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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spxcz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000

石屏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石屏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石屏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附件一)

三、石屏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二)

四、石屏县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预算分析报告(附件三)

五、石屏县2025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七、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八、石屏县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九、2025年财政名词解释


石屏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5年1月6日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石屏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屏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91,1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8.4%,同比下降31.1%,减收41,210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4,5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4.1%,同比下降11.5%,减收1,88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4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1.7%,同比增长30.5%,增收803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8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2%,同比下降3.7%,减收3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336万元,同比下降35.7%,减收40,09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9,734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573万元;非税收入42,602万元,同比下降48.8%,减收40,67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0,133万元,同比下降14%,减支47,1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6,73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1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4,069万元,上年结转34,4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万元,收入总计315,5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13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774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900万元,上解支出5,43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6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7万元,支出总计315,560万元。收支相抵,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24万元,同比增长3.6%,增收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157万元,同比增长34.2%,增支7,93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87万元,上年结余3,705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3,48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500万元,再融资债券57,981万元),收入总计103,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1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481万元,调出资金4,069万元,上解支出360万元,支出总计96,0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53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7,86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同比增长5.4%,增收7,5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6,9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同比增长6.4%,增支8,82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035万元。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扎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1.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财源建设,培植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的财源税源;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处置石屏县体育中心缴纳非税收入20,896万元、补缴牛街国有林场特许经营权非税收入9,275万元。强化资金和库款保障,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盘活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2,267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05,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96,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资金8,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2.基层三保兜牢兜实。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位,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2024年“三保”支出160,64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8,599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2,05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9,993万元。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并持续推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责任清单》落实见效,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将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2024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37万元,同比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37万元,同比下降47.1%,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2万元,同比下降12.6%;公务接待费支出58万元,同比下降43.5%。

3.重点项目保障不断增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增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和项目资金需要,全年投入异龙湖保护资金43,8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30万元,省级资金27,587万元,州级资金3,750万元,县级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及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849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财政衔接资金8,266万元,支持项目建设59个。投入粮食风险基金103万元,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922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94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544万元,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690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农村建设,成功申报农村综改项目17个,到位资金1,545万元。

支持县城供水水源工程、交通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历史名城保护、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石屏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哨冲民族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投入资金10,9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64万元,省级资金1,924万元,县级资金1,254万元。

4.防风化债精准务实。加强债务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4年系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3,035万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43,117万元。争取到结存限额置换存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000万元、新增可用财力专项债券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4,981万元,用于化解2018年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锁定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及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有效缓解化债压力,腾出更多财力空间服务经济发展。

5.民生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坚持民生优先,完成民生支出243,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8%,其中:教育支出58,6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04万元。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惠民惠农补贴39项,累计发放62万人次,成功发放金额21,133万元,各项重点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和改善。

6.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及对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全县政府采购项目165个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项目93个,占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56.4%。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石屏县华祥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花腰豆制品工贸有限公司相继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石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石屏县南部山区主干(牛街镇)人畜饮水及乡村振兴战略小河底龙潭提水工程入围州政府组织的企银联席会议参会名单,为项目融资提供便利。做好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新增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16户贷款金额11,438万元,其中:个人小额担保贷款150户贷款金额4,260万元,个人贷免扶补贷款157户贷款金额4,293万元,小微企业贷款9户贷款金额2,88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154人。

7.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加强源头治理,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向财经领域顽瘴痼疾亮剑、难点堵点开刀,大力整饬财经秩序,杜绝走形式、喊口号。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专项整治、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一卡通”专项整治等10个专项整治,彻查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6个,涉及金额132,965万元。制定并严格执行《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成国有资产处置审批1383件。牢固树立绩效引导理念,强化全领域各类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成2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8个申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财政总会计改革、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公务卡结算制度等各项改革。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石屏县县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石屏县县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石屏县平台企业压减工作方案》。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推动存量高息债务置换工作,降低融资成本,注重融资和偿债能力适配性,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维护和巩固资金链安全,退出平台企业1家,完成2024年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目标。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根据2025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并结合对 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合理编制预算。

(一)2025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全力服务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石屏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大钱大方、小钱小气”,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从严从紧编制,建设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四是坚持绩效优先,着力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突出绩效优先,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三)2025年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783万元,同比增长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6,090万元,同比增长5.5%。

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7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159万元,调入资金32,0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3,4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67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4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9,77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7万元,收入总计319,0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6,090万元,上解支出5,64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27万元,支出总计319,06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717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5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0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上年结余7,530万元,收入总计79,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717万元,上解支出7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3,300万元,调出资金23,408万元,支出总计79,12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679万元,调出资金8,679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8,7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8,679万元,支出总计8,70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5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8,38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1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261万元。

5.三保预算情况。2025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68,30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294万元,保工资支出124,074万元,保机构运转支出1,938万元。

6.单位自有资金预算情况。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收入预算数为41,605万元,支出预算数为41,605万元。收支相抵,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四)2025年支出安排及保障政策重点

一是着力稳增长促提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激励引导功能,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老旭甸煤矿改造升级,推动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融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优惠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促进地方财源培育能力持续增强。强化财税部门沟通联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整合政府公共资源,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重点对闲置国有资产有序处置变现,增加可用财力。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努力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弥补支出缺口,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稳步增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着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落实中央和省州化债政策措施,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认真梳理债务清单,加快专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置换化解到期债务和支持新项目的建设。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积极争取用好上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全力支持防风化债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保障能力。积极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政策,积极为经济回升注入强劲动力。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资金需要。强化异龙湖资金保障,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融资等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入社会资本,保障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需求,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审批、及时拨付、及时到位,项目及时实施并发挥效益,助力异龙湖水质脱劣。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时发放各项惠农惠民资金,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是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坚持人民至上,补齐短板弱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对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严格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运用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全县办学能力水平,推动全县教育提质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五是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和释放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突出预算、体制、税制等改革重点,健全完善财税政策和制度体系,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财政发展。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编审体系,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开展资产清查,压实县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扎实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推进国企改革取得实效。

六是着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推进“清源行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决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石屏县2025年“三公”经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石屏县202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89万元,同比下降0.96%,减支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701万元,同比下降8.84%,减支68万元。主要是我县2025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85万元,同比增长7.26%,增支87万元。一是机关事务局、异龙镇、龙武镇等单位2025年预计购买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701万元,同比下降8.84%,减支68万元。主要是我县2025年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85万元,同比增长7.26%,增支87万元。一是机关事务局、异龙镇、龙武镇等单位2025年预计购买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

石屏县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石屏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195,15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2,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7,3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000万元。

二、县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各乡镇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

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1.81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12.06亿元,202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0.71亿元,202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0.82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1.27亿元。

二、石屏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40.94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6.29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7.35亿元,202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2.45亿元,2024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45.84亿元。

石屏县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

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原则,2025年把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对纳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289万元,项目目标:用规范LED照明产品和技术对现有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对灯杆、变压器设施、电缆线路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新,从而节约路灯电费的支出。

(二)城市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1,500万元,项目目标:通过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营造良好环境,建设宜居环境的要求。促进县环境卫生社会事业发展。

(三)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经费2,200万元,项目目标:一是水质持续向好;二是能力持续提升;三是监管更加有力;四是治理更加科学;五是成效更加明显。



2025年财政名词解释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是指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对导致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的不稳定管理状态和不正常因素产生的警兆进行分析,并在债务风险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发出警示提示,债务管理部门据此查找警源,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整改,把债务风险降低到相对安全程度的机制。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增发国债】

2023年中央财政在第四季度增发国债1万亿元,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此次增发国债资金使用跨越2023年和2024年,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民生的同时,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长期能力建设。

【积极的财政政策】

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010111



附件【附件一:石屏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xlsx
附件【附件二:政府预算公开样表.xlsx
附件【附件三:石屏县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预算分析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