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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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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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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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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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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0000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等以下工作: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请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对本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和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亚门诊综合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医技科、办公室、防保科、医务科、药房、收费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属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承担着全镇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等各项基层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爱卫办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主要用于急诊急救、基本公共卫生下乡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活动开展。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62,106.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37,106.4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0,725,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33,156.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95,843.55元、事业收入减少429,0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24年辖区内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医疗收入减少,预计2025年就诊人数减少,医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837,106.45元,其中:本年收入10,837,106.4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37,106.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95,843.55元,主要原因为在职、退休人数工资,社保等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562,106.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37,106.45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7,106.45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33,156.45元,变动主要原因为乡村医生工资县级补助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测算;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0,61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与上年相比,增加55,855.4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年度新增退休人员。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5,44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与上年相比,增加6,850.5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正常调增。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35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与上年相比,增加840.00元。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7,081,58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5%,与上年相比,增加61,683.0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调增。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绩效工资。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0,50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与上年相比,增加20,060.5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调增。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54,20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与上年相比,增加4,854.2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0,60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反映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12,959.31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8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比增加8,940.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增加,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837,106.45元,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支出10,837,106.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813.5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调增,缴费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9.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加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执行力度,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元,我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55,110,111.26元,其中,流动资产6,141,648.49元,固定资产45,960,591.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3,217.64元,无形资产2,584,653.4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25,280.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8,436.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257,6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804.83元,其中出租资产125.1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804.83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2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0111
附件【附件2.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060900394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