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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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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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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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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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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000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省州食品安全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石屏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石屏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医政药政与中医健康产业科(药政药管科、中医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妇幼健康项目科、项目办)、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与科教科、保健科、思想政治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石屏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石屏县妇幼保健院
5.石屏县人民医院
6.石屏县中医医院
7.石屏县异龙镇卫生院
8.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卫生院
9.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10.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11.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
12.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
13.石屏县牛街镇卫生院
14.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
15.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进度,推动医改工作攻坚克难。以“强基层、补短板”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全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区域配置,推进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增效并向基层延伸;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度,建立完善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医院管理系统、医保结算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等信息化系统建设。
2.优化结构,夯实基层人才支撑基础。一是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全面落实“县管乡用”政策,建立医疗卫生人员“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卫生人才引进政策支撑,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二是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探索实施县乡卫生人员编制合理调配使用,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完善人才共享机制。紧紧依托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平台,采取巡诊、派驻等模式,建立上级医院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挂职做好传帮带工作。同时,选派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解决人才断层问题,确保基层人才队伍良性发展。
3.全策群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学科建设提质增效。结合医疗机构特点和优势,高位嫁接优质医疗资源,努力推进一院一特色,一科室一品牌建设。同时,实施以区域病、常见病为重点,确定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二是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建设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三是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二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统筹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科学统筹使用好医院建设发展资金。四是打造家门口“好医院”。持续深化州第一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对口合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和建立多层次公立医院发展机制,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以病人为中心”服务能力;全面巩固深化等级医院创建复审成果,紧紧围绕患者就医需求,持续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逐步提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和建立完善检查结果互认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就医“三长一短”问题,全力打造家门口“好医院”。
4.建强基层,统筹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强基础提效能。进一步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国家基本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建设成果,着力加大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力度,全面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二是建特色强科室。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现有人才设备或引进人才设备打造中医馆、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等特色科室,同时进一步优化患者就医流程、规范内部科室设置,以点带面,带动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
5.持续发力,巩固提升爱国卫生成果。全面加大爱国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到2025年,力争国家卫生县和坝心镇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国家复审,龙朋镇、龙武镇、大桥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国家评审并命名。
6.压实责任,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行业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医疗卫生机构“两个责任”,筑牢廉政防线,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以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从严规范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行为,全力打造“清廉医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697人。在职实有69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8人,财政差额补助28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0人。
车辆编制48辆,实有车辆4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5,072,744.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057,942.5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405,014,802.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32,457,113.98元,增长192.6%,主要原因:全口径预算,人民医院、中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收入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比上年增加1,273,788.76元,增长1.29%,主要原因: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331,183,325.22元,增长448.57%,主要原因::全口径预算,人民医院、中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收入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057,942.50元,其中:本年收入100,057,942.5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57,942.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788.76元,增长1.29%,主要原因: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及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5,072,744.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057,942.50元,其中:基本支出98,303,878.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6,241.16元,增长1.51%,主要原因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54,063.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452.40元,下降9.89%,主要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项目兑现口径变动,需求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预算数971,975.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589.20元,主要原因行政退休人数增加,养老金标准变动。
2.208(类)05(款)02(项)预算数11,919,893.3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7,435.80元,主要原因事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标准变动。
3.208(类)05(款)05(项)预算数11,825,869.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909.76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208(类)05(款)06(项)预算数2,434,670.96元,主要用于两家公立医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631.44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
5.208(类)08(款)01(项)预算数104,0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4,512.00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遗属补助减少。
6.210(类)01(款)01(项)预算数3,000,34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902,393.6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7.210(类)01(款)99(项)预算数为602,370.4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4,193.32元,主要原因正常晋升基本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8.210(类)02(款)01(项)预算数7,090,280.40元,主要用于县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60,339.20元,主要原因县医院在职人员变动。
9.210(类)02(款)02(项)预算数2,092,557.60元,主要用于中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3,986.00元,主要原因中医院在职人员变动。
10.210(类)03(款)02(项)预算数31,654,202.24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19,262.83元,主要原因乡镇卫生院人员变动,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11.210(类)03(款)99(项)预算数659,645.6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8,004.48元,主要原因健康扶贫期间新增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因项目结束预算减少。
12.210(类)04(款)01(项)预算数5,811,466.55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4,010.94元,主要原因为疾控中心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
13.210(类)04(款)02(项)预算数1,147,367.92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3,012.88元,主要原因卫生监督执法局人员变动,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14.210(类)04(款)03(项)预算数6,072,825.07元,主要用于妇幼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办公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93.75元,主要原因妇幼院人员变动,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15.210(类)04(款)07(项)预算数为644,761.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5,768.59元,主要原因退休1人。
16.210(类)04(款)08(项)预算数704,158.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3,294.00元,主要原因全县人口基数变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17.210(类)04(款)09(项)预算数为13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99,000.00元,主要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金兑现口径变动,需求资金减少。
18.210(类)07(款)99(项)预算数872,260.08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58.08元,主要原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报人数变动。
19.210(类)11(款)01(项)预算数255,856.2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执法局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67,436.85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缴费人数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20.210(类)11(款)02(项)预算数3,199,249.1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0,807.86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1.210(类)11(款)03(项)预算数3,089,598.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341,282.14元,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2.210(类)11(款)99(项)预算数为524,122.01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较上年增加50,449.86元,主要原因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3.221(类)02(款)01(项)预算数5,250,430.08元,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6,296.16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789,822.50元(其中:基本支出83,789,822.5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0,194.80元,增长0.5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46,991.20元(其中:基本支出952,147.60元,项目支出794,843.6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077.12元,下降4.1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务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减少。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1,12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1,908.72元,项目支出959,220.0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8,671.08元,增长6.2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金新纳入预算、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人数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3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504,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91,1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51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5,436.00元,较上年减少37,677.00元,下降3.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6,470.00元,较上年减少33,605.00元,下降7.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5次,共计接待4,540人次。
变动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逐年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8,966.00元,较上年减少4,072.00元,下降0.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966.00元,较上年减少4,072.00元,下降0.7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
变动原因:厉行节约,疫情防控任务减少,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1项,安排项目资金1,754,063.68元,其中:1、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安排26,960.00元,产出指标:2025年兑现年满60岁的2名乡村医生以实际服务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离岗补助,补助人员及工作年限核实后100%公示,2025年12月31日前100%补助到位;效益指标:通过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满意度指标:乡村医生满意度≥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5号)。2、计划生育项目县级补助安排265,786.08元,产出指标: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131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170人,计划生育家庭医保补助人数≤7325人,计划家庭抚慰金补助人数≤10人,独生子女保健费≤400人,计划家庭奖学金补助人数≤540人,申报时限达标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完成;效益指标:补助兑付及时率=100%,申报及时率≥95%;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满意度指标: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符合条件申报的人数。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财政补助安排3,000.00元,产出指标:2025年新增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患者≤30人,以奖代补资金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满意度指标:重精监护人满意度≥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的实施意见》云综治办〔2016〕12号。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经费安排5,210.00元,产出指标:全年完成对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工作每季度一次的业务督导,每季度按规定时限完成,并将考核结果100%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分配上;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单位(被考核单位)满意度≥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1〕33号。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补助资金安排618,948.00元,产出指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0-6岁儿童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均≥60%,健康档案建档及时率100%;效益指标: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1〕33号。6、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安排20,685.60元,产出指标: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37237人,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2型糖尿病、高血压患者签约率95%以上,服务团队考核兑现率100%,服务团队100%考核兑现;效益指标:通过宣传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85%;满意度指标:签约对象满意度≥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红卫发〔2021〕55号。7、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支持项目县级补助安排587,274.00元,产出指标:全县常住人口出生率≥0.6%,全年出生人口≥2000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95%,一次性生育补贴按标准发放(二孩2000元/年,三孩5000元/年),育儿补助按标准发放(800元/人/年),婴幼儿参保补贴标准50元/人/年,申报对象申报及时率≥95%,补助兑付及时率=100%;效益指标:生育支出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生育养育成本有所降低,社会稳定水平持续提高;满意度指标:享受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二孩三孩家庭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8、防治艾滋病工作项目安排100,000.00元,产出指标:艾滋病检测发现率、艾滋病治疗率均93%以上,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85%以上;效益指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8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9、独生子女保健经费补助资金县级补助安排19,200.00元,产出指标:按既定政策标准核定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数≤400人,申报时限达标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均达100%,补助兑付及时率100%,申报及时率≥95%;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满意度指标:享受对象满意度≥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符合条件申报的人数。10、危急孕产妇抢救县级补助资金项目安排3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全县孕产妇死亡率≤10/10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8%,产前筛查率≥9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危急孕产妇抢救率=100%,患者满意度≥85%,孕产妇生命得到更高保障,有效降低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政办法〔2001〕18号文件关于印发石屏县降低孕产妇死亡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针对我县贫困人口中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低、死亡率高的实际,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孕产妇住不起院,得不到及时医疗救助的问题,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1、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项目安排50,000.00元,产出指标,指标值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100%,自助式健康监测点覆盖率>=40%,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100%,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效益指标,指标值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健康社区覆盖率>=40%。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居民满意度>=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政办发〔2023〕18号《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0,28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82.16元,下降4.09%,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务交通补助、公用经费减少等维持机构运转的各项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88,281,860.20元,其中,流动资产166,434,372.23元,固定资产337,077,70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894,503.72元,无形资产13,875,284.11 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64,865.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19,454.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7,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3项,账面原值3,372,107.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44,419.55元,其中出租资产4,798.6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4,419.5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111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汇总表)202502080351411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