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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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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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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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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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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1000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措施;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措施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县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措施、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措施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措施、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配合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法规安全科、综合规划科 、建设养护科、运输管理科、财务审计科、海事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2.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
3.石屏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2个事业单位(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属于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并入主管单位(石屏县交通运输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省州交通运输部门的关心帮助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职能职责,紧扣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部署,统筹交通运输资源、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用心服务民生福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
1、统筹交通运输资源,稳步发展综合交通
(1)聚焦基础建设,构建便捷交通网络。积极开展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征迁工作,完成征地2492.44亩。投资4525.89万元,完成老石冲公路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行推广;投资400万元,完成龙武镇下雨则至小尖山公路项目;投资229万元,完成新城乡马力湾村通硬化路项目;投资99万元,完成龙武镇宜其达危桥拆除重建工程。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12个49.5公里。投资187.5万元,打造绿美农村公路建设90公里,种植乡土树种720株,绿化面积10800㎡。投资109万元,完成宝秀镇大立线建设。积极争取库外资金50万元,硬化了宝秀镇亚花寨村、张本寨村2条入村道路,切实改善村民出行条件。计划投资203万元,实施教场坝道路项目1.2公里,已完成前期工作,待州级计划下达后开工。计划投资200万元,实施铺前中小桥小新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省州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2)聚焦提质增效,推进公路养护工程。投资20万元实施新城乡邑黑亩桥预防性养护;完成宝秀镇秀洼路养护工程;完成大哨线、宝秀至元江公路、牛街公路小修保养工程以及新城乡邑都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投资925万元实施石屏县2024年大中修养护工程75公里;投资170万元实施2024年村道安防工程28.205公里;投资90万元实施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5公里。全县共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817个,其中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732个,2024年完成40%隐患点整治,2025年完成全部隐患点整治。年初我局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县农村公路732个隐患点进行重新核实,制定了石屏县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设计处置方案,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434项,占任务总数的106%。2024年全县共投入177人次、机械34台班,对水毁路段、路面坑槽进行清理和抢修,累计清理坍方14150余立方米。
2、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着力打造安全交通
2024年以来,我局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抓手,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累计参加学习人数160余人次,全年未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1)抓好行业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及时将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各运输企业,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深入各运输企业检查,共检查企业209户,排查出隐患95项,现已整改完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网约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推动网约车、出租车合规化。
(2)抓好交通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非法客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检查车辆570辆次,查处非法违法案件65起。结合水上安全实际,督促异龙湖游船公司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24年组织安全检查11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车辆11辆次、检查船舶127艘次,发现一般性隐患3个,已及时整改消除。加大农村公路、桥涵、水毁隐患路段的巡查力度,有效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2024年上路巡查98天,巡查公路6918.806公里,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36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3)抓好应急保障,筑牢交通安全防线。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印发了《石屏县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防汛抗洪工作应急预案》《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汛期应急值班安排表》《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1262”应急叫应机制和“吹哨人”预警制度,2024年在微信、QQ工作群叫应26次,应答78次,同时督促行业各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立即上报,确保第一时间作出应对处置。联合石屏公路分局组建一支10人应急抢险救援队,储备抢险救灾机械挖机、装载机、轻型自卸货车共5台,储备车辆运力55辆。
3、用心服务民生福祉,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1)高效履职,认真解决急难愁盼。2024年共承办建议提案43件,办理结果为A类的9件、B类的12件、C类的22件,面商率、满意率、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处理信访案例,主动协调相关科室,加快沟通流程,急群众之所急,共完成信访答复75件,办结率达100%。扎实开展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2024年我局共录入债务项目262个,资金3.91亿元。共覆盖解决债务项目262个。
(2)忠诚履职,认真践行情为民所系。2024年以来,完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审验2044件、换证239件;客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1841件、换证576件、新办63件。完成驾驶员培训学时审批3217人次,对180户维修企业(个体经营)进行备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残疾人、老年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乘坐城区公交车费用减免政策以来,新办学生卡58张,新办爱心卡4676张,普通卡10张,老卡换新卡1142张,共计5886张。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24年共补助392.05万元,更新纯电动出租车25辆、纯电动公交车3辆。自2024年7月10日,石屏县被确定为云南省第一批红河州唯一一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县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18次,1个县级分拣中心于11月3日前正式启用,9个乡镇、117个建制村已完成服务站点建设,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建制村通公交率创建期内提高超过10%,城乡客运平均日发班次≥10个,城乡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城乡客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为零。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清廉交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从实开展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守党的纪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0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分析研判3次。制定印发《石屏县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对项目建设实行全链条、全透明、全过程监管,做到“工程保优、人员保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附表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附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618495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84714.51元,占总收入的99.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42.74元,占总收入的0.0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70834.31元,下降2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866149.72元,下降27.89%;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04684.59元,下降99.94%。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交党组发〔2023〕14号、石交党组发〔2023〕16号文件请示和石编〔2023〕51号、石编〔2023〕52号文件批复撤销4个下属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工程勘测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成立2个局属事业单位(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石屏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合并至交通局进行会计核算,上划1个单位至州垂直管理(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因减少1个单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6305165.70元。其中:基本支出6674740.35元,占总支出的14.41%;项目支出39630425.35元,占总支出的85.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25146.88元,下降27.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9346.60元,下降15.23%;项目支出减少16725800.28元,下降29.68%;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交党组发〔2023〕14号、石交党组发〔2023〕16号文件请示和石编〔2023〕51号、石编〔2023〕52号文件批复撤销4个下属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工程勘测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成立2个局属事业单位(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石屏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合并至交通局进行会计核算,上划1个单位至州垂直管理(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因减少1个单位,导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474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20636.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103.77元,占基本支出的3.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30425.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900975.72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数(元) 执行数(元) 完成情况
1 石屏县2023年农村公路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1810000 1810000 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合计1855.393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0公里,县道444.041公里,乡道1208.863公里,村道202.489公里),州级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安防、小修等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畅通,为沿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及老瑞临线 李阿线 小小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装波形护栏1120米,标志牌25块,警示桩688根,完成投资37.505万元;2.实施牛街线、青他线、大哨线、宝秀至元江公路小修工程,支砌挡墙1714.28立方米,路肩回填砂石料530立方米,完成投资67.157万元。支付工程款181万元
2 石屏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100000 100000 完成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养护里程合计1855.393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0公里,县道444.041公里,乡道1208.863公里,村道202.489公里),专项用于农村公路路况日常巡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日常保养和小修等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畅通。
3 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农村公路养护及危桥工程)补助资金 100000 100000 实施秀洼路养护工程,保持公路基础设施良好技术状况水平,完成养护里程3.745公里,修复路面2426.50平方米,支砌挡墙82.5立方米,安装波形护栏50米,完成投资53.9483万元,拨付工程款10万元;实施宜其达公路龙潭桥危桥拆除重建工程,建成1×8现浇板简支梁桥一座,完成投资112万元。
4 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40000 40000 完成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养护里程合计1855.393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0公里,县道444.041公里,乡道1208.863公里,村道202.489公里),专项用于农村公路路况日常巡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日常保养和小修等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畅通
5 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120000 120000 完成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养护里程合计1974.503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0公里,县道463.215公里,乡道1188.932公里,村道322.356公里),专项用于农村公路路况日常巡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日常保养和小修等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畅通
6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设计费资金 50000 50000 已完成对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的设计,2024年支付设会费5万元,本项目共涉及8个乡镇的58条路,共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 817 处,扣除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交通隐患点85处后,本次涉及732个交通安全隐患点的整治。
7 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3920500 3920500 统筹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有效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确保行业稳定。
8 拨红财预发〔2023〕169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100000 95738.44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支付乡村振兴工作经费95738.44元。
9 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40000 4000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认真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案件33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便捷性,全力服务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10 2024年工作经费 39110 39110 2024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用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 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 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
11 2024年非税收入工作经费 50720 50720 2024年非税收入工作经费用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 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 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
12 工作经费 243000 242930 2024年石屏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正常运转,2024年支付用于保障正常的日常支出的工作经费242930元。
13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拨入招商引资协调工作经费 100000 35040 非财政资金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拨入招商引资协调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完成上级下达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14 峨石红高速公路协调办拨入工作经费 200000 85411.19 非财政资金认真履行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峨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协调及项目前期工作
15 屏阳路工程建设资金 1000000 100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路基工程,其中:换填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淤泥)70000m3,片石换填33000 m3,砂砾填筑140000 m3,箱涵1座,雨污管1000m,检查井20座,砌筑挡土墙310m3,累计完成投资3076.5万元。2024年支付石屏县屏阳路建设项目第三标段项目工程款100万元。
16 2021年30户自然村通硬化路监理费、可研编制费补助项目资金 80000 80000 完成2021年30户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的监理和可研编制工作,支付监理费、可研编制费补助项目资金8万元。
17 按规定不公开项目 31820975.72
合计 39630425.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471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17866149.72元,下降27.89%,完成年初预算的665.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098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74.1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字〔2024〕27号、石组复〔2024〕36号、石组字〔2024〕50号、石组字〔2024〕63号、石组字〔2024〕67号、石人社发〔2024〕111号、石人社发〔2024〕192号等相关文件,调入3人,退休2人、调出2人,因人员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730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医保发〔2024〕11号文件要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57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村队员工作经费、驻村补贴、日常办公支出、宝秀镇道路维修费和异龙湖流域治理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间向上级争取的补助资金,因年初无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366331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类支出及相关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项目支出因年初无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7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字〔2024〕27号、石组复〔2024〕36号、石组字〔2024〕50号、石组字〔2024〕63号、石组字〔2024〕67号、石人社发〔2024〕111号、石人社发〔2024〕192号等相关文件,调入3人,退休2人、调出2人和2023年年终绩效考核奖补缴公积金支出,因人员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00.00元,决算为18623.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649.17元,下降60.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13134.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53%,完成年初预算的5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元,决算为54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47%,完成年初预算的74.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78.17元,下降6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1.00元,下降17.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71.00元,下降17.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23.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649.17元,下降60.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1313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元,决算为54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478.17元,下降6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00元,下降17.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日常养护、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8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交通厅开展中央投资项目调研、石屏(宝秀)-新平(大开门)高速公路现场勘测、天猴高速公路改扩建初步设计征求意见、州交通局安全生产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103.77元,比上年减少55683.51元,下降17.97%,主要原因是根据石交党组发〔2023〕14号、石交党组发〔2023〕16号文件请示和石编〔2023〕51号、石编〔2023〕52号文件批复撤销4个下属单位(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工程勘测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成立2个局属事业单位(石屏县综合交通建设中心、石屏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合并至交通局进行会计核算,上划1个单位至州垂直管理(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因减少1个单位,导致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劳务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3277855817.55元,其中,流动资产85051992.42元,固定资产49819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5612812.85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2776692817.9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259487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951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216.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3776.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6216.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994.5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付我局的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1111
附件【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2025082004443945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