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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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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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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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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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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000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监督检查科、预算科、债务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科、石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石屏县国库支付中心、石屏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着力稳增长促提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激励引导功能,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老旭甸煤矿改造升级,推动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融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优惠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促进地方财源培育能力持续增强。强化财税部门沟通联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整合政府公共资源,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重点对闲置国有资产有序处置变现,增加可用财力。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努力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弥补支出缺口,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稳步增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着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落实中央和省州化债政策措施,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认真梳理债务清单,加快专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置换化解到期债务和支持新项目的建设。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积极争取用好上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全力支持防风化债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保障能力。积极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政策,积极为经济回升注入强劲动力。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资金需要。强化异龙湖资金保障,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融资等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保障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需求,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审批、及时拨付、及时到位,项目及时实施并发挥效益,助力异龙湖水质脱劣。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时发放各项惠农惠民资金,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是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坚持人民至上,补齐短板弱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严格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全县办学能力水平,推动全县教育提质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和释放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突出预算、体制、税制等改革重点,健全完善财税政策和制度体系,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财政发展。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编审体系,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开展资产清查,压实县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扎实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推进国企改革取得实效。
六是着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推进“清源行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决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35027.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35027.8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9885.95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增资,增加了支出;二是根据本年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2021年至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1178273.6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35027.88元,其中:本年收入16035027.8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35027.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08954.29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增资,增加了支出;二是根据本年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增加了2021年至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1178273.6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35027.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35027.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2130.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5656.69元,增长7.9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5572897.60元,比上年增加1314229.26元,增长30.8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本年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了2021年至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1178273.6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601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5865190.4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工会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88214.76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2.2010602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726497.60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497.60元,增长65.25%,主要是根据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至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1178273.60元。
3..2010607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596400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1800.00元,增长9.51%,主要是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调增项目资金。
4.2010608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125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的评审及委托业务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00.00元,下降12.59%,主要是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调减项目资金。
5.2010650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936389.3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9418.62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6.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39128.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095.40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7.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90004.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5833.28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增。
8.20808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9696.00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0.00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减遗属补助。
9.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3217.6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002.30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10.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7591.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284.05元,增长20.04%,主要原因是调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缴保险增加。
11.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34837.2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9413.03元,增长6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基数增加。
12.2101199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8344.05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1517.15元,下降3.04%,主要是缴费费率下调,应缴保险减少。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07731.2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1163.20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应缴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865394.44元,项目支出5572897.60元)。
部门预算支出16035027.88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20369.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735.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5024.60元,项目支出5572897.60元。
工资福利支出8620369.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2192.00元、津贴补贴2728152.00元、奖金576406.00元、绩效工资48597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0004.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809.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4837.2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261.95元、住房公积金707731.20元。比上年增加743612.57元,增长9.44%,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596735.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800.00元、水费40000.00元、电费24000.00元、邮电费68000.00元、工会经费46335.84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387600.00元。比上年增加31199.52元,增长5.52%,主要是人员增加,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5024.6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235328.60元,生活补助9696.00元,。比上年减少9155.40元,下降0.73%,主要是调整退休费,减少了支出。
项目支出5572897.60元,比上年增加1314229.26元,增长30.86%,主要是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至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1178273.6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22.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0.00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2025年工作计划进行调减,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原因:根据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5572897.60元,其中:
(一)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安排2548224.00元,3级指标,指标值:1.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大于等于4次;2.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100%;3.检查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0%;4.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大于等于80%;5.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大于等于95%;6.部门公信力有所提高;7.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8.部门工作效率有所提高。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二)信息化建设经费596400.00元,3级指标,指标值:1运维保障财政业务系统数量6个;2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的部位数大于等于164个;3一体化系统覆盖率大于等于95%;4确保所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平稳运行达90%;5系统(软件)运维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6部门工作效率有所提高;7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发生次数等于0次;8预算单位使用满意度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库〔2019〕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部署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云财采〔201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政府债务和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18〕12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库〔2003〕1号)等文件。
(三)财政委托业务经费1250000.00元,3级指标,指标值:1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数量大于等于10个;2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率大于等于90%;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完成率大于等于90%;4报告提交及时率大于等于90%;5部门公信力有所提高;6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率大于等于80%;7被评价部门满意度达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2025年购买信创电脑经费64000.00元,3级指标,指标值:1运维保障财政业务系统数量等于6个;2一体化系统覆盖率大于等于95%;3系统(软件)运维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4部门工作效率有所提高;5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发生次数等于0次;6预算单位使用满意度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库〔2019〕3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部署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云财采〔2019〕1号)。
(五)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31日办公场所租赁经费889716.80元,3级指标,指标值:1租赁面积等于2400平方米;2付款时限12月以前;3月租金小于等于10元;4部门运转正常;5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确定。
(六)2025年办公场所租赁经费288556.80元,3级指标,指标值:1租赁面积等于2400平方米;2付款时限12月以前;3月租金小于等于10元;4部门运转正常;5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确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6735.84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等,比上年增加31199.52元,增长5.52%,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725091.58元,其中,流动资产70618.76元,固定资产654472.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565.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1746.79元;固定资产减少28081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42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5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2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0111
附件【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502060308308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