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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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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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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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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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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601000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新城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新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石屏县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新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石屏县新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石屏县新城乡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石屏县新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石屏县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石屏县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新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石屏县新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石屏县新城乡水务服务中心
8.石屏县新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333”和乡党委“1234”工作思路,干字当头,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以建设“生态竹乡 绿美新城”为目标,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努力攻坚重点项目,聚力改善保障民生。2024年,全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23万元,累计完成财政支出2488.83万元;完成烤烟收购5100担,产值843.29万元,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2596110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7641.04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468.29元,占总收入的1.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26995.23元,增长40.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29346.94元,增长48.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902351.71元,下降76.74%。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数量及金额增多,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资金,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2597019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4109.54元,占总支出的48.46%;项目支出13386081.78元,占总支出的51.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63562.64元,增长38.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7703.94元,增长4.55%;项目支出增加6615858.7元,增长97.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工程项目支出数量及金额增多,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支出,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支出,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4109.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3793.8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0315.68元,占基本支出的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6081.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4〕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9568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
2、石财预〔2024〕1号人大代表会议经费项目经费2376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
3、石财预〔2024〕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经费5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
4、石财预〔2024〕1号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项目;
5、石财预〔2024〕1号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项目;
6、石财预调整〔2024〕98号2024年武装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武装工作;
7、石单位资金〔2024〕1号新城乡人民政府征地工作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4950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地工作;
8、石单位资金〔2024〕1号新城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1022.52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9、石单位资金〔2024〕1 号新城乡政府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工作经费项目经费8146.22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10、石单位资金〔2024〕1 号新城乡 2024 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22476.98 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11、石单位资金〔2024〕1 号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1 年非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纳入财政预算经费项目经费 30.5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12、石单位资金〔2024〕1 号石屏县新城乡 2024 年自有资金账户拨付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24643.24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13、石单位资金〔2024〕1 号石屏县新城乡 2024 年武装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6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武装工作;
14、石财预调整〔2024〕132 号新城乡非税收入返回资金项目经费 5580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15、石财预〔2024〕1 号 2023 年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5000 元,主要用于城乡两险征缴工作;
16、石财预〔2024〕1 号 2024 年城乡两险征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20349 元,主要用于城乡两险征缴工作;
17、石财预〔2024〕1 号纪委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3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纪委工作;
18、石财预〔2024〕1 号党代表会议经费项目经费 10780 元,主要用于召开党代表会议经费;
19、红财行发〔2024〕43 号 2024 年农村 60 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项目经费 13632 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 60 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
20、石财预〔2024〕1 号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经费项目经费 1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工作;
21、石财预〔2024〕1 号 2024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专项经费项目经费 1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大比武专项工作;
22、红财教发〔2024〕68 号 2024 年科普培训补助经费项目经费 2000 元,主要用于科普培训;
23、石单位资金〔2024〕1 号新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021 年免费开放经费结余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13844.63 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24、石财预〔2024〕1 号新城乡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1200 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25、红财教发〔2024〕1 号新城乡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4900 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26、红财教发〔2024〕88 号新城乡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项目经费 1800 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27、红财教发〔2024〕55 号新城乡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40000 元,主要用于科普培训;
28、红财社发〔2024〕123 号 2024 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3328.5 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29、石财预调整〔2024〕202 号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200000 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30、石财预〔2024〕1 号 “八一” 建军节座谈会经费项目经费 10000 元,主要用于 “八一” 建军节座谈会;
31、石财预〔2024〕1 号 2024 年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资金项目经费 3000 元,主要用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资金;
32、石财预调整〔2024〕132 号新城乡非税收入返回资金项目经费 15740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33、石财预调整〔2024〕132 号新城乡非税收入返回资金项目经费 5700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34、石单位资金〔2024〕1 号石屏县新城乡 2024 年自有资金账户拨付相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31455.65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35、石财预字〔2024〕43 号 2024 年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资金项目经费 20000 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36、石财预调整〔2024〕1 号石屏县 2023 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 63350 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7、红财资环发〔2024〕36 号 2024 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 132750 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8、石单位资金〔2024〕1 号新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2021 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2025.26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39、石财预调整〔2024〕132 号新城乡非税收入返回资金项目经费 3430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40、石单位资金〔2024〕1 号石屏县新城乡水务中心 2021 年结余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2847.28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41、石财预字〔2024〕1 号石屏县小箐水库及大练庄水库至赤瑞湖连通工程征地补偿资金项目经费 840000 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小箐水库及大练庄水库至赤瑞湖连通工程征地补偿;
42、红财农发〔2024〕29 号新城乡 2024 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800000 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
43、红财农发〔2024〕95 号新城乡新城社区 2024 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250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新城社区 2024 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
44、红财农发〔2024〕31 号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2250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45、红财农发〔2023〕115 号石屏县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1000000 元,主要用于石屏县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
46、红财农发〔2024〕41 号石屏县 2024 年产业帮扶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49560 元,主要用于开展产业帮扶工作;
47、红财农发〔2024〕31 号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5250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建设;
48、石财预调整〔2024〕1 号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新城乡新城社区大新城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 420645 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新城乡新城社区大新城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
49、红财金发〔2023〕41 号清算 2022 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 5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50、石财预字〔2024〕5 号 2024 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100000 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51、石财预〔2024〕1 号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进整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80000 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
52、石财预〔2024〕1 号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19230 元,主要用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53、石财预调整〔2024〕192 号新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30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54、石财预字〔2024〕32 号 2024 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3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55、石财预字〔2024〕32 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44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56、红财资发〔2023〕25 号 2024 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3337 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
57、石财预〔2024〕1 号新城乡消防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10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消防工作;
58、石财预〔2024〕1 号 “一队一站” 建设经费项目经费 139000 元,主要用于 “一队一站” 建设;
59、红财社发〔2021〕187 号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200000 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设;
60、红财综发〔2024〕28 号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 476000 元,主要用于新城乡盘指挥村委会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建设;
61、红财综发〔2023〕20 号新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项目经费 100000 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设;
62、红财综发〔2024〕25 号 2024 年新城乡体育活动经费项目经费 20000 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杯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830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3%。与上年相比增加7630009.94元,增长44.21%,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793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29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民兵、其他国防支出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安排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等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安排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704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0%。主要用于文化站建设、免费开放经费、购买体育用品以及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998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99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673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调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528340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1%,完成年初预算的290.87%。主要用于新城乡2024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新城乡新城社区2024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资金、石屏县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农业、林业、水利、扶贫项目方面及其他农林水支出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新城乡2024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新城乡新城社区2024年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新城乡马扒岭村果蔬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资金、石屏县新城乡马扒岭村委会甜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农业、林业、水利、扶贫项目方面项目资金数量及金额增多。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6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9%。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进整改工作等工作开展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推进整改工作等项目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6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人员实际人数调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救援救灾方面的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959.75元,决算为4386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3.28元,下降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19.75元,决算为43863.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4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3.28元,下降4.1%;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959.75元,支出决算为4386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73.28元,下降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19.75元,决算为4386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4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缩减公务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73.28元,下降4.1%;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缩减公务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厕所革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宣传征缴、峨石红高速路征地、小箐水库征地、石屏县灌区征地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634.11元,比上年增加65152.28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支付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日常办公费、培训、差旅费、会议、水电等部门正常运转所需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石屏县新城乡资产总额5383561.37元,其中,流动资产3056592.83元,固定资产2029468.54(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75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242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326.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6313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8453.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63.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8453.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8453.4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政府会计制度: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6、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601111
附件【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1)20250822100615699.xls】