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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m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300000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石屏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措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石屏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石屏县行政区划图。

(3)与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屏县民政局、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石屏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设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规划财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慈善和社会工作科。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石屏县救助管理站、石屏县殡葬管理所、石屏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石屏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高龄补贴、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强动态管理,精准实施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满意度。

三是持续做好“一老一小关系关爱工作”。保障高龄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费的正常发放;推进异龙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异龙镇宝塔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体系基础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哨冲敬老院提质改造、龙武镇龙车村委会龙车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推进坝心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四是提升基层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强化党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指导乡镇社工站规范运行,抓好异龙镇省级社工站示范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持续做好乡级第一轮界线联检工作,配合实施红河州第五轮地州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稳步推进石屏县“乡村著名行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2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12996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29968.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4380.26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9547.34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129968.81元,其中:本年收入29129968.8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29968.81元(本级财力29129968.8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9547.34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12996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129968.81元,其中,基本支出4368396.4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117.06元,减少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机构改革调入1人。项目支出24761572.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77664.4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368396.41元。

2080201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1226886.1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4493.92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机构改革调入1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952960.2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61.78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增保障缴费等。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780532.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提高生活补贴部分、提高改革性补贴部分、荣誉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与上年相比增加65867.6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休人员2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82397.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提高生活补贴部分、提高改革性补贴部分、荣誉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7220元,减少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病故减少1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82397.4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987.84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

2080801 死亡抚恤:2025年预算数为6552.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0元,增加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提高。

2081006 养老服务: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护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22732.43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伤保险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及工会经费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17992.97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增保障缴费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75865.2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026.6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机构改革调入1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92123.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8356.72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调高。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166259.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6846.6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提高。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3908.9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30.49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266022.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1.44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

项目支出:24761572.4元。

20820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994432.4元,主要用于缴纳2021年至2025年民政局办公用房租金,保障民政工作有序开展;与上年相比增加1994432.4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补缴2021年至2025年民政局办公用房租金。

2081001儿童福利:2025年预算数为4992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专项业务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200元,减少原因是儿童福利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县级预算补助比例减少。

2081002老年福利:2025年预算数为1624392.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1484元;减少原因是高龄老年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县级预算补助比例减少。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5年预算数为10996974.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42074.00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标准提高。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88508.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82744.00元,减少原因是城市低保上级专项补助增加,县级预算补助比例减少。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42499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046482.00元,增加原因是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拉高。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42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55000元,减少原因是临时救助人员减少。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增加。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8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800000.00元,增加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25年预算数为132356.00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减人员等其他农村生活救助人员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46896.00元,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小乡干、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划转县社会工作部发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9044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4416.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6252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284.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1580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18.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6466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6656.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155.84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55.84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7988.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88.90元,项目支出0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25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59.60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981.43元(其中:基本支出31981.43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66022.72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22.72元,项目支出0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17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5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3 维修(护)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4租赁费1994432.4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94432.4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8工会经费1733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2.32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9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2退休费860229.60元(其中:基本支出860229.6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5生活补助227736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52.00元,项目支出2276714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5429547.34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提高。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2025年工作计划进行调减,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3

4

5

6

7

8

9

10

11

石屏县民政局










乡镇敬老院人员工资补助资金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重点扶持发展养老机构,强化医养结合。完善以养老保险和福利补贴为基础、护理保险为补充、各种普惠金融产品充分发展的养老服务支付体系,加强现有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乡镇敬老院个数

>=

3

定量指标

发放补助乡镇敬老院个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乡镇敬老院运转

=

正常运转


定性指标

反映乡镇敬老院运转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补助对象满意程度

麻疯病人、所涉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1、落实云组发〔2011〕文件精神,按要求发放所涉人员生活补助。

2、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麻疯两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3、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完成率达100%,满意度8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所涉人员补助对象数

=

2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麻疯病人员救助补助数

>=

13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兑现准确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准确发放的情况。

补助兑现准确率=补助兑付额/应付额*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活状况改善

=

生活提升

人(户)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将2025年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补助资金

保障石屏县民政局办公场所使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用单位数量

>=

1.00

定量指标

反映大型场馆开放的展厅(场地)面积。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大型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的情况。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率=完好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在用场馆(设施、设备)数量*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维护按时完成率

>=

95

%

定性指标

反映大型场馆场所(设施、设备)维护按时完成的情况。场馆(设施、设备)维护按时完成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护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维护的场馆(设施、设备)数量*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租用及时性

>=

100

%

定性指标

办公房租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部门运转

=

正常运转


定性指标

反应部门运转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单位职工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场馆接待对象的满意程度。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 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6.引导各地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低保、特困救助对象人数

=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定性指标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时救助人次

=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定性指标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 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应救尽救

定性指标

反映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的情况。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救助率=救助对象数/申请救助符合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

=

不低于州级标准

定性指标

不低于上年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临时救助水平

=

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3倍

定性指标

反映救助对象补助标准性。救助对象补助标准率=抽检符合标准的救助对象数/抽检实际救助对象数*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社会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率=社会化发放资金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特困标准

=

不低于州级标准

定性指标

不低于上年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按时发放资金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日救助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救助及时性。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日救助率=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当天救助的人数/当天登记人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救助补助审核审批时限达标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审核审批及时性。救助补助审核审批时限达标率=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件数/审核审批总件数*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有所提高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1、切实保障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基本生活,适当提高我省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

2、足额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发放率100%,满意度8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51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活状况改善

=

有所提升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及时补助遗属人员,完成发放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1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兑现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补助准确发放的情况。

补助兑现准确率=补助兑付额/应付额*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活状况改善

=

有所提升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将2021至2024年办公场所租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补助资金

补缴办公用房租金,保障民政工作有序开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用单位数量

=

1.00

定量指标

反映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个数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大型场馆设施设备完好的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机构正常办公

=

正常办公


定性指标

反映民政局是否能正常办公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民政局职工对办公场所的满意程度

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供养离(退)休人员数

=

27

定量指标

反映财政供养部门(单位)离(退)休人员数量。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部门运转

=

正常运转


定性指标

反映部门(单位)运转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单位人员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部门(单位)人员对工资福利发放的满意程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社会公众对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的满意程度。

高龄老年人补贴补助资金

对我县户籍的80周岁 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600元 的标准补助高龄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不漏不重、及时达标发放津贴,满意率8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8400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获补覆盖率

>=

95

%

定性指标

获补覆盖率=实际获得补助人数(企业数)/申请符合标准人数(企业数)*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高龄津贴发放对政策知晓率

>=

95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对象对发放政策的知晓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

按上级文件精神标准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年计划发放1204.8万元,10950人。覆盖率100%,服务满意度8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补对象数

>=

10960

人(人次、家)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的比例情况。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补助资金数/发放补助资金总额*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活状况改善

=

有所改善

定性指标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832.3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办公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41674.88元,减少原因是本年行政单位在职人员退休2人,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2986679.11元,其中,流动资产692271.75元,固定资产286364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428731.00元,无形资产2027.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094.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15.56元。在建工程增加15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073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88377.49元,其中出租资产7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8377.49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民政局

2025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300111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081038341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