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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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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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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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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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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900000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石屏县政务服务中心、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屏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负责协调全县政务系统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6.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7.承担石屏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8.承担石屏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推进乡镇、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10.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编制核定1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2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和监督检查科、信息网络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立编制机构2个,独立核算机构2个,分别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本级)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石屏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8项(含涉及乡镇的5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公布23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成了2024年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9乡镇权责清单事项共8类1291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行政处罚631项、行政强制54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72项、行政检查63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27项、其他行政职权369项;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梳理和调整,本轮,共32家县级部门动态调整部分行政职权。调整后32家县级部门共有行政职权4688项,其中行政许可208项,行政处罚3878项,行政强制138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检查235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职权85项。截至目前,全县县级部门共有行政职权5766项,其中行政许可241项,行政处罚4827项,行政强制180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确认95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职权96项。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实现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总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在县政务中心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推进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事项,逐步实行“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完成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改革。四是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接件窗口统一集中受理,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办件233项,总投资762986.31万元
(二)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8日新址揭牌,开始试运行。强化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督促指导乡镇加快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场所功能布局和服务窗口设置。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实施标准化,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落实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制度,37个部门,1104项线下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二是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方面,推广使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事项,推行网上办理,真正做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积极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加快“智慧政务”建设,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努力做到网上全程可办。石屏县指派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248项,其中全县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248项,网上可办率100%,四级深度事项1211项,全程网办率达97.03%;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84.45%,即办件(承诺办结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比例达55.36%。另一方面,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一部手机办事通”已经形成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支付宝渠道共通的服务体系,具备了办理、查询、预约、缴费等4个服务功能,上线了“我要开车、我要办社保、我要办个体”等23个办事主题1249个事项。全县共通过实名认证134869(含迁移用户数据),法人用户注册认证5845人,累计办件量711270件。三是推动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不断推进“跨省通办”。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实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化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和16个省级主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窗口,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在平板评价器公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一件事事项管理”专区完善1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事项并发布,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截至2024年12月,石屏县共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609件。聚焦高频事项,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聚焦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1个“跨省通办”工作专窗。2024年1月至12月,“跨省通办”办件量达16262件,其中窗口收件4165件,窗口引导致线上办理1334件,部门受理432件,线上办理10331件。四是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稳步扩大个人电子证照、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持续提升电子印章加盖率,力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实现标准统一、互通互认。五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在实体大厅窗口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或评价器,运用“好差评”系统、“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引导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后实施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今年以来,全县通过二维码、短信、PC端评价总数29735条,服务评价率90.23%,好评率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营商环境投诉和红河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件水平,共收到营商环境投诉件10件,办结10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1624件,办结1571件,办理中53件。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配置窗口工作人员,2024年1月截至12月,共接待群众办不成事诉求2件,协调解决2件。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
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巩固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成效,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扎实运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化交易,截至2024年12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88场次,成交金额84330.6587万元,节约(增值)资金2219.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7个,成交金额2916.202万元,节约资金150.824万元;国有产权出让3宗,成交金额10597.8436万元,增值资金0.85万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57个,成交金额63453.2731万元,节约资金1714.829万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为100%。二是切实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性交易成本。认真落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红公管联发〔2024〕1号)要求,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4531.4万元,及时清退交易保证金218.9万元,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可使用电子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率为100%。三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交易管理,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电子交易规则,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认真执行《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以AB角核验方式,及时核验确认信息发布主体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交易信息,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常态化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交易主体投诉举报。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巩固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成效,推进公平竞争。按照《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监督责任,有效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督。
此外,我局还切实抓好河长制、意识形态、机关保密、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03678.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03678.4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总收入增增加55904.8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类比以前有所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03678.45元,其中:本年收入3303678.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904.81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调高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03678.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03678.45元,其中:基本支出3223678.4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5904.81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调高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80000元,与上年对比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788201.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减少102110.96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一名在职职工的工资。
2.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一致,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功能科目只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由此款功能科目来列支项目支出。
3.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587961.9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37384.58元,主要原因是调增了基本工资。
4.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一致,由此款功能科目来列支项目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43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增加6331.84元,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444.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减少6595.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一名在职职工的工资。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940.5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3428.64元,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大。
8.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4875.4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且符合基本医保“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剩余个人自付费用,予以适当补助。与上年对比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4178.44元主要原因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从2021年1月开始正式按石医保发〔2021〕2号执行,2023年缴费基数调增。
9.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22.97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7.99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新增大病医疗、工伤保险支出功能款项。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54401.92元,主要用于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3788.64元,因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大。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092705.65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705.65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增加145632.47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比上年调增。
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80.8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支出减少88447.52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用于资本性自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180元,较上年减少20元,下降0.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与2024年度相一致,无预算数,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180元,较上年减少20元,下降0.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2024年相比,预算数减少20元,按相关文件要求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2024年预算数相一致,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9880.8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减少8447.52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用于购买资本性支出办公桌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467804.9元,其中,流动资产38657.26元,固定资产1905131.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24016.1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7741.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900111
附件【附件2.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预算公开表202502071025056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