护责任。聚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石屏县62.39万亩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和49.65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扎实做好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加快推进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2023年国家下发石屏县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10758个,面积26054.57亩。截至12月27日,完成调查举证图斑10857个,完成率104.31%,核查提交率60.07%。在变更调查中,坚持边核查、边整改、边举证,遏制耕地流出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切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任务。对划定不实、流出问题整改中确实无法就地恢复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处置、补划。核实需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约4380亩,调整新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5506亩,多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126亩。三是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一马当先。全面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整改恢复耕地5969.48亩,整改完成率126%,整改完成比例全州、全省第一。四是扎实做好疑似新增耕地调查举证,在2023年度疑似新增耕地调查举证中,上报自然资源部认定新增耕地24832.5亩。五是从严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2023年下发石屏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图斑123个,面积214.71亩(其中耕地71.79亩)。截至目前,完成整改图斑20个,完成整改恢复耕地27.82亩,违法占耕比例22.84%。

(2)扎实推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针对审计署审计发现存在的违法占用耕地“占而未补”、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不高、增减挂钩项目“超期未归还”问题,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坚决落实整改。一是推进违法占用耕地“占而未补”问题整改。审计署审计发现石屏县违法占用耕地“占而未补”的问题13个,面积27.68亩。截至目前,完成整改8个,恢复耕地面积22.64亩。对未完成整改的5个合计5.04亩,将持续高效推进整改。二是推进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审计署审计发现龙武镇龙车村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4个图斑存在占补平衡耕地质量不高的问题,面积8.99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图斑3个,面积4.47亩;正在推进整改的1个,面积4.52亩。三是推进增减挂钩项目“超期未归还”问题整改。龙武等3个乡(镇)、牛街等3个镇增减挂钩项目存在“超期未还”的问题。着力加快推进项目整改验收,现已完成项目工程变更,并已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争取落实整改投入资金180万元,待项目工程变更通过评审和整改完成后,尽快上报州、省验收。

(3)着力实施垦造耕地3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省州下达石屏县垦造耕地总任务3200亩,其中2023年完成800亩。近日将开工新建《宝秀镇斐尼村西期底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26.19亩,项目预算投资597.70万元,可新增占补平衡耕地(水田)指标112.80亩,新增耕地进出平衡指标147.97亩;正在申报立项实施《牛街镇他腊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903亩,可新增耕地648亩,估算投资768.83万元;拟申报立项实施《哨冲等2个镇落水洞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389亩,可垦造水田2058亩,估算投资3775.22万元。

(4)紧盯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突出耕地保护监督执法。将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土地卫片执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等相结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禁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控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08起。突出矿山执法监管。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制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73起,封堵、挖填取缔非法开采点56个。突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处置。省州下发石屏县2023年度的673个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已核实处置666个;处置矿产卫片违法图斑4个。通过整治,图斑违法占耕面积由71.6亩降至46.4亩。

(5)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异龙湖(高原湖泊)流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州级验收、省级核验,实施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13座、图斑20个,修复面积63.9224公顷,预算投资925.6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884万元)。完工验收石屏县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4个,修复面积14.63公顷,预算投资157.59万元。按照州统一部署安排,争取2023年中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石屏县纳入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点)21个,修复面积50.96公顷,预算投资3263.98万元。其中2023年,实施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点)8个,修复面积12.26公顷,预算投资785.28万元。启动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和矿山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项目业主和矿业权人预缴存土地复垦费用4455.44万元。

2、强化规划统筹,国土空间治理更加有序

完成《石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并通过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等待批准实施。《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成果通过省级专家和部门审查。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编制完成《石屏县城近期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3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控制总面积331.78公顷,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完成石屏县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划定面积533.38公顷。“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持续推进。累计完成编制110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其中2023年编制26个行政村),目前正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批备案。

3、强化发展保障,资源要素支撑更加有力

(1)发展用地强保障。为重点项目配备土地报批专员,实行容缺受理、跟踪服务、并联推动,充分满足石屏县幼儿园、物流产业园、峨石红高速、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等项目用地需求。完成石屏县幼儿园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批准转征面积16.98亩;完成报批1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开发范围总面积 210.42亩。完成35KV斐尼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报批。跟进服务发白冲风电场、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石屏(宝秀)至新平(大开门)高速公路、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办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种植养殖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41宗,面积184.48亩。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2宗,面积4564.92亩,上缴土地出让金8695.63万元。

(2)矿产开发严管控。石屏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县政府发布实施,全县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探矿权)1个,勘查矿种为冶金用石英岩,面积3.54平方千米,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16个,总面积5.8033平方千米。100%完成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涉及全县42个采矿权、29个探矿权,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勘查开采监管,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完成各类保护区及异龙湖保护区矿山清理处置工作,其中采矿权矿山11个,探矿权矿山2个。

(3)土地整治强推进。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补划,形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有宜耕其他草地(未利用地)1.33万亩;形成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成果,有宜耕园地、其他园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设施农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11.27万亩。完工建设龙朋镇桃园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正在抓紧项目变更报验,项目建设规模954.45亩,预算投资905.82万元,改造水田306.15亩,首期预举证申报核定水田79.01亩,产生粮食产能2.83万公斤。完工建设龙武等3个乡(镇)增减挂钩项目、牛街等3个镇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合计401.70亩,预算投资合计630.87万元,正在抓紧项目变更报验。

(4)安全责任强落实。严格执行县、乡(镇)两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管理,落实行业主管、监管责任,督促村组落实一线监测、预防、应急处置责任,构建县、乡、村、组为网格巡查员的“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机制。对全县1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期排查巡查、监测防范、值班值守,加强科技监测预警,落实群测群防(聘请监测员225名,一点多人);坚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13份、防灾避险明白卡2123份,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培训演练19次。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深入推进。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制度,对采矿权、探矿权到期矿山,下发到期停工通知(函),责令矿业权人停止矿山勘查开采活动;加强矿山勘查开采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开展矿山检查巡查43次;取缔、封堵非法采矿点56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行为3起。

4、强化为民办事,民生福祉更加惠民

持续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全领域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一是坚持立足职责定位,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每月认真梳理工作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定期深入帮扶联系村、企业开展调研,收集并协调解决民情民意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联系村帮扶工作方案,通过安项目、给资金、志愿服务等措施,切实提高对群众的服务水平,激发群众发展内生力。二是提质不动产登记。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更新宗地576宗,其中变更登记553宗,注销登记20宗,存在争议3宗;切实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里仁居、正丰广场等小区办理“交房即交证”317本;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办理不动产权证7822份。依法高效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20.40万人次。完成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三是完成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全县4个区片平均增长幅度为2.2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矿政与地质勘查科、测绘管理与地理信息科、法规与人事科、自然资源利用科、自然资源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9个乡镇设自然资源所,为县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全县9个乡镇自然资源工作。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纳入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49,35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9,256.2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2.6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90,492.54元,增长4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91,055.01元,增长49.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62.47元,下降84.57%。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收入增加,2023年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257,674.8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866,628.9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5,616.15元,占总支出的51.09%;项目支出12,651,012.82元,占总支出的48.9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355,992.53元,增长47.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317.71元,增长0.75%;项目支出增加8,257,674.82元,增长187.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257,674.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15,606.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54,591.29元,占基本支出的95.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1,014.86元,占基本支出的5.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51,012.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700,0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773,928.00元,事业运行17,362.71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059,337.10元,地质灾害防治1,100,385.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9,256.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8,991,055.01元,增长5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257,674.8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8,04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1,03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交纳人员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852,58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综合考核奖、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4,5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38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768.00元,决算为198,86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18.00元,决算为187,977.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0.00元,决算为10,8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8%,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768.00元,支出决算为198,868.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318.00元,决算为187,97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0.00元,决算为10,8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888.04元,增长7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8992.04元,增长11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4.00元,下降58.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矿山整治等专项工作,车辆使用频繁,车辆老化,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增多,导致本年公车运维费超上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矿山整治等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1,272.98元,比上年减少515,370.70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9,988,022.00元,其中,流动资产56,694,255.77元,固定资产2,884,397.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9,368.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9,911.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900.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81,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6项,账面原值319,201.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091.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961.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54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54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五、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1111



附件【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408120347003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