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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302-38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4-0186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12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8401000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党史县志工作。

2.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整理和编纂任务,负责编写中共石屏县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3.开展党史研究,总结历史经验,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县加强党的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

5.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编纂工作,负责专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的审查验收。

6.搜集、整理、积累资料,组织落实县志、年鉴的编纂工作,编辑出版县志、年鉴等地情书籍。

7.培训修志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方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方志、年鉴的发行与收藏保管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更好地发挥方志资政、存史、教化作用,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情信息服务。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党史、地方志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编纂主业,认真组织史志编纂工作。一是秉持精品意识,编纂《石屏年鉴(2023)》和《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2023年,围绕省、州关于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的工作要求,抓早抓主动,及早谋划《石屏年鉴(2023)》编纂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编写《石屏年鉴(2023)》大纲,开展组稿、编纂等工作,8月送交印刷厂排版,10月《石屏年鉴(2023)》已完成第二稿校对。同时加强对《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编纂工作。年初对《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篇目在职工会议上进行讨论,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办公室。3月初,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2022)〉和〈石屏年鉴(2023)〉所需资料的通知》到各撰稿单位。《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2022)》正在积极的编排中。二是按照省、州地方志部门的要求,完成撰写《云南年鉴(2023)》《红河州年鉴(2023)》区县条目中的石屏县篇章,提供文稿约1.7万字。三是完成2022年红河州党政数据库和《中共红河州委工作纪要(2022)》资料征集工作。四是发挥部门职责,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志”的编纂工作。2023年9月,省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传统村落志志稿审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具有“中国传统村落志”审稿任务的各县市地方志办公室做好志书的审稿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县市要进行通报,石屏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大水村志》《郑营村志》《符家营村志》《太岳村志》《慕善村志》的审稿任务,由于此前五部志书的编写由省地方志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编纂,经县地方志审核后不符合志书的编纂体例,此后由县地方志办公室对这五部村志进行了重新编纂并上报省地方志办公室。

2.落实《石屏县2021—2025年革命遗址保护规划》。一是完成刘昆府故居保护利用项目申报材料。二是配合县委宣传部完成中共石屏县委旧址(石屏一中)申报红河州全民国防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三是对全县党史教育基地进行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报州委党史研究室。

3.征集、研究和提供利用党史资料。一是按文件要求完成全县“二二工程”内容建设重点版本征集及参展工作。二是做好第四届全国党史和文献论坛论文撰写工作,推荐《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党史地方志工作新局面》报州委党史研究室。三是完成石屏抗美援朝口述资料报州委党史研究室。四是配合县委组织部拍摄党课开讲《光辉的历程》,并报州委党史研究室参与短视频展播及优秀作品评选工作。五是收集整编35211部队图片资料报县委。六是按省州要求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四史’宣讲‘七进’活动”,并形成月报报州委党史研究室。七是受邀到各单位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教育、红色家风5场讲座。八是认真梳理上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任务分解清单并形成材料上报。

4.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作为长态化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部门党史宣教职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加大党史教育基地党史宣传教育力度,在石屏县党史教育基地(石屏一中)开展红色故事宣讲27场,接待749人次。二是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三是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5.抓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挂钩宝秀镇定兴寨村委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挂包脱贫户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副主任孟宪国又从宝秀镇新寨村委会调整到龙朋镇咪甫村委会驻村,并担任龙朋镇驻村工作队队长、龙朋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编研科、县志年鉴编纂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1万元,占总收入的98.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6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0万元,下降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0万元,下降5.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1万元,占总支出的90.56%;项目支出11.00万元,占总支出的9.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3万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4万元,下降5.92%;项目支出减少0.20万元,下降1.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2022)》项目支出5.00万元,《石屏年鉴(2023)》项目支出6.00万元。《中共石屏县委工作纪要(2022)》《石屏年鉴(2023)》已经出版发行并赠送各乡镇、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等,得到一致好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80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当年仅接待州史志办到石屏县调研革命遗址建设保护情况2批次8人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当年仅接待州史志办到石屏县调研革命遗址建设保护情况2批次8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史志办到石屏县调研革命遗址建设保护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7.53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0.22万元、维修维护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万元,固定资产1.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末,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有资产3.45万元,比上年1.65万元增加1.80万元,增长109.58%,原因为2023年县委办公室补助工作经费2.00万元;有负债0.05万元,比上年0.04万元增加0.01万元,增长15.09%,原因为2023年应付的0.05万元银行账户管理费先由单位其他资金垫付,尚未报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8401111



附件【中共石屏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81505290888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