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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
  • 索引号
    /2025-0075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401000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下辖竹园、老黑山、曲佐、龙车、脚白亩、撒妈扎、方丈、石岩头八个营林区。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森林资源管护、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森林管护工作。林场干部职工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管护面积6.3216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0.22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9.679万亩。

2.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林长制工作不断档、不脱节。林场干部职工在县林长办的领导及场林长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巡林工作继续加大违法图斑查处力度,加强林管员管理培训及宣传工作,督促林管员深入林区开展巡林,林场50名林管员全年全员按时完成巡林任务。并根据《石屏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国有林场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结果的通报》的相关要求,对考评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共完善上报包含总林长、林场林长、林区林长的巡记录表102份,记录包括森林督查、造林绿化、防火、森林抚育管理、伐区调查监督管理、产业发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座谈等工作内容。

3.森林督查、植被恢复工作常态化开展并取得实绩,天然林保护、林草湿荒漠化普查工作有效开展。①林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安排专人负责森林督查系统管理,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按时上报提交各类数据信息,建立常态化森林督查监测执法体系和监管机制。②今年2月,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绿剑2024”天然林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四个到位”的原则,持续做好森林督查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第一期森林督查下发图斑是38个,第二期图斑是11个。其中第一期森林督查图斑9个是采伐迹地,1个是天然林无变化,剩余28个均为修剪桉叶导致图斑出现;第二期森林督查下发图斑5个是四权分离图斑,已移交给龙武林草服务中心查处,剩余6个是滇中引水工程批复到期,已恢复植被。截至6月初,未有违法图斑出现。③今年8月,石屏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经前期图斑内业核实确认,林草局下达林场需外业实地核查的图斑50个,林场及时组织开展实地样地调查,并于指定时间内完成调查举证和上报工作。

4.加强森林经营试点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场把森林经营试点工作作为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已成功探索出“人工湿加松幼龄林林蔬经营模式、天然云南松林下牛肝菌保育促繁模式、针阔混交景观游憩林改培模式”的基础上,以“省州县联合推进,校院场企合力创建”为支点,采取“景观游憩林培育、野生菌保育促繁和人工林集约经营”等主要措施,利用龙朋国有林场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林场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盘活林木林地资源。突出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山地苗圃、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林场经济,助推乡村经济发展。除此之外,林场上半年在老黑山林区实施桉树采伐39.6公顷,采伐蓄积2619.6立方米。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5.稳步实施重点项目。①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面,根据《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林场拟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任务面积20000亩,经营模式分别是:生长伐+补植实施规模260.3亩,布局在方丈营林区;带状采伐+苗木培育实施总规模10.4亩,布局在竹园营林区;生长伐实施规模19431.9亩,主要布局在方丈营林区、脚白亩营林区、石岩头营林区和竹园营林区;人工干预野生菌促繁实施规模297.4亩,布局在竹园营林区。②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面,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场发〔2023〕12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林林场〔2024〕1号)和《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林场实际,以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内生动力、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盘活用好森林资源为目标,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绿色富民林草产业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有效的经验做法,编制了《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逐级报送上级林草部门审核。目前根据国家林草局安排,基于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将对原有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二)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预防、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林场于2023年12月1日成立了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所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过签订《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分片负责制责任书》、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宣传、加强火源管理、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上级补助经费及单位自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经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克服了林农交错导致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辖区点多面广战线长,火险隐患高等问题和困难,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三)党政、财务及党务工作情况

1.林场党政办公室在各股室和各林区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联系上级和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办公室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较好的完成了文件接收登记传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场务事务、国有林场管理、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公务用车管理、工会事务的宣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落实和材料整理上报、以及林场工作总结等文书材料的撰写整理上报、其他综合事务、人事劳资以及档案保存移交等工作。

2.规划财务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强财务管理,做好核算与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为林场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会计基础工作、核算和预决算、财务公开、固定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直报、非税收入清查核实、各项款项征缴以及缴纳保险、业务结算和款项收取、资产年报和内控等方面的工作。

3.林场党支部按照省、州、县党建要求以及相关通知精神开展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第一议题”认真落实学习。并运用“智慧党建”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定期进行学习、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基层党组织自评定级工作。今年4月,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主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并于9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复盘总结了我场党支部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除此之外,党支部发展的一名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审批通过于2月转为正式党员。

尽管林场在营造林、森林经营管理和护林防火工作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自筹资金困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及时改善、职工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业务水平、职业素养有待提升、林场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客观问题和困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4001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7728.11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289.19元,占总收入的0.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4344.62元,下降5.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9243.88元,下降5.6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54899.26元,增长315.7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1)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收入减少;(2)2024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代收的违法图斑植被复绿费及代收的龙朋国有林场集资房住户和商铺水电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33600.87元。其中:基本支出8778340.85元,占总支出的87.49%;项目支出1255260.02元,占总支出的12.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0761.05元,下降5.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534.54元,下降2.36%;项目支出减少338226.51元,下降21.2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78340.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7434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1.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5260.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551012.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

2.防火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场林区防火设施建设及专业防火队员劳务费支出;

3.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272.0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

4.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77005.00元,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

5.石屏县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89064.80元,主要用于专业防火队员的劳务费用支出;

6.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63995.94元,主要用于日常的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防火队员、护林员劳务费等支出;

7.返还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补助经费23655.56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和献血补助等费用支出;

8.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预算单位工作经费65743.51元,主要用于日常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护林员劳务费等支出;

9.返还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3年退回财政非税收入补助资金104638.45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补助资金21.38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1.代收林地补植复绿补助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违法图斑植被复绿费用支出;

12.收龙朋国有林场集资房住户及商铺水电费资金32267.8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16.43元,实际支出25851.38元,主要用于日常水电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6772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相比减少599243.88元,下降5.67%,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2)2024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的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承担80%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按80%人员经费编制;20%的人员经费和100%办公经费未做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513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406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承担80%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按80%人员经费编制;20%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做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80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森林资源管护劳务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15226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承担80%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按80%人员经费编制;20%的人员经费和100%办公经费未做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82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承担80%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年初预算按80%人员经费编制;20%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未做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900.00元,决算为11045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45.33元,下降7.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11045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83.33元,下降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6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9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45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0%,

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45.33元,下降7.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决算为11045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失修、老化,实际产生的车辆运行维修费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83.33元,下降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出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6781086.78元,其中,流动资产549865.65元,固定资产2677025.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210.76元(净值),其他资产13502985.3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246.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787.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638.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638.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三公”经费:指我场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2001004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909342319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