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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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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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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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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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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401000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灾害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石屏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3.石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印发《石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202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2.明确目标任务,抓机制落实,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3.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4.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统筹抓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5.加强通信设备管理,推进落实2023年国债项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2371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4744.09元,占总收入的98.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8967.23元,占总收入的1.5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3653.84元,增长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6723.61元,增长5.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69.77元,下降1.8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二是其他收入主要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房保险补助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02138.69元。其中:基本支出5645525.10元,占总支出的56.44%;项目支出4356613.59元,占总支出的43.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316.50元,增长5.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054.53元,下降1.90%;项目支出增加618371.03元,增长16.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4552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62766.1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758.92元,占基本支出的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6613.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项目经费23245.09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非税收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56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非税收成本支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非税收入成本支出资金项目经费1563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23年省级应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支出。
2023年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1084.15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7041.25元,主要用于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经费5032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支出。
自然灾害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375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2024—2025年度农房保险配套资金项目经费436000元,主要用于农房保险补助支出。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
农房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56798.5元,主要用于农房保险补助支出
2023年至2024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2530000元,主要用于受助群众救助支出。
2023年第二批省级应急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支出。
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受助群众救助支出。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348.8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印刷费支出。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045.7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县消防救援局设备更新经费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474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3%。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476723.61元,增长/下降5.08%,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164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37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3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13431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6%,完成年初预算的189.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自然灾害补助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和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86455.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314.43元,下降64.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1455.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65.4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751.06元,增长17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455.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314.43元,下降64.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1455.4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年初预算,但全年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65.4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751.06元,增长17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年初预算,但全年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接待上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758.92元,比上年增加4978.44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863275.02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23.49元,固定资产1189812.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5683.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41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6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9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9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9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 15)。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401111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08210216416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