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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0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000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和《关于调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石编〔2024〕18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和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9个派出机构,包括: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3.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1辆。超编具体原因:入固定资产时把不属于车辆编制内的1辆电动车录入固定资产,为了与固定资产数据保持一致,导致超编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州、县党委的工作要求,增强与时俱进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主动思考、谋事在先,担当作为、扛实责任,持续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全力抓实抓细经营主体倍增、质量强县和食品、药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守“四个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2.聚焦“四大安全”,筑牢市场安全底线。3.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4.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5.多形式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6.全方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7.加强消费维权建设,构建放心消费环境。8.加大广告监督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066422.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6334.25元,占总收入的99.7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87.83元,占总收入的0.2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8316.39元,下降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8368.88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平均数比2023年度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9947.51元,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2024年烟草协同办案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126457.4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2217.75元,占总支出的93.03%;项目支出984239.67元,占总支出的6.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8245.71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1681.78元,下降2.82%;项目支出减少446563.93元,下降31.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平均数比2023年度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本年财政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42217.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11705.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0512.25元,占基本支出的5.5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742.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239.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15841.56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440940.22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3.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省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的支出。

4.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912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

5.行政运行项目经费75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6.市场秩序执法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

7.药品事务项目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经费857.89元,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6334.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相比减少918368.88元,下降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平均数比2023年度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3370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7%。

——2013801 行政运行7921990.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817.05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0.0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6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2013812 药品事务4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115841.56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50 事业运行1193456.0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912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540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4%。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6547.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239.2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纳支出。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57.89元。主要用于其他促进就业补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555856.4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635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2794.9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金支出76236.47元,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39459.5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863.0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08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30874.00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000.00元,决算为5538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228.37元,下降55.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00元,决算为45387.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5%,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5%,完成年初预算的5.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371.37元,下降6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元,增长0.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43元,增长0.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8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228.37元,下降55.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000.00元,决算为4538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收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371.37元,下降6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00元,增长0.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43.00元,增长0.0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燃油费减少,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收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省级、州级各项检查工作的接待24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512.25元,比上年减少69634.71元,下降8.70%,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燃油费减少,所以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823394.77元,其中,流动资产407612.93元,固定资产5415781.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01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017.00元。主要是新增6台打印机、18台电脑、12台执法记录仪,11组文件柜,龙武所办公家具1套,1台装订机。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3.09平方米,账面原值329096.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3894.52元。原因是一次性收取龙朋所三年房屋出租收入150500元,上税16605.48元,所以本年资产出租收入为133894.5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90.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875.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714.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590.3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590.3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00532224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