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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
  • 索引号
    /2025-0113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5年11月28日在石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莫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石屏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2025年以来,县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工作安排,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使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强化对县委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保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面临经济修复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增长承压、收支矛盾仍难缓解等严峻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增加举借债务数额,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和上述预算调整背景,结合全县2025年1-10月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拟对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根据全县1-10月财税收入情况、烤烟收购情况以及对全年的预测分析,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年初预算的73,783万元不变。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0,329万元调整为25,151万元,调减5,1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17.1%(主要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受大额固定资产处置入库税款同比减收影响大幅下降),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4%;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3,454万元调整为48,632万元,调增5,1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但非税收入占比高达65.9%,财政收入质量不高。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为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和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实施,根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中央、省、州对我县的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06,090万元调整为280,338万元,调减25,7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8.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调减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资金比年初预算大幅减少19,987万元,导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7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33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400万元(再融资债券6,4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调入资金12,100万元,上年结转10,7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6万元,收入总计303,934万元。

支出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327万元,上解支出5,643万元,调出资金8,909万元,支出总计303,934万元。

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调整情况。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数由168,306万元调整为171,8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2.1%。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由42,294万元调整为45,0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6.6%(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资金年初预算时列入社会事务管理,预算执行中按上级下达三保识列入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预算数由124,074万元调整为124,86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保运转支出预算数由1,938万元调整为1,94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单位自有资金情况。单位自有资金维持年初预算数不变,本次不作调整。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算执行中用于县水务局及各乡镇抗旱资金47万元。

4.存量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35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注册资本金。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为平衡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1,595万元调整为12,117万元,调减29,4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0.9%(一是土地出让收入比年初预算减收19,546万元;二是因项目主管部门无收益,缴纳专项债券利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比年初预算减收9,8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1,717万元调整为51,488万元(含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100万元),调增29,7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37.1%(主要是争取到位新增债券资金25,1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5.2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58万元,上年结余7,530万元,调入资金8,909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7,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1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200万元),收入总计172,314万元。

支出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4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500万元,调出资金5,100万元,上解支出226万元,支出总计172,314万元。

收支相抵,实现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679万元调整为7,000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收入总计7,0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支出总计7,03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结合1-10月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对2025年社保基金预算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63,514万元调整为166,427万元,调增2,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8,383万元调整为161,296万元,调增2,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7%;通过收入支出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44,259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收支调整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收支调整情况

今年我县共收到州财政局下达石屏县地方政府转贷收入144,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预计11月下达),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9,0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8,300万元。

(二)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2025年,州财政局下达石屏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300万元。其中: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000万元,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08,300万元。

(三)石屏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州财政局核定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我县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92,806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21,5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71,249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全县政府系统债务余额682,498.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9,137.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63,361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州财政局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做大财政收入盘子

聚焦“五个财政”建设,强化税源分析,切实挖潜增收空间。锚定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税源,分析研判目标任务缺口,紧盯欠税清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固定资产处置等一次性税源情况,确保财政税收颗粒归仓。继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积极盘活和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土地资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

坚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建设民生财政。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严格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质效财政。

(三)规范债券资金监管和使用,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债券资金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按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快债务资金拨付,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及时形成实物支出,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规、安全高效,防止债券资金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

(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坚决守住财政运行安全底线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除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举借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或变相举债行为的发生,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加强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督促债务主体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确保债务本息按期归还。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建设安全财政。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调整安排的收入和具体支出预算,由于后期还会存在情况变化和不可预见因素,变动情况将在年终决算时再作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1.2025年石屏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情况表

2.2025年石屏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情况表

3.2025年石屏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情况表

4.2025年石屏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情况表

5.2025年石屏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情况表

6.2025年石屏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情况表

7.2025年石屏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

8.2025年石屏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