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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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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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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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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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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400000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民族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旅游行政职责基础上,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石屏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监管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
不再保留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县旅游局。
将县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旅游景区管理处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地方性实施意见。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督科、人事财务科、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智慧旅游推介科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7个,其设置、编制情况
(1)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
(2)石屏县文化馆(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
(3)石屏县图书馆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
(4)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5)石屏县博物馆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6)石屏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
(7)石屏县旅游景区管理处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股所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又根据《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石编〔2023〕20号)文件,一是组建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单位,核定编制7名。二是撤销石屏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其职责划转到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名事业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石屏县图书馆。调整后,石屏县图书馆共有事业编制12名;《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的批复》(石编〔2024〕23号)文件,同意成立石屏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为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股所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从县图书馆划转空编1名,新核增1名,编制结构以专业技术岗为主。从2024年6月24日起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仍然为7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推动文旅品牌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旅游+”“+旅游”,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在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优上抓典型、树品牌,推动“六旅”(“农旅+文旅+体旅+博旅+铁旅+智旅”)深度融合,持续办好石屏异龙湖环湖马拉松赛、石屏异龙湖环湖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探索低空飞行、徒步、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推动“赛事+旅游”,推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系列活动,打造体育赛事与节庆活动、文旅体验、商品展销融合互动新模式,不断擦亮“古韵新城·水墨石屏”文化旅游品牌。二是积极探索石屏旅居工作新方向。依托异龙湖得天独厚优势,探索环湖旅居产业发展。以小瑞城、仁寿村、龙港、陆来村、牛古等村庄等美丽村庄为主,激活农民主体、乡村资源、社会力量三方动能,不断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基础配套设施,农文旅融合产品,形成“村庄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劳作变体验”的旅居村业态,擦亮乡村振兴的亮丽底色。
2.突出项目带动示范作用,推动文旅项目取得新突破。一是积极争取“非遗进校园”项目资金,支持保障文化馆日常工作运转;推进异龙湖湿地公园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重启焕文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二是通过石屏县非遗文化创意园、以“豆腐、状元”为主题的庭院剧场,积极推广情景剧《金鸟银鸟飞起来》、《石屏往事》等文旅演艺剧目创作;石屏县图书馆古籍修复利用工程。完成省级保护单位坝心王氏宅院修缮工程,申请初验;申请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屏秀山寺修缮工程终验;争取实施洄澜桥阁消防、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苏氏宗祠修缮两个工程。
3.突出活动带动聚文引流,推动文旅产品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打造“海菜腔、烟盒舞”文化品牌。大力宣传李怀秀李怀福文化名片,推出《花腰放歌》《金鸟银鸟飞起来》文艺精品品牌,在古城布控系列主题活动,状元集市等,以模拟明清县官审案、高中状元、走西头开发普洱茶山、走个旧老厂开发锡矿等场景故事讲好石屏往事,打造石屏特有的文化品牌,增强旅游业核心竞争力。二是石屏县将充分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探索推动实施“赛事+旅游”模式,着力打造石屏品牌赛事,形成具有石屏地域特色的体育旅游产业新模式。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突出“五大赛事”,即“赛事产业”、“赛事招商”、“赛事文旅”、“赛事环保”、“赛事康体”,实现体育与发展互促共进。二是锚定“五大目标”,即聚人气、提信心、护生态、兴文旅、带产业,持续举办精品赛事。三是聚力“五城同建”,打造“体育之城”、“文化之城”、“美食之城”、“生态之城”、“文明之城”,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名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51326.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51326.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4678678.93元对比减少427352.26元,减9.13%。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2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到外单位),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51326.67元,其中:本年收入4251326.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51326.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8678.93元对比减少427352.26元,减9.13%。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2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到外单位),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51326.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251326.67元,其中:基本支出3640526.67元,与上年的4067878.93元对比减少427352.26元,减少10.5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2人在职转退休、1人调到外单位),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610800.00元,与上年的610800.00元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款2025年预算数为1878803.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和机构运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299236.76元减少420433.52元,减少原因: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1人提前退休、2人正常退休),人员工资、工会费、公务员交通补助减少。
2.2070111款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演出补助,较上年预算数300000.00元无增减。
3.2070112款2025年预算数为272462.92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人员工资、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67798.56元增加4664.36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增加工会费缴费基数。
4.2070199款2025年预算数为10800.00元,主要用于9个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免费开放,较上年预算数10800.00元无增减。
5.2070204款2025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文物消防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300000.00元无增减。
6.2080501款2025年预算数652125.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较上年预算587121元增加65004.80元增11.07%,增加原因:在职转退休2人,退休人数增加。
7.2080502款2025年预算数为544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数54440.00元无增减。
8.2080505款2025年预算数为275841.6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329644.32元减少53802.72元,减16.32%,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缴费基数减少,故预算数减少。
9.2101101款2025年预算数为132748.77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较上年预算数160242.93元减少27494.16元,减少17.16%,减少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缴费基数减少,故预算数减少。
10.2101103款2025年预算数为133213.2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82599.45元,增加50613.75元,增61.27%,增加原因:调整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增加。
11.2101199款2025年预算数为18990.02元,用于单位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较上年预算数21429.83元减少2439.81元,减11.38%,减少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工伤缴费基数减少,故预算数减少。
12.2210201款2025年预算数为221901.1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公积金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65366.08元减少43464.96元,减16.38%,减少原因:在职人员减少3人,缴费基数减少,故预算数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40526.67元,项目支出610800元)。
部门预算支出4251326.67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6904.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56.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4365.8元,项目支出610800元。
工资福利支出2726904.7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1608元、津贴补贴989808元、奖金20279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84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748.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21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90.02元、住房公积金221901.12元。比上年3176359.61元减少450272.90元,减少14.18%,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56.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00元、水费6000、电费800元、出差费92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4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工会经费14456.16元。比上年251958.32元减少42702.16元,减少16.9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行政运行成本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4365.8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支出。比上年639561.00元增加64804.80元,增加10.13%,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退休费增加。
项目支出6108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500元,较上年的81500元减少20000元,下降24.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500元,较上年21500元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公务接待费根据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00.00元,较上年的60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原因: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批复》(石政复〔2024〕92号)文件,将公务用车1辆划转到县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比上年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3项,安排项目资金610800.00元,其中: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项目补助资金安排300000.00元,9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0800.00元,石屏县文物消防维护经费300000.00元。指标、指标值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如下:
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项目补助资金安排300000.00元,完成任务目标:每周两次展演,逢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每天两场演出;每年寒暑假海菜腔、烟盒舞传承班(2期),学员不少于200人次,对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进行培育,并完成财政资金30万元的支付。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1)三级指标:演出场次,指标值:80场;(2)三级指标:①观众人次,指标值:≥8000人次,依据:上年统计观众人数测算;②海菜腔、烟盒舞培训班,指标值:≥2期,依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③海菜腔、烟盒舞培训人数,指标值:≥200人,依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演出安全事故发生率,指标值:≦0.5%,依据:演出安全负责制。时效指标;完成演出及时率,指标值:=100%,依据:石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1)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指标值:长期;(2)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后备力量;指标值:长期,依据: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奖补办法。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1)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受益群众的满意度;指标值:≥90%,依据:问卷调查。
(二)9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免费开放项目资金10800.00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保障年度内9个乡镇文化站水、电、网费免费开放运转的支出,更好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基层融合,提升服务效能。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1)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①全年免费开放天数,指标值:250天,依据:免开资金管理办法,历年年报统计数据,免开实施方案,当年免费开放天数统计;②县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金额,指标值:1.08万元,依据:红政办发〔2021〕3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③免费开放接待人数,指标值:3万人次,依据:免开资金管理办法,历年年报统计数据,免开实施方案,当年免费开放天数统计。(2)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①周开放时间,指标值:28小时,依据:免开资金管理办法,历年年报统计数据,免开实施方案,每周免费开放天数统计;②配套资金完成率,指标值:100%,依据:红政办发〔2021〕3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指标值:大于3%;依据:免开资金管理办法,历年年报统计数据,免开实施方案。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免费开放观众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依据:服务对象的对免费开放工作的评价。
(三)石屏县文物消防维护经费300000.00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2025年12月前,完成经费投入30万元,用于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2场次以上;购置5公斤干粉灭火器400组,补充和更换全部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器材;开展县域内各级文保单位的日常维护,特别是对已建设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的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改造;开展县域内文物消防安全日常巡查中出现的突发问题的整改。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1)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①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次数,指标值:>=2次;②:购置5公斤干粉灭火器400组(带箱子),指标值:>=400组,③已建成消防系统维护和提升改造文物保护单位,指标值:>=6处,④文物安全巡查次数,指标值:>=4次,⑤资金到位情况,指标值:30万元。(2)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①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95%;②安全事故发生率,指标值:≤0.5%,(3)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①资金下拨时间,指标值:2025年12月31日前,②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指标值:1年。依据:根据《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将文物消防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1)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提升国家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指标值:>=10%;(2)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满足群众精神需求,提升群众文化素质,指标值:>=95%。依据:问卷调查。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三级指标: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满意率,指标值:>=90%,(2)三级指标:保护单位对文化保护满意度 ;指标值:>=90%,依据:问卷调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256.16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与上年的251958.32元相比减少42702.16元,减少16.9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行政运行成本减少。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187979.93元,其中,流动资产611909.73元,固定资产净值8444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10102.70元,无形资产净值507499.68元,文化文物资产1629116.4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6126.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6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29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400111
附件【附件2.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预算公开表202502080402278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