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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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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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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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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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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901000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县林长制工作的实施、督察和考核,为总林长、林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厘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重点任务;组织落实林长制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总林长和林长确定事项、总督察和副总督察交办事项,负责横向与纵向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和统筹协调问题;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作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智慧林长”运行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巡林任务
规范运行“3+2”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加强“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调整县级林长3人,镇级林长40人、护林员18人,林管员4人,适时更新系统信息,确保责任不断档、工作不脱节。制定2024年度各级林长、护林员、林管员巡林方案,明确巡林标准,2024年县级林长累计完成巡林调研48人次,乡(镇)级林长开展巡护巡查1018人次,村级林长巡护巡查9081人次,护林员、林管员巡护巡查40100余人次。协助省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1次,为州级林长巡林调研做好服务保障2次和州级督察长开展督查工作做好服务1次。
(二)严格贯彻落实省州总林长令第,按时发布县总林长令第
省州总林长令第发布后,及时转发到各乡镇、林场,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发布2024年第1、2号总林长令第,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将总林长令第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清单化,督促县乡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限期完成总林长令第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林长制督查,确保林草工作落地见效
将协调配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做好林长制专项督查(防火工作)和例行督查。针对高火险期面临的严峻形势,县督察长根据县第2号总林长令第要求及时开展林长制(防火工作)专项督查8人次,督查发现问题20个,涉及八乡镇三林场。林长办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涉及乡镇和林场,各乡镇林场高度重视督查中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逐项进行梳理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措施立行立改,火灾火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连续3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林长办将各乡镇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各督察长。制定了《石屏县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方案》,明确了督查主体、督察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时间、督查程序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80159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592.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174.47元,增长3.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174.47元,增长3.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801592.18元。其中:基本支出801592.18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74.47元,增长3.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74.47元,增长3.11%;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社保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592.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13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55.04元,占基本支出的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
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592.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174.47元,增长3.11%,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7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经费,其中: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361.44元,占总支出的9.40%;退休人员办公费3160.00元,占总支出的0.40%;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7451.59元,占总支出的8.4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一名职工。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55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7570.67元,占总支出的4.69%;公务员医疗补助23064.40元,占总支出的2.8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5.92元,占总支出的0.6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一名职工,预算了全年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3200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7%,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32002.16元,占总支出的66.3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一名职工,预算了全年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完成年初预算的92.2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一名职工,预算了全年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下降的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5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长制培训相关工作中产生的接待3批次2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资产总额31.03元,其中,流动资产31.03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901111
附件【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202508190418015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