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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1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00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设有:办公室、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8541人。1—12月,完成基金收入14679.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37%。1—12月基金总支出14679.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37%。2024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69639人。1—12月,完成基金收入50941.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6%;1—12月基金支出50163.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31%;2024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778.0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070.78万元。

2.深入推进全民参保。通过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州级下达的任务数为288000人,全县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88000人,完成率为100%。

3.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若干措施》,于2024年7月30日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切实做到让参保人员“只进一门、只找一人、只跑一次”。

4.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及特慢病审批管理工作。1—11月共审批办理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卡9505张,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

5.抓实医保信息化效能提升。持续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等推广力度,不断拓展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医保服务终端应用。截至12月6日,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为272262人,激活率93.66%,医保码结算率65.06%;完成石屏县人民医院、石屏县中医医院、一心堂焕文路一店等34家定点家医药机构第一批试点上线刷脸结算,第二批现已完成80家,剩余32家预计在12月15日前完成。

6.加强基金监管,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24年1—11月,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8家,协议处理35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家,移送司法机关1家;行政处罚3家,个人1人次,约谈3家;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69.73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1例,对定点医药机构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3家。

7.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推进。一是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2024年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7267人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二是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三重保障待遇政策。

三是全力做好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8.加强协议管理。2024年县医疗保险中心与19家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作为卫生院下属部门,按卫生院协议进行管理)、85家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9.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面提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组织全县23家定点医药机构实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金额2790.58万元,组织11家医疗机构实施耗材集中采购,采购金额455.34万元;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惠民工程,将符合条件的1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药品进药店定点单位”,实现就近购药、便宜购药,让群众充分享受到集采药品的红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销售药品总金额32.68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64520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5410.04元,占总收入的97.7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9795.65元,占总收入的2.3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39285.80元,下降22.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3501.56元,下降23.4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4215.76元,增长71.73%。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收入比上年减少601000.00元、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收入比上年减少611000.00元;二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220000.00元;三是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185020.00元;三项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16170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655178.07元。其中:基本支出5445519.23元,占总支出的96.29%;项目支出209658.84元,占总支出的3.7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35261.82元,下降22.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14900.71元,下降20.62%;项目支出减少220361.11元,下降51.2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601000.00元、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611000.00元;二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220000.00元;三是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185020.00元;三项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16170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5519.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63308.23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221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658.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以持续有效地为石屏参保人员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2024年工作项目经费49658.84元,主要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541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3%。与上年相比减少1693501.56元,下降23.49%,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77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数为32773.00元,决算数为1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3582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7%,完成年初预算的79.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0439.0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6943.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9754.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23.52元、行政运行支出3278635.70元、事业运行支出364072.11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9658.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离休干部实际报销的医疗费用比年初预算数大幅度减少,所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预算数减少1000583.35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预算数减少762916.41元;二是预算调整增加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资金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行政运行支出比预算数增加361866.50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比预算增加159658.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88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9%。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根据石人社〔2024〕38号,从红河县妇幼保健院调入事业人员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00.00元,决算为6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00.00元,决算为63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00.00元,支出决算为6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600.00元,决算为6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91.64元,增长2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开展医疗保障工作需要,上级多次到我局开展指导、调研、检查等,从而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局业务指导及考察调研接待10批次、56人次;乡镇卫生院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工作接待2批次、15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211.00元,比上年减少62371.70元,下降9.68%,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非必要开支;二是推进 “过紧日子” 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经费;三是对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购买办公设备的资本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75744.00元,其中,流动资产69959.15元,固定资产299125.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59.6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16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221.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111



附件【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5082002570356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