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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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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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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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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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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1000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推进科学国土绿化。一是完成面山生态修复治理、滇中山地石漠化治理(二期)项目年度任务和后期管护工作,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精准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紧盯创建指标体系,积极争取资金,按省州要求推荐评定森林乡村,有力有序推进“创森”工作。争取10.25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和《石屏县国有林场林草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总体规划》落地实施,有效破解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现状。二是探索“碳票+”模式,申报实施红河州石屏县林业碳汇试点项目,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规范推广屏邑碳票、林票项目开发应用场景,推动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公共领域碳中和。三是培育林草种子生产基地900亩,引导全县苗木产业做大做强。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争取支持,积极化解面山林草生态修复等项目的隐性债务风险。五是积极申报“石屏县曲佐林下种养殖基地建设”“石屏县林业经济产业项目 (一期)”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强化林草资源管理。全面构建“林草铁腕执法、森林督查、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为重点的林草资源一体化保护治理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持续抓好“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常态化管理工作,督促强化县乡村各级林长、护林员和林管员巡林工作,协调召开总林长会议,强化林长制督查考评结果运用;二是坚持依法用林。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资源围着项目配”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的林地林木要素保障,以更高效率推进用地用林的审批和供后监管,加强审批前期工作到供后监管全流程的跟踪指导,确保资源使用安全。三是强化林地和林木管理,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完成2023年、2024年下达的违法图斑核实整治、收回林地、恢复植被工作;完成1.3万亩森林抚育任务。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积极落实《石屏县“绿剑2024”天然林保护行动工作方案》,对毁林开垦、非法占用天然林行为核实查处到位;四是按时序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地类对接外业调查,确保2025年6月完成普查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五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严管火源,乾阳山森林防火实训基地年内实现驻训,完成16条86公里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通道项目建设,提升应急处理水平,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深化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行动,守护森林生态安全;六是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有序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区基础设施。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七是抓实抓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和疑拟问题图斑核查工作,着力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全力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和宣传。一是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聚焦林草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加大宣传报道,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变化,实时监测石屏林业、石屏林草等QQ群、微信群,提高对敏感舆情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研判和处置水平,对林场改革、执法查处等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引导、化解,做好负面信息、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等的分析、研判、交办、调查和核实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抓实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驰而不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习惯“过紧日子”。积极配合政治巡视巡察,按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问题整改并长期坚持,持续巩固各类巡视巡察审计检查意见反馈整改成果,在林草保护修复和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工作中担当作为、迎难而上,形成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4辆。实有车辆超4辆原因是1.2021年10月10日,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0012122),同意我单位购买福田牌BJ5048XYB-E1的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福田牌BJ2037Y3MVV多途越野车1辆。2.2022年按照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0012216),同意我单位购买福田牌BJ5048XYB-E1的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2022年处置特种用途车辆1辆。3.2023年10月8日,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购置车辆的批复》(红公车办复〔2023〕64号)文件,同意我单位购买森林消防运兵车(福田牌BJ5048XYB-E1)1辆、森林消防供水车(森防牌BXF5042GGSB6)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19929.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19929.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4220750.06元对比减少820.2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19929.81元,其中:本年收入4219929.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19929.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4220750.06元对比减少820.2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19929.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19929.81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929.81元,与上年4009750.06元对比减少820.2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项目支出211000.00元,与上年2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安排的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614972.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582013.80元对比增加32958.40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增加1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316817.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325705.44元对比减少8888.00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数为42576.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与上年41856.00元对比增加7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遗嘱补助列入此款支出。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52468.3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158314.77元对比减少5846.38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5.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134077.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81605.55元对比增加52471.45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19093.22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20573.98元对比减少1480.7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7.21302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2474167.96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2537699.88元对比减少6353.9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基本工资调标,正常晋升,各种社保基数调整。
8.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与上年100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9.2130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数为11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支出。与上年1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254757.6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261980.64元对比减少7223.0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008929.81元,与上年4009750.06元对比减少820.25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项目支出211000.00元,与上年211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预算项目没有变动。
301工资福利支出3108422.65元,其中:
1.30101行政基本工资870348.00元。与上年881244.00元对比减少1089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2.30102津贴补贴1129392.00元。与上年1175508.00元对比减少461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3.30103奖金231469.00元。与上年231207.00元对比增加262.00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取数标准变动。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6817.44元。与上年325705.44元对比减少8888.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468.39元。与上年158314.77元对比减少5846.37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077.00元。与上年81605.55元对比增加52471.45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包括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93.22元。与上年20573.98元对比减少1480.7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8.30113住房公积金254757.60元。与上年261980.64元对比减少7223.0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58.96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11900.00元。与上年38800.00元对比减少269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2.30205水费400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4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用于办公楼水费支出。
3.30206电费500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5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用于办公楼电费支出。
4.30207邮电费1500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增加15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用于办公楼网络费支出。
5.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与上年10000.00元对比增减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预算增减。
6.30228工会经费16758.96元。与上年16940.88元对比减少181.9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与上年10000.00元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需要没有调整。
8.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2200.00元。与上年175800.00元对比减少3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5648.20元,其中:
1.30302退休费613072.20元。与上年580213.80元对比增加32858.40元,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变动1人。
2.30305生活补助42576.00元。与上年41856.00元对比增加7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遗嘱补助标准调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6680.00元,较上年236680.00元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0510.00元,较上年80510.00元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39人次。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在上年基础上下降0.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6170.00元,较上年156170.00元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70.00元,较上年156170.00元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在上年基础上下降0.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211000.00元,其中:1.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森林火灾次数指标值小于等于15次;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云森防指[2022]6号)。
2.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111000.00元。产出指标三级指标,投保面积341.51万亩,成本指标每亩保费0.40元;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云森防指[2022]6号)
《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方案》《红河州2022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服务协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7.林业草原支出:反映用于林业草原方面的造林,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858.96元,与上年253620.88元对比减少8761.9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减少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5127833.26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085.66元,固定资产113372747.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475796.43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57431255.37元。与上年96271599.9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56233.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510.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1000111
附件【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071017337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