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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5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201000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林木良种选育、示范、推广及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服务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为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开展苗木检测检验工作

2024年共检测检验各种类苗木15批次,办理苗木检验证书15份,苗木总量基数76.68万余株。

2.开展雨季造林项目造林种苗质量抽查

为加强造林种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绿化种苗质量,我站于2024年7月组织技术人员对“云南省红河州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二期)造林用湿地松、黄连木苗木进行了检验检测,经检测造林单位所用湿地松、黄连木苗木质量指标符合《云南省红河州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项目》作业设计中对苗木的类别、规格要求,并上报州林业站相关数据和材料。

3.联合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我站于今年10月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林草种苗市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抽查育苗单位两个,主要对苗圃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资质、范围、期限、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被抽查育苗单位完善苗木生产经营档案。

4.认真贯彻落实石屏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方案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21﹞84号),《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省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启用工作的通知》(﹝2022﹞-1-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站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实行“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2024年已按告知承诺制办理及延期“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份,惠及企业单位9户。

5.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及上报林木种苗统计报表

按上级及其他部门文件要求上报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相关报表、材料,并于年初组织上报了2023年度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县(市)考评(林木种苗部分)台账。今年下半年,我站通过电话询问及到育苗单位苗圃地采集等方式调查苗木统计数据,保证上报的2024年各类林木种苗统计报表准时、完整、无误。

6.组织开展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整个普查工作从2022年7月开始,截至2023年12月底外业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完成了样线调查25条、样方22个、野外资源调查物种523种、栽培资源调查物种115种、采集标本523份、DNA样本采集495份、种子采集13份、优良林分24片、优良单株154种233株、古树名木49株、古树群4片4.6公顷、种质资源利用调查8种。目前已转入内业档案整理和普查报告编制工作。

7.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县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无证无照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30家,受理群众举报1件(网络平台举报)经我站落实被举报单位在电商平台销售苗木,苗木发出地点为其它县(市),虽在我县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在我县内生产、经营苗木。此次工作中未发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8.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工作

为依法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育材料、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规范和净化林草种苗市场,保护育种者和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种苗创新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站在全县范围内电话交谈排查、到苗圃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80810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101.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845673.39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571.49元下降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571.49元,下降4.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拨入死亡抚恤金52425.80元,而2024年没有此项收入,因此收入减少。

2024年无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808101.90元。其中:基本支出808101.9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845673.39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571.49元,下降4.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571.49元,下降4.44%;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1人,支出死亡抚恤金52425.80元,而2024年没有此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2024年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木种苗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8101.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8646.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55.36元,占基本支出的2.4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891.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木种苗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10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45673.39元相比减少37571.49元,下降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65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完成年初预算的59.9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预算,支出时财政直接拨入社保中心没有从单位账户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77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缴费支出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8523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2%,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正常晋升按人均150.00元取数,实际发放不足人均150.00元,因此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林木种苗站资产总额3933.86元,其中,流动资产0.86元,固定资产3933.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409.4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4.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201111



附件【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202508191058530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