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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3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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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4-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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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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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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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23年新城乡党委、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主要有:
1.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委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2.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
6.负责村镇和国土规划,着力改造宜居环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7.履行授权下放和委托行使的行政许可、综合执法和其他行政管理权职责。
8.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年度工作计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抓住用好新发展机遇,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县委“333”工作思路和石屏“湖城一体、产城融合、全域统筹”的发展定位,主动融入全局,立足“生态竹乡·绿美新城”一个发展定位,突出集镇建设和入村道路硬化两项工作重点,创新推动山区林果、河谷蔬菜、乡村旅游三大产业发展,全面推进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美丽河道、美丽公路四个美丽建设,奋力谱写新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重点工作任务情况:1.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产业,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特色村、辐射作用,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2.废置地整治、村内墙体抹面、拆临拆违1200㎡;铺设污水管网1000米;村庄照明;化粪池一座;灌溉坝塘清理修缮2500m³;产业道路硬化350米;产业道路、机耕路护坡90m³ ;小菜园地改造350m²;新建公厕1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志石1座。3.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4.在新城乡新城社区建设占地165㎡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筑面积330㎡、设计休息床位10张,项目总投资60万元。5.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6.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改善工作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新城乡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财政所
3.石屏县新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石屏县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石屏县新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新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新城乡水务服务中心
9.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新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财政所
3.石屏县新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石屏县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石屏县新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新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新城乡水务服务中心
9.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3411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8294.1元,占总收入的93.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75820元,占总收入的6.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83332.52元,下降1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39188.75元,下降13.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144143.77元,下降49.32%,主要原因是收到红财资发〔2022〕17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减少、今年新城乡涉农整合项目数量和金额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06628.68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6405.6元,占总支出的64.00%;项目支出6770223.08元,占总支出的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78748.98元,下降18.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160.91元,增长0.51%;项目支出减少4239909.89元,下降38.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城乡涉农整合项目数量、金额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75244.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69663.48元,占基本支出的9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5581.21元,占基本支出的6.73%。在职在编人员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日常公用经费使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70223.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出石财预〔2023〕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5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代表会议经费2376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22500.00元、石财预〔2023〕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4000.00元、石财预字〔2023〕39号石屏县新城乡新城社区大新城村村庄功能提升专项资金10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盘指挥和湾子寨村民小组路灯安装资金支持的建议)资金20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10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13000.00元、石财预字〔2023〕128号新城乡阿白冲村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补助资金6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纪委工作经费30000.00元、石财预〔2023〕1号党代表会议经费10780.00元、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3〕226号石屏县新城乡多功能运动场专项资金200000.00元、红财社发〔2023〕115号石屏县新城乡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6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116号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000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石屏县新城乡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420900.00元、红财农发〔2023〕40号石屏县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3〕1号新城乡小新城村竹制品交易市场项目专项资金9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马扒岭村委会白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00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长冲口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4号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829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7%。与上年相比减少2720271.75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城乡涉农整合项目数量、金额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928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3年乡镇科协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267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免费开放经费、购买体育用品以及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941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748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41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1474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1%。主要用于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财政奖补资金、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石屏县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红财农发〔2023〕26号石屏县2023年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马扒岭村委会白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等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53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5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9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救援救灾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642.23元,决算为4573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19.75元,决算为45736.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22.48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642.23元,支出决算为4573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19.75元,决算为45736.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722.48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缩减公务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268.36元,下降4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268.36元,下降4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缩减公务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厕所革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宣传征缴、峨石红高速路征地、小箐水库征地、石屏县灌区征地等工作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红河州石屏县新城乡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红河州石屏县新城乡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481.83元,比上年增加40319.75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采购A4、A3纸、办公耗材需求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日常办公费、培训、差旅费、会议、水电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屏县新城乡资产总额6445989.98元,其中,流动资产4216195.01元,固定资产2229794.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7982.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5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4096.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78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736.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4096.7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4096.7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政府会计制度: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地反映。
6、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601111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30939147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