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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0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501000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地震局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是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五是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六是承担全县地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地震观测站)、震害防御科(防震应急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石屏县地震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抓细抓实防震减灾工作。

1.制定年度震情跟踪实施细则。制定了《石屏县2024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实施方案》和《石屏县2024年震情监视跟踪技术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组织机制、工作措施、保障措施。按时完成震情跟踪工作月报、年报编写及上报,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

2.加强地震观测数据检测质量监控和预处理。一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县现有7个台站,30余套地震监测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并统一设计制作巡检登记表,切实做到“一巡一记”,确保巡检工作落实落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二是邀请业务专家到屏指导业务工作,截至目前各级地震专家7次到石屏指导仪器运维工作。三是及时排除故障,整改通报问题,保证台站运行。对每月省地震局通海中心站反馈的数据问题及时整改,今年及时处置仪器设备故障3起,保障台站正常运行,数据连续可靠。

3.注重震情会商研判。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观测资料收集、处理和上报,每天对数据进行跟踪分析,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可靠性。二是坚持周、月、年会商和紧急情况会商制度,随时关注震情变化。2024年以来组织周会商48次、月会商11次、形成震情周报48期,震情简报11期,年度会商报告1份,报县级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三是开展了宏观测报员培训,并考核兑现县级观测补助。严格执行测报管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在“春节”“中高考”“国庆节”等重要时间段实行“零报告”制度。

4.强化地震预警管理服务。一是今年学校、幼儿园新增安装预警终端4套,乡镇政府新增安装预警终端6套,目前全县机关部门、医院、卫生院、幼儿园、超市、工业园区等已累计安装预警终端188套,全县9个乡镇已达到全覆盖。二是县地震局对所有预警终端的使用及维护做好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协助排除预警终端故障30余次,指导使用预警终端开展应急演练100余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71,572.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238.11元,占总收入的96.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元,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3,334.20元,占总收入的3.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0,706.39元,下降25.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0,595.40元,下降28.0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0.00元,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减少0.00元,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9,889.01元,增长212.7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人员变动,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地方财政资金紧张,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红河州地震局拨入台站代运维费21,000.00元、科学实验场协助勘察费52,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06,0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596.13元,占总支出的77.00%;项目支出438,421.98元,占总支出的23.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00元,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2,639.86元,下降29.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007.38元,下降1.41%;项目支出减少761,632.48元,下降63.4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减少0.00元,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7,596.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8,08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14.56元,占基本支出的2.6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939.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421.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地震宏观观测经费项目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水平和实战能力,维护管理乾阳山地震监测台(站)设施设备,确保观测数据质量。

2.地震局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机构的正常运转,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项目经费13,19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局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抓好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4.2024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项目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确保监测台网(站)运行率达到95%以上,提高人民群众地震防控意识,加强群测群防应急队伍建设。

5.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附属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6.石屏县乾阳山地震观测站观测仪器设备购买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石屏县乾阳山地震观测站观测仪器设备,安装专业仪器设备,安装太阳能供电系统、安装防雷、接地网系统,安装辅助系统。

7.石屏县地震局设备运维资金项目53,451.98,主要用于保障地震局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建设,确保地震观测台(站)数据质量。

8.单位自有资金(监测设备看护费)7,780.00,主要用于维护管理地震监测台(站)设备,确保观测数据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23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减少740,595.40元,下降28.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90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完成年初预算的85.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34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完成年初预算的88.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地震机构的正常运转,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完成年初预算的80.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89,64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9%。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00元,决算为26,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34.53元,下降25.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34%,完成年初预算的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6,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66%,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2.53元,下降1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22.00元,下降5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22.00元,下降5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34.53元,下降25.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6,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12.53元,下降1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22.00元,下降5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22.00元,下降52.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资金紧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地震防控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我县检查调研地震灾害预防应对准备工作,先后到乾阳山地震观测站、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本部),对我县地震监测仪器安装、运维管理,以及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调研视察等产生的20批次71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地震局资产总额3,146,380.56元,其中,流动资产547,933.73元,固定资产120,899.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76,832.48元,无形资产71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218.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净值)9,350.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45平方米,账面原值9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451.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501111



附件【石屏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910245145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